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神記句道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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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與金枕為信。
還遣青衣女子二人,送度出門外,忽然不見瓦舍,唯見大墳巍巍,松柏參天。
度慌怕,沖林走出墓外,看之,懷中金枕仍在,遂将詣[秦]市賣之。
其時正見秦文王夫人乘車入市觀看,遂見金枕,識之,問度曰:"何處得之?"度與實言答之,夫人遂即悲泣,哽咽不能[自]勝,發使遂告秦王。
王曰不信,遂遣兵士開墓發棺看之,送葬之物,事事總在,惟少金枕。
解縛看之,遂有夫婦行禮之處,秦王夫婦然後歡喜,歎曰:"我女有聖德通于神明,乃能與生人通婚,真是我女夫。
"遂封度為驸馬都尉,勞賜以玉帛車馬侍從,令還本鄉。
因此已來,後人學之,國王女夫名為"驸馬",萬代流傳不絕。
事出《史記》 昔有侯霍,[白馬縣人也],在田營作,聞有哭聲,不見其形,經餘六十日。
秋間因行田,露濕難入,乃從畔上褰衣而入至地中,遂近畔邊有一死人髑髅,半在地上,半在地中,當眼匡裡一枝禾生,早以欲秀。
霍愍之,拔卻,其髑髅與土擁之,遂成小墳,從此已後,哭聲遂即絕矣。
後至八月,侯霍在田刈禾,至暮還家,覺有一人,從霍後行,霍急行,人亦急行,霍遲行,人亦遲行。
霍怪之,問曰:"君是何人,從我而行?"答曰:"我是死鬼也。
"霍曰:"我是生人,你是死鬼,共你異路鄉,因何從我而行?"鬼曰:"我蒙君鋤禾之時,恩之厚重,無物相報。
知君未取妻室,所以我明年十一月一日,克定為君取妻,君宜以生人禮待之。
"霍得此語,即忍而不言。
遂至十一月一日,聚集親情眷屬,槌牛釀酒,隻道取妻,本不知迎處。
父母兄弟親情怪之,借問,亦不言委由,常在村南候望不住。
欲至晡時,從西方黃塵風雲及卒雨來,直至霍門前,雲霧闇黑,不相覩見。
霍遂入房中,有一女子,年可十八九矣,并床褥氈被,随身資妝,不可稱說,見霍入來,女郎語霍曰:"你是何人,入我房中?"霍語女郎曰:"娘子是何人,入我房中?"女郎複語霍曰:"我是遼西太守梁合龍女,今嫁與遼東太守毛伯達兒為婦。
今日迎車在門前,因大風,我漸出來看風,即還家入房中,其房此(不)是君房!"霍曰:"遼西去此五千餘裡,女郎因何共我争房?如其不信,請出門看之。
"女郎[驚起],出門看之,全非己之舍宅。
遂于床後,取九子簏開看,遂有一玉版,上有金字分明,雲:"天付應合與侯霍為妻。
"因爾已來,後人學之,作迎親版通婚書出,因此而起。
死尚自報恩,何況生人。
事出《史記》。
昔有侯光、侯周兄弟二人,親是同堂,相随多将财物遠方興易。
侯光貨易多利,侯周遂乃損抑,即生惡心,在于郭歡地邊殺兄,抛着叢林之中,遂先還家。
光父母借問周:"汝早到來,兄在何處?"周答曰:"兄更廿年,方可到來。
"郭歡在田營作此地頭,林中鳥鵲遼亂而鳴,郭歡怪之,往看,乃見一死人,心生哀愍,遂即歸家,将鍬鑃則為埋藏,營作休罷,中間每日家人送食飯來祭之。
經九十餘日,粟麥收了,欲拟歸家,遂辭死人,呪願曰:"我乃埋你死屍靈在此,每日祭祀,經三個月,不知汝姓何字誰,從今已後[不]祭汝,汝自努力。
"即相分别。
