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訓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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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身體,所以不告訴你。

    &rdquo &ldquo哈?&rdquo 楊立素搶着問道:&ldquo霍先生,這回事你究竟怎樣查明的?&rdquo 霍桑說:&ldquo事情是很簡單的,也很湊巧。

    昨夜我回寓的時候,從旅館的沿街的陽台下面走過,忽然遙見四十一号的窗口中丢了一個大包袱來。

    我立即趕前兩步,看見有一個人站在窗下接包。

    那人一瞧見我趕上前去,便帶着包袱慌忙逃走。

     &ldquo我正想追趕,不料這時候樓窗上另有第二個包裹落下。

    我順手一接,覺得相當沉重;又仰面一瞥,見丢包的是一個穿白色襯衫的人,就知道是這兩個人中的一個。

     &ldquo我略一思索,便已瞧破了這出簡單的把戲。

    接着,我進了旅館,到帳台上把包打開來瞧了一瞧,一共是五千塊錢,用一條長毛巾包裹着。

    我随即叫醒了這位王先生,把錢包交給他代為保存。

     &ldquo我睡的時候還聽得隔房的開門聲音,分明有個人乘着值夜的茶房的打麻,有什麼動作。

    所以等到案發以後,那撬門繩子等種種故設的疑迹,我當然一目了然。

    不過我不願使這個接第一個包的同黨漏網,故而當時不即發表。

    &rdquo他停一停,回頭向我笑笑,仿佛說:&ldquo包朗,這一點要請你原諒。

    &rdquo 我問道:&ldquo你早就知道行竊的是他?&rdquo我指指發怔的馬秋霖。

     霍桑點點頭。

    &ldquo是。

    他先把自己的大衣丢下,明明是含着&lsquo苦肉&rsquo式的掩護作用,卻不料&lsquo欲蓋彌彰&rsquo,反而給我線索。

    &rdquo 我點點頭,表示清霍桑說下去。

     霍桑又說:&ldquo我暗地裡叮囑條房阿福,凡有四十一号寓客的電話通信,或是出外,或是有人來訪,都須報告我知道。

    剛才這位瞎先生大概因着電話打不通,送一張條子到旅館裡來,約馬秋霖到這茶樓上來會見。

    阿福先把那條子悄悄地給我瞧過,我們就趕來等候。

    王先生又幫助我,教他将贓物穿在身上,使我再來一個一目了然。

    現在這案子果然已毫不費力的破獲了。

    &rdquo 這時有一個警察走上樓來,霍桑招呼了一下,取出一張名片,寫了兩句交給那警察。

     他又指着馬秋霖和那半中半西打扮的獨眼同黨,叫警察把這二人帶到警署裡去。

     五分鐘後,那兩個騙子已在被動局勢下離了茶樓。

    霍桑在楊立素道謝辭去的時候,又向他進行最後的訓戒。

     他道:&ldquo少年,你記着我的話,趕快回去,把你的錯誤的頭腦洗滌一下。

    &hellip&hellip包朗,你坐一坐。

    你的包子已經吃了嗎?&hellip&hellip好,等我也吃完了,我們馬上去拜谒中山陵。

    &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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