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意外之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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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桑捕賊受傷,實際上手腕傷得很厲害,于是到醫院診治。
醫生認為流血太多,必須住院靜養兩天,因此就留在醫院裡面。
他住院第一天便發高熱,我十分焦急。
第二天熱度退一些,但是神智還不清楚。
當我和孫守根還有鐘德一起到醫院去探望他時,醫生隻準許一個人進去,并且禁止談話。
第三天我去探望,他的熱度已退盡,精神比前兩天好得多,不過身體還是軟弱無力,他依舊留在醫院休養。
那天鐘德又去探望,還帶了報紙去。
鐘德對霍桑說道:&ldquo破獲這件案子,我僥幸受到上司的獎賞,這實在是先生所賜的。
我不敢功勞自居,已經把實情報告長宮,長官深深敬佩先生的神技謀略,囑我千萬要轉達他的敬意。
将來有什麼事,還要請教借重。
今天各報章也都稱贊先生,認為是奇迹。
先生讀後,也可以一笑了!&rdquo 我翻開報紙閱讀。
報上用特大号鉛字為标題,大加贊賞,對我的朋友霍桑極盡褒獎之能事。
他讀完報紙,禁不住微笑起來。
鐘德說道:&ldquo觀察案子的全部過程,可算得變幻複雜。
主犯作案布置得很周密,令人難以推測,先生着眼在哪一點上面,才找出主犯?其中詳情,一定十分動聽。
如能不吝指教,增廣我們的見識,我一定感激萬分!&rdquo 霍桑允許等他的傷口痊愈,回家之後,再把案情解釋分析給他聽。
我當然也十分高興,希望他早日痊愈,可以知道全部案件的詳情。
其實我本人比鐘德還要心急,若不是因為霍桑受傷,早就開口要求了。
第五天早晨,霍桑傷口痊愈,健康恢複,于是出院,回到家後,我當然不能再忍耐下去,不等鐘德來家,先慫恿我的朋友,把全部案情講出來。
霍桑答應,于是有條理地把案情講出來。
他說道:&ldquo過去我常常對你講,我們對付一件案子,最重要的是随機應變,不可拘束。
說到腳印,如果可作為憑據的最好,不能就改變方法,另外找線索,絕對不可墨守成規。
這次案件的關鍵是後門外的腳印,我不敢忽略,腳印是從後門進來,直到卧室,絲毫沒有失誤走錯的樣子,料想竊賊完全熟悉屋子裡的各房間的位置,而不是外面來的陌生人。
後來洪福改變計劃用它來證實,實際上他自己也知道失策了。
&rdquo &ldquo我再觀察他進來後,直接走向第二幢近床邊的箱櫃,這櫃上的一隻箱子就是藏着珍珠首飾。
照情理看,賊人進來,必定先從靠近門道的第一幢箱櫃,而現在不然,他明明知道第二幢箱子裡藏有珍寶。
可見這賊不但知道屋内情形,還知道珍寶藏在哪一幢箱子裡。
沒有疑問,賊是住宅中和主人比較親近的人,決不是外來的陌生人。
即使竊賊碰巧得到珍寶,理應立刻逃遁,為什麼他也翻動其它的箱子,弄得衣服狼藉滿地,連最下面的一隻箱子都翻動過,卻沒有偷去任何東西,這是他故意布置疑陣,使人相信,竊賊為找珍寶,才搞得這樣亂七八糟。
&rdquo &ldquo當時我獲得腳印後,知道它有關系,因此細加觀察。
腳印不超過六寸長,穿鞋人一定矮小,但是腳印前半段極清楚,後半段就模糊,幾乎看不出來,這人行路時一定是颠起腳尖,腳跟沒有着地,再測度兩腳之間的距離,大約是一尺六七寸左右,起初我不明白,後來把其他的痕迹對照起來,才開始清楚。
知道竊賊一定是軀幹魁梧高大,他要移罪到别人,故意穿小尺寸的鞋子,而自己腳大穿不進去,又怕聲音,于是用腳尖套進鞋子,雖然是擡着腳後跟走,因為個子高大,每步的距離竟在一尺六七寸以上。
