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娼妓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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娼妓,從辭義來講,娼,專指經營賣淫行業的人,即俗語所謂&ldquo龜公&rdquo、龜婆&rdquo之類;妓,原指&ldquo女樂&rdquo,後專指被迫出賣肉體的婦女。
娼妓制度在我國已延續幾千年,民國時期仍興盛不衰。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舊中國,由于戰亂頻仍,民不聊生,遂使一批批走投無路的婦女被迫賣淫;由于列強入侵,租界成為藏污納垢之地,對賣淫之風起着示範和保護作用;更由于國民黨政府的腐朽統治,大批黨政要員以妓院作為&ldquo銷金窟&rdquo、&ldquo娛樂場&rdquo,并把征收&ldquo花捐&rdquo作為重要财源之一,遂使賣淫公開化、合法化。
于是,清末以來,娼妓之業日興,賣淫之風日熾。
從繁華都市到鄉間城鎮,從東南沿海到邊遠省份,到處是豔幟高張,妓院林立。
一位國民黨大員甚至說:&ldquo沒有娼妓還成什麼城市!&rdquo 真個是:&ldquo無妓不成市&rdquo了。
北京的&ldquo八大胡同&rdquo 北京前門外韓家潭一帶,是解放前北京妓院密集的地區,俗稱&ldquo八大胡同&rdquo,主要有韓家潭、百順胡同、石頭胡同、小李紗帽胡同、朱家胡同、朱茅胡同、博興胡同、王廣福斜街等處。
到解放初北京市封閉妓院時,妓女總數達1316名。
年齡最小的13歲,最大的52歲。
其中半數以上是18歲至25歲的青年婦女。
接客最早的從9歲開始,有的&ldquo混事&rdquo達20年之久。
北京妓院共分四等: 一、二等妓院内陳設豪華,妓女比較年輕漂亮。
為了哄騙妓女多接客、多掙錢,領家、老鸨對她們多用軟的手腕,給她們吃好穿好些,打罵也少些。
可一旦年老色衰,門前冷落,悲慘命運便立刻降臨。
三、四等妓院,房屋擺設較差,妓女長相也較一般,年齡也大些。
領家、老鸨常用毒打等手段,逼她們接客掙錢。
在封閉的224家妓院中,頭等的隻有21家,絕大多數屬三、四等。
妓女和妓院的關系有以下兩種情況:一種是被賣給領家和妓院,掙的錢都歸老闆,其中有的有一定年限,有的則終身失去自由。
另一種是&ldquo自混&rdquo的,即沒有寫賣身契的妓女,她們一般不遭毒打,但掙的錢老闆要批帳,妓女所得極少。
三、四等妓院妓女最苦,白天黑夜都要接客,挨鞭子、跪搓闆、餓肚子是家常便飯。
領家打她們時,口裡還念叨:&ldquo妓女是搖錢樹,不打不落錢。
&rdquo 此外,北京還有一種&ldquo土娼&rdquo,大都隐蔽于胡同深處,門前挂有&ldquo某某某寓&rdquo四字招牌,仿佛尋常寓所,但内行人自能識得标幟,大體是窗戶上密貼剪紙,進門左邊或右邊,設一方桌,壁上貼有大紅神馬,上書&ldquo某某正神&rdquo,神馬左右,設金花一對,前面供一香爐。
桌旁或設椅座,或設條凳,有一手持短竹煙杆的中年婦女或老妪,坐在那裡。
若有人過其門而向裡張望,那婦女或老妪就會笑容可掬地迎上來,招呼道:&ldquo來玩耍!&rdquo 這便是土娼的鸨母。
土娼有三類,一類是鸨母的女兒或媳婦,此輩既無家産,又無正當營業,生計日绌,遂出賣肉體,任人玩弄,博幾吊微利以糊口。
二類是住家妓,門前無特别标幟,家中無鸨母管束,平日搽脂抹粉,坐立門前做手工,身邊多有小兒女。
有經過她面前向她注目者,她便對小兒女道:&ldquo你的爺爺來了!&rdquo 說罷,向來人嫣然一笑,頻送秋波。
倘是好色之徒,盡可昂然而入,出幾個造孽錢,便可同圓鴛鴦夢了。
第三類是仿女學生裝束,攜一小婢或老妪,流連于市場,遊玩于公園。
如有人對她注目,便啟其櫻桃小口,對婢或妪道:&ldquo我喝水去。
&rdquo 抽身先行,婢或妪在後。
來者若果垂涎其姿色,便向婢或妪問明住址,約好時間,屆時而往,無論晝夜,聽客所為,當然銀錢是不可少的。
南京的秦淮妓院 提起秦淮妓女,人們大約總會想起《桃花扇》李香君的故事。
李香君為明末名妓之一,嬌小玲珑,人呼為&ldquo香扇墜&rdquo,俠而慧,識賢奸,與侯方域有白首之盟,勸侯方域不要接近權奸。
後來因抗拒權貴,血濺桃花。
清孔尚任撰《桃花扇》,寫的就是侯方域與李香君的故事。
于此也可見明代秦淮妓女之盛。
明初建都南京,曾建花月、春風等十四樓為官妓之所,由國家教坊司管理。