後年四月,歡在田鋤禾,乃有一人忽然在前頭而立,問曰:"君是何人,乃在我前而立?"此人答曰:"我是鬼。
"歡曰:"我是生人,你是死鬼,共你異路别鄉,何由來也?"鬼曰:"蒙君前時恩情厚重,無物報恩。
今日我家大有飲食,故迎君來,兼有報上之物,終不相違。
"歡疑,遂共相随而去。
神鬼覆蔭,生人不見,須臾之間,引入靈床上坐。
其祭盤上具有飲食,侯光共歡即吃直淨盡,諸親驚怪,皆道神異。
須臾之間,弟侯周入來,向兄家檢校,兄忽然見弟,語歡曰:"殺我者,此人也,生時被殺,死亦怕他。
"便即畏懼走出。
郭歡無神靈覆蔭,遂即現身,從靈床上起來,具說委由向侯光父母兄弟,遂即将侯周送縣,一問即口承如法。
侯光父母賜歡錢物車馬侍從,相随取兒神歸來葬之。
故曰:侯光作鬼,尚自報恩,何況生人。
事出《史記》。
昔有王景伯者,會稽人也,乘船向遼水興易。
時會稽太守劉惠明當官孝滿,遂将死女屍靈歸來,共景伯一處。
上宿憂思,月明夜靜,取琴撫弄,發聲哀切。
時太守死女聞琴聲哀怨,起屍聽之,來景伯船外,發弄钗钏。
聞其笑聲,景伯停琴曰:"似有人聲,何不入船來?"鬼女曰:"聞琴聲哀切,故來聽之,不敢辄入。
"景伯曰:"但入有何所疑。
"向前便入,并将二婢,形容端正,或(惑)亂似生人。
便即賜坐,溫涼以(已)訖,景伯問曰:"女郎因何單夜來至此間?"女曰:"聞君獨弄哀琴,故來看之。
女亦小解撫弄。
"即遣二婢取其氈被,并将酒肉飲食來,共景伯宴會。
既訖,景伯還琴撫弄,出聲數曲,即授與鬼女。
鬼女得琴,即歎哀聲甚妙。
二更向盡,亦可綢缪,鬼女歌訖還琴,景伯遂與彈,作詩曰:"今夜歎孤愁,哀怨複難休。
嗟娘有聖德,單夜共綢缪。
"女郎雲:"實若愁妾恩,當别報道得。
"停琴煞(然)燭,遣婢出船,二人盡飲,不異生人。
向至四更,其女遂起梳頭,悲傷泣淚,更亦不言。
景伯問曰:"女郎是誰家之女?姓何字誰?何時更來相見?"女曰:"妾今泉壤,不覩已來,今經七載。
聞君獨弄哀琴,故來解釋。
如今一去,後會難期。
"執手分别,忽然不見。
景伯雙淚沖目,慷慨畏辭,思憶花容,悲情哽咽,良久歎訖,即入船中而坐。
漸欲天明,惠女屍邊遂失衣裳雜物,尋覓搜求,遂向景伯船上得,即欲論官。
景伯曰:"昨夜孤愁夜靜,月下撫弄,忽有一女郎并将二婢來入我船,鼓琴戲樂,四更辭去。
即與我行帳一具,縷繩一雙,錦被一張,與我為信。
我與他牙梳一枚,白骨籠子一具,金钏一雙,銀指環一雙,願女屍邊檢看,如無此物,一任論官。
"惠明聞夫婦之禮,于後吉兇逆牙相追,聞者皆稱"異哉"。
昔秦時韓陵守太守趙子元出遊城外,見一女子,姿容甚美,年可十五六矣,問:"何處女子,獨遊無伴?"女子答曰:"女是客人,寄在城外,是以無伴。
"太守不知是鬼,乃問之曰:"女能作衣以否?我家雇作衣。
"女子曰:"善能作衣也。
"即将女子至家。
太守即将彩帛遣作衣裳,與錢五百文。
三年之中,每來太守家内,為太守憐愍,恒多與價。
[臨欲去時,複重到太守家念,複]賜金一枝,金钗兩雙,絹兩疋,[女郎]再拜辭太守曰:"女明日日中即還鄉裡,不得來也。
"]太守遣[人]送出門外,辭别而去。
[明日,城南一百五十步乃有一冢,女死在下],女父母[路還家]迎喪靈還家墳葬,在冢中發出棺木裡得金钗無數,并金铤、絹兩疋。
其父母驚愕怪之,推尋此理,女庸(傭)力,[太守與之]。
女死有此變異,計非通化,不可得知矣。
[事出《晉傳》]。
