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窟——魔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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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客當天來,當天去,甚感方便。

    張壽的攤館特聘男女&ldquo進客&rdquo若幹名,負責到香港勾引賭客。

    攤館從各人拉來的賭客所下的賭注中,按一定比例抽取傭金,作為進客的報酬。

    一些女進客能言善辯,到處鑽營,拉來女賭客不少,好些是港商們的寵妾和小姐。

    女進客中有個綽号叫&ldquo肥婆五姑&rdquo的,打扮闊綽,特别活躍。

     1930年前後,廣東省稅捐局局長關道的心腹鄭潤琦,在廣州募集10萬元(其中有關道等人股本),交給他的弟弟,人稱&ldquo鄭六叔&rdquo的,帶到深圳開辦賭場。

    &ldquo鄭六叔&rdquo在深圳圩上大街設立了大利公司,專營賭博。

    他派人跟攤館老闆張壽洽談,要買下張壽攤館。

     沒有靠山的張壽不敢違抗有來頭的&ldquo鄭六叔&rdquo,隻得将攤館轉讓大利公司。

    大利公司資本雄厚,雇用的進客多,雖還是利用原屬張壽的攤館,但生意好得多了。

    不久,大利公司在深圳大車站旁邊空地上,搭起一座大棚,将賭場遷至此處。

    除了這座深圳大賭場外,圩内還有五家小攤館,都是大利公司所設。

    原來張壽雇用的女進客&ldquo肥婆五姑&rdquo,這時為大利公司所用。

     大利公司每月付給她的傭金近千元。

    公司屬下各攤館特規定,外埠賭客,不論是輸是赢,回去的路費一律由公司支付。

    香港來的賭客在深圳輸光了,不愁回不去。

    到深圳賭博的,三教九流都有,有的既是賭客又是嫖客,而有些窮極無聊、到深圳賭博取樂的婦女,輸了就出賣肉體。

    于是賭窟變成了淫窟。

     關道等人下台後,大利公司失去了靠山,&ldquo鄭六叔&rdquo等人不得不離開深圳。

    陳濟棠的哥哥陳維周、小老婆莫秀英,在獨霸廣東的陳濟棠的支持下,于深圳大賭場原址,蓋起了一座官殿式大樓,叫做&ldquo深圳大飯店&rdquo。

    這裡既是賭場,又是煙館、淫窟。

    至少須付上1000元,才能購得進入該飯店賭、嫖和抽大煙的籌碼。

     秘密賭窟 舊時每逢過年,上海總有一批人租借秘室,大開賭場,抽頭漁利。

    這種勾當,叫做&ldquo挑頭場&rdquo。

    其具體做法是:事先遍邀有名賭客,約定開賭日期。

    為籠絡賭客,招徕生意,&ldquo挑頭場&rdquo的場主還奉茶送酒,敬賭客如上賓。

    開賭之日,場主特備汽車、馬車等交通工具,将賭客&mdash&mdash迎至秘密賭室。

    場主首先開口:&ldquo今天請諸位幫幫兄弟的忙。

    幸得諸位光臨,兄弟實深感激。

    且請哪位先擄幾方(意即當上風)。

    &rdquo 賭客中必有一人出而為上風。

    若推牌九,吃注(赢)10元,抽頭5角;配出(輸)者1元抽5分。

    這叫&ldquo進出頭&rdquo,抽頭都是5%。

    要是上風赢了,又須抽若幹,叫作&ldquo護莊頭&rdquo。

    而代為&ldquo戳角&rdquo(在賭桌旁幫助點鈔、收付款)、供應茶水、遞送毛巾等,還有一筆收入。

     每一名賭客,不論是赢是輸,總須向場主支付費用,謂之&ldquo拆小頭&rdquo。

    大約赢100元實得不過70元,另外30元被場主以各種名目所攫取。

    若是輸100元,則須抽頭5%,所以實際是輸105元。

    1元錢在賭桌上進出20次,這一元錢就盡入頭盆(場主存放頭錢用)中。

    場主每天收入,一般數百元,多則一二千元。

    &ldquo挑頭場&rdquo的營生,有時要從春節一直幹到陰曆三月底。

     民國時,上海除春節前後有秘密賭窟外,平日也到處都有。

    一處秘密賭博地點用過一二次後,即遷往他處。

    變動不已,出沒無常,警方不易覺察。

    秘密賭窟的開辦者,專喜物色富有者,找準對象,才肯下手。

     要擄就擄一大筆,小打小敲,是不屑為之的。

    有個姓潘的富家子,從外地到上海。

    住得久了,上海三教九流都熟悉。

    經友人介紹,潘某認識張某。

    張某自稱是某買辦之子。

    日子一長,兩人深相投契。

     一天,張某拿出一隻小方匣,對潘某說:&ldquo這個小方匣,是我發明的賭具,它用厚紙闆制成,裡面暗裝彈簧四副,各夾着&lsquo天&rsquo、&lsquo地&rsquo、&lsquo人&rsquo、&lsquo我&rsquo四張牌中的一張。

