第一百三十六回 舌戰中朝除二氏 風聞西域動諸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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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道等分住各監,生死禍福,正在未定,不免憂疑揣測。

    管監官役風聲秘密,一些信息都無從探聽。

    遠處大半不知,隻有京城内外寺觀,這班沙彌小道,知道拿獲的緣由,又見了恩诏,也知乾綱獨斷,事難挽回,緣十九想要還俗。

    一時方丈庫房中失竊卷逃之案,層見疊出。

    管事的各顧幹系,具呈請緝,内中也有浮報贓數的。

    無如各衙門都是不理,大、宛二縣批駁出來;到兵司投呈,也是如此。

    不知勢頭的,又喊進刑部、都察院,均被吆喝出去,倘再糾纏,就拿下鎖禁。

    數日之内,把京城從林古刹,有财産金銀的,自相攪亂,弄得殘破零落,盜竊争奪,趁火打劫,不約而同。

    各住持僧道,平日有些勢力,此時卻無法可施。

    西山妖道,當素臣誅藩時,已把大真人缪道殺卻,此時尚有其徒,能演龍虎蓮諸術,想出劫獄之法。

    初二晚上,刑部監門邊忽然亂嚷起來,監内犯人應聲而出,攀栅扭鐐,齊心反獄。

    正在鬧不可開交,提牢、司員、司獄宮忙禀堂上,飛簽知照九門,派兵彈壓。

    霎時以神、雲北各率兵至,望着監門喊殺進來。

    隻見遊龍夭矯,張牙舞爪,噓雲而衆目皆迷;猛虎咆哮,擺尾搖頭,呼風而不寒亦慄;橫飛烈焰,着處成灰;絢爛番蓮,開來幻色。

    這些守監人役并衙中差役,哄攏觀看,不下百餘人,個個遠立,不敢近前逼視。

    聽那三兩個道士,在熱鬧場中踏罡念咒,作些妖法。

     二将本不信邪,又聞素臣戰敗喇嘛故事,按準念頭,揮兵直入。

    以神掄起大斧,雲北掣出雙刀,望着龍虎便砍,初時猶作吞吐攫拿之狀,直撲二将。

    恰被以神一斧劈去,把一龍頭劈下,那龍身飄飄忽忽,跌墜地上,看是青色紙繪出泥金鱗甲,綴以紅黃紙條,當作髺鬣。

    兵士觑得清楚,奮力砍殺。

    那道士見邪術已破,咒語不靈,一應青龍白虎,火焰蓮花,被五百名兵士刀槍攪亂,俱變作紙糊泥塊,紛紛落下。

    三個道士被圍在内,登時繩捆索綁起來、監役等亦進監查視,檢點人犯,一個不少。

    有幾名扭斷手铐的,重新整換刑具。

    監牢官問過新獲三名姓氏,将他一齊收進内監。

     自此京城僧道中,并無一個會弄法的,不敢再萌劫獄之念了。

    過了初五日,各理刑衙門,将監禁僧道,分日推鞫,錄出口供,奏請辦理。

    素臣連日入朝,與閣臣商議,将施行善後各條,斟酌妥當,頒發天下。

    其京城内外專觀,由兵馬司、大、宛兩縣暫派兵役看守,候各省查覆寺觀僧道數目到日,降旨施行。

     恭理處于正月二十日具奏,山陵使朱鎮報稱,茂陵寶城神路,石橋碑題,一律工竣,請天子行谒陵之禮。

    禮部擇吉,閏正月初一啟銮,初三日行禮,特旨命素臣扈駕,其餘諸王、宗室、公、候、驸馬、伯、儀賓暨禮部、光祿、鴻胪、尚寶各衙門有執行事官員皆從。

    召南部兵部尚書馬文升為左都禦史,文麟、文龍、東方旭、連城輪流入閣,随同洪、李、劉、謝四人留京辦事、禁衛各軍之外,五府九門兵将概免扈蹕,命以神、雲北二将巡察監獄,以備不虞。