昔劉泉(淵)時,梁元皓、段子京并是平陽人也,小少相愛,對門居,出入同遊,甚相敬重,契為朋友,誓不相遺。
後至長大,皆有英藝之風,俱事劉泉,元皓為尚書左丞相,子京為黃門侍郎。
雖即官職有異,二人相愛,曉夜不相離别,天子已下,鹹悉知之。
于後劉泉拜元皓為京州刺史,子京為秦州刺史,二人始相分别,各赴所任。
經三年,元皓在京州卒,患失音而死,然元皓未送報之間,心憶子京,欲囑後事,今為失音,無處申說,停經一旬,神靈見身,不許殡葬,須待子京,妻子驚怕,莫知為計。
元皓神靈,遂往秦州通夢與子京語曰:"因患命終,與弟面别,今得見弟。
遺語妻子,不解吾語,方欲葬我,我未共弟别,停留在家,弟宜速去埋我。
"子京睡中,忽然夢覺,而坐歎曰:"元皓何意死也,平生神靈與我殊别,計此夢中之言,必不虛也。
"子京忽起,動表奏馳,驿馬奔走,往到京州,具如夢中不虛也。
失聲大哭,死後再蘇,欲至晡時,煩怨嗟歎。
忽出門看,遂見元皓來至子京前,還似平生無異。
元皓曰:"弟埋我,死将甘别,我卧處床西頭函子中,有子書七卷,彈琴玉爪一枚,此法檀如意杖一所,與弟為信,願弟領取,若相憶,取如(而)習之。
"子京曰:"北來蒼(倉)忙,身更無餘物,遂乃解靴縧一雙,奉上兄為信。
"二人殷懃,遂相分别。
子京還入,向元皓妻子具論斯事,元皓遂将子京奉上之縧作同心結,而系自身兩腳,家人皆見雲異哉。
于是送葬已訖,子京乃還秦州。
後經一年,雲地下太山主薄崩,閻羅王六十日選擇不得好人。
皓憶子京,遂至王前,稱秦州刺史段子京神志精勤,甚有實行,堪任為主薄,王可召而授之。
王曰:"其人壽命長短?"即令鬼使檢子京賬壽命,合得九十七,今[者始年]卅二,王曰:"雖是好人,年命未合死,不可中夭,追來驅使。
"皓重啟王曰:"以子京小來親交,情同魚水,若非實是好人,何敢诠舉。
皓往自喚取去,請與侍從,子京必當歡喜而來。
"于是王即給皓行從并手力精騎,往秦州喚子京。
皓遂變成生人,威儀隊仗,乘馬而行,衆人見者
還遣青衣女子二人,送度出門外,忽然不見瓦舍,唯見大墳巍巍,松柏參天。
度慌怕,沖林走出墓外,看之,懷中金枕仍在,遂将詣[秦]市賣之。
其時正見秦文王夫人乘車入市觀看,遂見金枕,識之,問度曰:"何處得之?"度與實言答之,夫人遂即悲泣,哽咽不能[自]勝,發使遂告秦王。
王曰不信,遂遣兵士開墓發棺看之,送葬之物,事事總在,惟少金枕。
解縛看之,遂有夫婦行禮之處,秦王夫婦然後歡喜,歎曰:"我女有聖德通于神明,乃能與生人通婚,真是我女夫。
"遂封度為驸馬都尉,勞賜以玉帛車馬侍從,令還本鄉。
因此已來,後人學之,國王女夫名為"驸馬",萬代流傳不絕。
事出《史記》 昔有侯霍,[白馬縣人也],在田營作,聞有哭聲,不見其形,經餘六十日。
秋間因行田,露濕難入,乃從畔上褰衣而入至地中,遂近畔邊有一死人髑髅,半在地上,半在地中,當眼匡裡一枝禾生,早以欲秀。
霍愍之,拔卻,其髑髅與土擁之,遂成小墳,從此已後,哭聲遂即絕矣。
後至八月,侯霍在田刈禾,至暮還家,覺有一人,從霍後行,霍急行,人亦急行,霍遲行,人亦遲行。
霍怪之,問曰:"君是何人,從我而行?"答曰:"我是死鬼也。
"霍曰:"我是生人,你是死鬼,共你異路鄉,因何從我而行?"鬼曰:"我蒙君鋤禾之時,恩之厚重,無物相報。
知君未取妻室,所以我明年十一月一日,克定為君取妻,君宜以生人禮待之。
"霍得此語,即忍而不言。
遂至十一月一日,聚集親情眷屬,槌牛釀酒,隻道取妻,本不知迎處。
父母兄弟親情怪之,借問,亦不言委由,常在村南候望不住。