明太祖對待犯罪大臣,除本人服刑外,其妻、女及婢女一律打入教坊司,所以明代妓女,不少出自仕宦之家。
明朝永樂之後,妓風日盛,妓院日增。
秦河兩岸,河房林立,珠簾點翠,庭院飄香。
娼妓制度在我國已延續幾千年,民國時期仍興盛不衰。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舊中國,由于戰亂頻仍,民不聊生,遂使一批批走投無路的婦女被迫賣淫;由于列強入侵,租界成為藏污納垢之地,對賣淫之風起着示範和保護作用;更由于國民黨政府的腐朽統治,大批黨政要員以妓院作為&ldquo銷金窟&rdquo、&ldquo娛樂場&rdquo,并把征收&ldquo花捐&rdquo作為重要财源之一,遂使賣淫公開化、合法化。
于是,清末以來,娼妓之業日興,賣淫之風日熾。
從繁華都市到鄉間城鎮,從東南沿海到邊遠省份,到處是豔幟高張,妓院林立。
一位國民黨大員甚至說:&ldquo沒有娼妓還成什麼城市!&rdquo 真個是:&ldquo無妓不成市&rdquo了。
北京的&ldquo八大胡同&rdquo 北京前門外韓家潭一帶,是解放前北京妓院密集的地區,俗稱&ldquo八大胡同&rdquo,主要有韓家潭、百順胡同、石頭胡同、小李紗帽胡同、朱家胡同、朱茅胡同、博興胡同、王廣福斜街等處。
到解放初北京市封閉妓院時,妓女總數達1316名。
年齡最小的13歲,最大的52歲。
其中半數以上是18歲至25歲的青年婦女。
接客最早的從9歲開始,有的&ldquo混事&rdquo達20年之久。
北京妓院共分四等: 一、二等妓院内陳設豪華,妓女比較年輕漂亮。
為了哄騙妓女多接客、多掙錢,領家、老鸨對她們多用軟的手腕,給她們吃好穿好些,打罵也少些。
可一旦年老色衰,門前冷落,悲慘命運便立刻降臨。
三、四等妓院,房屋擺設較差,妓女長相也較一般,年齡也大些。
領家、老鸨常用毒打等手段,逼她們接客掙錢。
在封閉的224家妓院中,頭等的隻有21家,絕大多數屬三、四等。
妓女和妓院的關系有以下兩種情況:一種是被賣給領家和妓院,掙的錢都歸老闆,其中有的有一定年限,有的則終身失去自由。
另一種是&ldquo自混&rdquo的,即沒有寫賣身契的妓女,她們一般不遭毒打,但掙的錢老闆要批帳,妓女所得極少。
三、四等妓院妓女最苦,白天黑夜都要接客,挨鞭子、跪搓闆、餓肚子是家常便飯。
領家打她們時,口裡還念叨:&ldquo妓女是搖錢樹,不打不落錢。
&rdquo 此外,北京還有一種&ldquo土娼&rdquo,大都隐蔽于胡同深處,門前挂有&ldquo某某某寓&rdquo四字招牌,仿佛尋常寓所,但内行人自能識得标幟,大體是窗戶上密貼剪紙,進門左邊或右邊,設一方桌,壁上貼有大紅神馬,上書&ldquo某某正神&rdquo,神馬左右,設金花一對,前面供一香爐。
桌旁或設椅座,或設條凳,有一手持短竹煙杆的中年婦女或老妪,坐在那裡。
若有人過其門而向裡張望,那婦女或老妪就會笑容可掬地迎上來,招呼道:&ldquo來玩耍!&rdquo 這便是土娼的鸨母。
土娼有三類,一類是鸨母的女兒或媳婦,此輩既無家産,又無正當營業,生計日绌,遂出賣肉體,任人玩弄,博幾吊微利以糊口。
二類是住家妓,門前無特别标幟,家中無鸨母管束,平日搽脂抹粉,坐立門前做手工,身邊多有小兒女。
有經過她面前向她注目者,她便對小兒女道:&ldquo你的爺爺來了!&rdquo 說罷,向來人嫣然一笑,頻送秋波。
倘是好色之徒,盡可昂然而入,出幾個造孽錢,便可同圓鴛鴦夢了。
第三類是仿女學生裝束,攜一小婢或老妪,流連于市場,遊玩于公園。
如有人對她注目,便啟其櫻桃小口,對婢或妪道:&ldquo我喝水去。
&rdquo 抽身先行,婢或妪在後。
來者若果垂涎其姿色,便向婢或妪問明住址,約好時間,屆時而往,無論晝夜,聽客所為,當然銀錢是不可少的。
南京的秦淮妓院 提起秦淮妓女,人們大約總會想起《桃花扇》李香君的故事。
李香君為明末名妓之一,嬌小玲珑,人呼為&ldquo香扇墜&rdquo,俠而慧,識賢奸,與侯方域有白首之盟,勸侯方域不要接近權奸。
後來因抗拒權貴,血濺桃花。
清孔尚任撰《桃花扇》,寫的就是侯方域與李香君的故事。
于此也可見明代秦淮妓女之盛。
明初建都南京,曾建花月、春風等十四樓為官妓之所,由國家教坊司管理。
明太祖對待犯罪大臣,除本人服刑外,其妻、女及婢女一律打入教坊司,所以明代妓女,不少出自仕宦之家。
明朝永樂之後,妓風日盛,妓院日增。
秦河兩岸,河房林立,珠簾點翠,庭院飄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