     素臣遂于是日拜辭水夫人,吩咐諸子及金硯、成全、代波三人,自已帶領文勤、文敏、文恭、文慎并男飛卒十人,輕騎素眼,先出厚載門,候駕同行。

    數日之内,京城中十分安貼,單有背黃抄化的窮苦僧尼,急于謀食,依然沿街讨乞,城中百姓見了,都要執送司坊,未免羅唣。

    後經五城派差,押赴粥廠暖房住着,不得在市中乞食,方始安靜、正是: 古寺曉沈傳粥鼓,沿街響絕化緣魚。

     且說馬負圖當素臣譴戍之日,引為知已,而除滅二氏,更其素心,自素臣立功,己亦與受殊賞,以部曹特擢侍郎。

    方計素臣必作《原道》一篇文字,崇正辟邪之功,亦得追随其後。

    詎獅吼一驚,忽發異疾,眼見此事不行,無複澄清之望。

    惟天子聖明,姑待将來,或有可乘之勢而已。

    天子自那年論功行賞之後,于朝日中特契二人,其一即三原,已授禮部待郎;因念南方兵制,承平日久,壞敗已極,倭人猖抓,職此之由。

    自文龍整頓河西、漸、閩,燦然可觀,而南直尚無知兵之人,故升負圖為南京兵部尚書。

    木秀複叛,沿海搶劫,江南戒備甚嚴,不能肆志,負圖之力也!此時知素臣病愈,不禁大喜過望!及聞内召之命,急不能待,次日即行。

    天子初六日回銮,負圖到京,次日入進謝恩。

    未及到任,忙至府中相訪。

    素臣出見,各道饑渴,論述往事,慨歎了一回。

    素臣取出條款請教,負圖展開看時,共是十二條: 一、裁革天下僧官、道官,自僧籙司左右善世,道籙司左右正一以下,一概革除;其僧道有泰勒封名号者、追回敕書,所賜紫衣寶朝繳銷貯庫。

     一、番僧喇嘛,紅黃—教,自元朝由蒙古國俗尊奉封賞,始有按年輪流進京朝賀之例,本前相因未改;其自宏治元年為始,停止朝賀。

     一、龍虎山真人世襲,自宏治元年為始,停止冊封,該真人亦無庸進京朝賀,聽候歸入善後辦理。

     一、各直省凡有寺觀幾處,除城隍、土谷、文武廟,非二氏教者,各督撫分饬所屬府州廳縣衛查明數目,詳奏施行,應天、順天由府尹辦理。

     一、城隍、土谷、文武廟,暨功德及民,列入祀典者,其後殿旁廡,如有住持僧道,供奉佛天尊塑像者,亦分饬查勘數目冊報。

     一、僧寺道觀之處,女尼道姑焚修庵堂,暨帶發修行,托名教會,誦經募化,符咒醫病,凡涉釋、道二教者,無論廟宇、家堂、但供神佛像位者,亦一體由地方官查明冊報。

     一、寺觀田産房屋,随同僧道尼姑人數,一律查明冊報。

     一、向來剃度僧道,由僧綱、遵紀司禀縣立案,自宏治元年起,一概不準剃度。

    其孤貧無依自願出家者,奉文之後,地方官出示曉谕,各寺觀均不準收留。

    應暫歸各本處救濟孤老諸善堂收養,俟有善後章程,再行辦理。

     一、自奉文之日為始,地方官即出示嚴禁,外來遊方僧道不得人境;各所屬城鄉寺觀僧道亦不得出境朝山幕化,以憑各就界限,确查人數;其已在境内沿街抄化者,分别押送寺觀,暫行安頓。

     一、自奉文出示之日起,各專觀庵堂中人,除早晚出入兩次外,不準擅自出外,聽候稽查;民間喪事超亡,生日祝壽,均不準延請僧道禮忏;該地方官察得專觀向無存儲糧食,專籍經忏度日者,另冊登記,每日每口配給口糧米若幹,俟善後開辦,作正開銷,仍不得濫支冒給。

     一、自本文出示之日起,無論軍民人家,如有供奉釋、道二教神佛者,均令毀廢;若愚民敬信,不敢焚棄,移送寺觀,亦聽其使;法器經卷.亦一律不準私藏。

     一、自奉文出示之日起,各城鄉市鎮所賣寺觀所需、僧道所用之物,如衣服冠履、木魚鐃钹之類,以及印造經卷、雕塑佛像之店,一切已成之物,均繳送地方衙門,由官本前給資本,侯善後開辦,作正開銷。

     素臣國指與負圖道:“此十二條,皆人手稽查之法,其節目較繁,總須各省查造數目,奏報進來,方可逐事施行。

    惟京城内拿禁許多僧道,稽遲太久,恐有來便。

    昨聞聖意,拟将前後章程一并發出,二月初一日,即先從京城辦起,以後各省報到,随時準行。

    并密令邊省,于查造具奏之後,即照善後章程次第興辦,不必再俟諭旨。

    如此,則遠近畫一,時候不甚參差,而邪僧妖道,亦無躲閃之法矣!”負圖連聲稱善。

    因把那本展開再看: 一、僧寺道觀,分别等第,酌量改作。

    其有田産花業者,仍随房屋充作善居;若房屋卑隘,并無産業者,地方官分别拆毀;系人家自造者,歸原主管業。

    其第一等叢林洞府,改建書院、義塾及先覺、正氣、遺愛各祠堂,或作育嬰、養老諸院、各視房屋大小,産業多寡,分别辦理;第二等寺觀,改建工藝公局,及冬夏之月施舍衣粥村藥善堂,亦視大小多寡辦理;第三等寺觀,各以坐落地方所宜增置善舉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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