欲至晡時,從西方黃塵風雲及卒雨來,直至霍門前,雲霧闇黑,不相覩見。
霍遂入房中,有一女子,年可十八九矣,并床褥氈被,随身資妝,不可稱說,見霍入來,女郎語霍曰:"你是何人,入我房中?"霍語女郎曰:"娘子是何人,入我房中?"女郎複語霍曰:"我是遼西太守梁合龍女,今嫁與遼東太守毛伯達兒為婦。
今日迎車在門前,因大風,我漸出來看風,即還家入房中,其房此(不)是君房!"霍曰:"遼西去此五千餘裡,女郎因何共我争房?如其不信,請出門看之。
"女郎[驚起],出門看之,全非己之舍宅。
遂于床後,取九子簏開看,遂有一玉版,上有金字分明,雲:"天付應合與侯霍為妻。
"因爾已來,後人學之,作迎親版通婚書出,因此而起。
死尚自報恩,何況生人。
事出《史記》。
昔有侯光、侯周兄弟二人,親是同堂,相随多将财物遠方興易。
侯光貨易多利,侯周遂乃損抑,即生惡心,在于郭歡地邊殺兄,抛着叢林之中,遂先還家。
光父母借問周:"汝早到來,兄在何處?"周答曰:"兄更廿年,方可到來。
"郭歡在田營作此地頭,林中鳥鵲遼亂而鳴,郭歡怪之,往看,乃見一死人,心生哀愍,遂即歸家,将鍬鑃則為埋藏,營作休罷,中間每日家人送食飯來祭之。
經九十餘日,粟麥收了,欲拟歸家,遂辭死人,呪願曰:"我乃埋你死屍靈在此,每日祭祀,經三個月,不知汝姓何字誰,從今已後[不]祭汝,汝自努力。
"即相分别。
後年四月,歡在田鋤禾,乃有一人忽然在前頭而立,問曰:"君是何人,乃在我前而立?"此人答曰:"我是鬼。
"歡曰:"我是生人,你是死鬼,共你異路别鄉,何由來也?"鬼曰:"蒙君前時恩情厚重,無物報恩。
今日我家大有飲食,故迎君來,兼有報上之物,終不相違。
"歡疑,遂共相随而去。
神鬼覆蔭,生人不見,須臾之間,引入靈床上坐。
其祭盤上具有飲食,侯光共歡即吃直淨盡,諸親驚怪,皆道神異。
須臾之間,弟侯周入來,向兄家檢校,兄忽然見弟,語歡曰:"殺我者,此人也,生時被殺,死亦怕他。
"便即畏懼走出。
郭歡無神靈覆蔭,遂即現身,從靈床上起來,具說委由向侯光父母兄弟,遂即将侯周送縣,一問即口承如法。
侯光父母賜歡錢物車馬侍從,相随取兒神歸來葬之。
故曰:侯光作鬼,尚自報恩,何況生人。
事出《史記》。
昔有王景伯者,會稽人也,乘船向遼水興易。
時會稽太守劉惠明當官孝滿,遂将死女屍靈歸來,共景伯一處。
上宿憂思,月明夜靜,取琴撫弄,發聲哀切。
時太守死女聞琴聲哀怨,起屍聽之,來景伯船外,發弄钗钏。
聞其笑聲,景伯停琴曰:"似有人聲,何不入船來?"鬼女曰:"聞琴聲哀切,故來聽之,不敢辄入。
"景伯曰:"但入有何所疑。
"向前便入,并将二婢,形容端正,或(惑)亂似生人。
便即賜坐,溫涼以(已)訖,景伯問曰:"女郎因何單夜來至此間?"女曰:"聞君獨弄哀琴,故來看之。
女亦小解撫弄。
"即遣二婢取其氈被,并将酒肉飲食來,共景伯宴會。
既訖,景伯還琴撫弄,出聲數曲,即授與鬼女。
鬼女得琴,即歎哀聲甚妙。
二更向盡,亦可綢缪,鬼女歌訖還琴,景伯遂與彈,作詩曰:"今夜歎孤愁,哀怨複難休。
嗟娘有聖德,單夜共綢缪。
"女郎雲:"實若愁妾恩,當别報道得。
"停琴煞(然)燭,遣婢出船,二人盡飲,不異生人。
向至四更,其女遂起梳頭,悲傷泣淚,更亦不言。
景伯問曰:"女郎是誰家之女?姓何字誰?何時更來相見?"女曰:"妾今泉壤,不覩已來,今經七載。
聞君獨弄哀琴,故來解釋。
如今一去,後會難期。
"執手分别,忽然不見。