    在紙匣兩端緊捺,欲得之牌即應手而下。

    另在袋中裝入跟紙匣裡相同的四張牌。

    入局時僞裝探囊取牌,罩入紙匣中,其實紙匣中牌并未取。

    匣旁用白紙一張寫&lsquo天&rsquo、&lsquo地&rsquo、&lsquo人&rsquo、&lsquo我&rsquo四字,作下注用。

    若見&lsquo天&rsquo、&lsquo地&rsquo、&lsquo人&rsquo牌上有重注,即捺紙匣兩端,使&lsquo我&rsquo牌出現于賭桌。

    此賭具操縱靈活,勝負在我。

    我有一個朋友,是前清要人的孫子,家資豐厚,酷嗜賭博,十萬八萬不惜付諸一擲。

    若用這個賭具,巨款不難立得。

    可惜家中财政大權操于嚴父之手,我搞不到賭本,無法下注。

    &rdquo 潘某聽了,為之動心。

    将賭具拿過來,多次試驗,無一失誤。

    心中大喜。

    急問張某:&ldquo就是不知需要多少賭本才能去賭。

    &rdquo 張某說:&ldquo如果想得到數萬巨款,至少需準備1萬元。

    &rdquo 張某去後,潘某自忖,能赢三四萬元,兩人備可得一二萬元,何樂而不為。

    但要赢錢,就要先籌1萬元賭本。

    躊躇良久,決定竊取其父往來莊折。

    得手後,潘某帶着錢急忙找到張某住處。

    張某說:&ldquo先要找好地方,再邀某公子登場同賭。

    &rdquo 過了一兩天,張某前來通知潘某:&ldquo今晚可開賭了。

    我再三邀請某公子,他已答應了。

    &rdquo 張某去不多時,即有張某所派包車夫來迎潘某,潘某立即攜帶萬元乘車前往。

    到了賭場,已有所謂某道尹、某少爺、某富商等六七人先到,某公子也在座。

    品茗片刻,張某即提議入局。

    因向某公子說:&ldquo鄙人發明一種新賭法,匣于中裝&lsquo天&rsquo、&lsquo地&rsquo、&lsquo人&rsquo、&lsquo我&rsquo四牌,任人猜押。

    中者下1元賭注可赢2.8元。

    今有敝友潘,最喜這種賭博,平常萬金出入毫不在念,今即請潘君坐莊,與諸君一戰何如?&rdquo 在場幾人都表贊同。

    潘某即拿出賭具。

    各人團團圍坐,随意下注。

    開盒三四次,潘某已赢2000餘元。

    第五次,公子一人下注2000元,又遭失敗。

    至第六次,公子怒曰:&ldquo下注有限制嗎?&rdquo 張某說:&ldquo沒有,沒有。

    隻管下注好了。

    &rdquo 公子便将錢包的一半倒了出來,押&ldquo人&rdquo牌一門。

    數一數,有7000多元。

    加上其他人下的注,合計1萬元出頭。

    &ldquo天&rdquo、&ldquo地&rdquo兩牌雖有注,但數目很少。

    張某特别示意潘某小心在意。

    潘某抱笃定态度,以為上場以來一帆風順,這次也不難手到成功。

    誰知一開匣,竟是一張&ldquo人&rdquo牌。

    潘某初以為眼花,沒看清楚。

     待定神再看;三魂吓掉了兩魂。

    而張某還對潘某怒目直視,深恨其疏忽。

    潘某呆若木雞。

    公子等人喜不自勝,坐等潘某賠2.8倍錢。

    潘某已不能點錢,幸張某從旁幫忙。

    潘某共須賠2.8萬元,除去前次盈餘,還輸2.4萬元。

    将帶來的1萬元全部交出,尚少1.4萬元。

    張故意問潘:&ldquo還帶有現金嗎?&rdquo 潘某說:&ldquo我就帶了這麼些,請諸位明晚再來吧。

    &rdquo 其他賭客散後,張某喋喋不休地責怪潘某:&ldquo你怎麼這樣糊塗,竟錯開了&lsquo人&rsquo牌。

    &rdquo 潘某說:&ldquo不要再說了,明天去翻本。

    &rdquo 第二天,潘某竊取莊折私提萬元之事被其父察覺,否則還要一再上當。

    原來開賭之前,張某就跟某公子設計好圈套。

    第五次開匣後,潘某赢,來不及數錢,張某在一旁協助。

    張又幫助收匣藏牌,乘機将&ldquo人&rdquo、&ldquo我&rdquo兩牌颠倒了位置。

    第六次衆人均下重注于&ldquo人&rdquo牌,&ldquo天&rdquo、&ldquo地&rdquo兩牌也有數百元小注。

    潘某見&ldquo我&rdquo牌無注,遂按機關,捺&ldquo我&rdquo牌下,不知早有人以&ldquo人&rdquo牌頂替&ldquo我&rdquo牌。

    故開出的恰恰是衆人下重注的&ldquo人&rdquo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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