景伯雙淚沖目,慷慨畏辭,思憶花容,悲情哽咽,良久歎訖,即入船中而坐。
漸欲天明,惠女屍邊遂失衣裳雜物,尋覓搜求,遂向景伯船上得,即欲論官。
景伯曰:"昨夜孤愁夜靜,月下撫弄,忽有一女郎并将二婢來入我船,鼓琴戲樂,四更辭去。
即與我行帳一具,縷繩一雙,錦被一張,與我為信。
我與他牙梳一枚,白骨籠子一具,金钏一雙,銀指環一雙,願女屍邊檢看,如無此物,一任論官。
"惠明聞夫婦之禮,于後吉兇逆牙相追,聞者皆稱"異哉"。
昔秦時韓陵守太守趙子元出遊城外,見一女子,姿容甚美,年可十五六矣,問:"何處女子,獨遊無伴?"女子答曰:"女是客人,寄在城外,是以無伴。
"太守不知是鬼,乃問之曰:"女能作衣以否?我家雇作衣。
"女子曰:"善能作衣也。
"即将女子至家。
太守即将彩帛遣作衣裳,與錢五百文。
三年之中,每來太守家内,為太守憐愍,恒多與價。
[臨欲去時,複重到太守家念,複]賜金一枝,金钗兩雙,絹兩疋,[女郎]再拜辭太守曰:"女明日日中即還鄉裡,不得來也。
"]太守遣[人]送出門外,辭别而去。
[明日,城南一百五十步乃有一冢,女死在下],女父母[路還家]迎喪靈還家墳葬,在冢中發出棺木裡得金钗無數,并金铤、絹兩疋。
其父母驚愕怪之,推尋此理,女庸(傭)力,[太守與之]。
女死有此變異,計非通化,不可得知矣。
[事出《晉傳》]。
昔劉泉(淵)時,梁元皓、段子京并是平陽人也,小少相愛,對門居,出入同遊,甚相敬重,契為朋友,誓不相遺。
後至長大,皆有英藝之風,俱事劉泉,元皓為尚書左丞相,子京為黃門侍郎。
雖即官職有異,二人相愛,曉夜不相離别,天子已下,鹹悉知之。
于後劉泉拜元皓為京州刺史,子京為秦州刺史,二人始相分别,各赴所任。
經三年,元皓在京州卒,患失音而死,然元皓未送報之間,心憶子京,欲囑後事,今為失音,無處申說,停經一旬,神靈見身,不許殡葬,須待子京,妻子驚怕,莫知為計。
元皓神靈,遂往秦州通夢與子京語曰:"因患命終,與弟面别,今得見弟。
遺語妻子,不解吾語,方欲葬我,我未共弟别,停留在家,弟宜速去埋我。
"子京睡中,忽然夢覺,而坐歎曰:"元皓何意死也,平生神靈與我殊别,計此夢中之言,必不虛也。
"子京忽起,動表奏馳,驿馬奔走,往到京州,具如夢中不虛也。
失聲大哭,死後再蘇,欲至晡時,煩怨嗟歎。
忽出門看,遂見元皓來至子京前,還似平生無異。
元皓曰:"弟埋我,死将甘别,我卧處床西頭函子中,有子書七卷,彈琴玉爪一枚,此法檀如意杖一所,與弟為信,願弟領取,若相憶,取如(而)習之。
"子京曰:"北來蒼(倉)忙,身更無餘物,遂乃解靴縧一雙,奉上兄為信。
"二人殷懃,遂相分别。
子京還入,向元皓妻子具論斯事,元皓遂将子京奉上之縧作同心結,而系自身兩腳,家人皆見雲異哉。
于是送葬已訖,子京乃還秦州。
後經一年,雲地下太山主薄崩,閻羅王六十日選擇不得好人。
皓憶子京,遂至王前,稱秦州刺史段子京神志精勤,甚有實行,堪任為主薄,王可召而授之。
王曰:"其人壽命長短?"即令鬼使檢子京賬壽命,合得九十七,今[者始年]卅二,王曰:"雖是好人,年命未合死,不可中夭,追來驅使。
"皓重啟王曰:"以子京小來親交,情同魚水,若非實是好人,何敢诠舉。
皓往自喚取去,請與侍從,子京必當歡喜而來。
"于是王即給皓行從并手力精騎,往秦州喚子京。
皓遂變成生人,威儀隊仗,乘馬而行,衆人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