矮小的人,平常每走一步距離最多是一尺六七寸,如果用腳尖走,距離一定還要縮短。
依此推測,竊賊顯然不是江南燕,而是有人冒名頂替。
&rdquo 我說道:&ldquo這樣看來,腳印有時也足以作為破案的依據。
假定他審慎行事,更進一步,什麼痕迹也不留,那末偵探對此就感到棘手了,我不知道何以他會這樣愚蠢?&rdquo 霍桑用譏諷的口吻笑道:&ldquo你也太老實!還沒有明白我的意思啊?要知道他這個人十分狡猾,他所以如此行動,是想一箭雙雕。
開始他本想用江南燕的名字來掩飾自己,但後來想想還不夠妥善,因此再制造假迹象,把馮二的鞋子找出來,故意留下腳印,作為第二步的卸罪的方法。
不然,你以為黑夜走到後門小巷,失誤踏入泥水潭,而留下腳印,洪福是蠢如豬驢,你也未免觀察欠周。
你應該看到泥溝是沿牆腳,不是到小巷所必經之路,絕對沒有誤入的可能,即使不小心踏進泥潭,鞋子稍微受濕,走進屋子,一會兒就幹,不可能還看得出離開屋子的腳印。
我察看這種情形,進和出十分明顯,仿佛鞋子曾經在泥潭裡浸濕很久。
于是我推測他是預先把鞋子藏在泥水中的,這不是無稽之談啊!&rdquo 霍桑休息一下,疑神靜聽,接着拿出紙煙吸着,神色很得意。
之後,他繼續說道:&ldquo從上面幾點可見,我已經有了線索,知道盜賊一定是屋子裡的人,或者是熟悉屋子内情的人,此人一定身材魁梧高大,機智詭詐。
屋裡
醫生認為流血太多,必須住院靜養兩天,因此就留在醫院裡面。
他住院第一天便發高熱,我十分焦急。
第二天熱度退一些,但是神智還不清楚。
當我和孫守根還有鐘德一起到醫院去探望他時,醫生隻準許一個人進去,并且禁止談話。
第三天我去探望,他的熱度已退盡,精神比前兩天好得多,不過身體還是軟弱無力,他依舊留在醫院休養。
那天鐘德又去探望,還帶了報紙去。
鐘德對霍桑說道:&ldquo破獲這件案子,我僥幸受到上司的獎賞,這實在是先生所賜的。
我不敢功勞自居,已經把實情報告長宮,長官深深敬佩先生的神技謀略,囑我千萬要轉達他的敬意。
将來有什麼事,還要請教借重。
今天各報章也都稱贊先生,認為是奇迹。
先生讀後,也可以一笑了!&rdquo 我翻開報紙閱讀。
報上用特大号鉛字為标題,大加贊賞,對我的朋友霍桑極盡褒獎之能事。
他讀完報紙,禁不住微笑起來。
鐘德說道:&ldquo觀察案子的全部過程,可算得變幻複雜。
主犯作案布置得很周密,令人難以推測,先生着眼在哪一點上面,才找出主犯?其中詳情,一定十分動聽。
如能不吝指教,增廣我們的見識,我一定感激萬分!&rdquo 霍桑允許等他的傷口痊愈,回家之後,再把案情解釋分析給他聽。
我當然也十分高興,希望他早日痊愈,可以知道全部案件的詳情。
其實我本人比鐘德還要心急,若不是因為霍桑受傷,早就開口要求了。
第五天早晨,霍桑傷口痊愈,健康恢複,于是出院,回到家後,我當然不能再忍耐下去,不等鐘德來家,先慫恿我的朋友,把全部案情講出來。
霍桑答應,于是有條理地把案情講出來。
他說道:&ldquo過去我常常對你講,我們對付一件案子,最重要的是随機應變,不可拘束。
說到腳印,如果可作為憑據的最好,不能就改變方法,另外找線索,絕對不可墨守成規。
這次案件的關鍵是後門外的腳印,我不敢忽略,腳印是從後門進來,直到卧室,絲毫沒有失誤走錯的樣子,料想竊賊完全熟悉屋子裡的各房間的位置,而不是外面來的陌生人。
後來洪福改變計劃用它來證實,實際上他自己也知道失策了。
&rdquo &ldquo我再觀察他進來後,直接走向第二幢近床邊的箱櫃,這櫃上的一隻箱子就是藏着珍珠首飾。
照情理看,賊人進來,必定先從靠近門道的第一幢箱櫃,而現在不然,他明明知道第二幢箱子裡藏有珍寶。
可見這賊不但知道屋内情形,還知道珍寶藏在哪一幢箱子裡。
沒有疑問,賊是住宅中和主人比較親近的人,決不是外來的陌生人。
即使竊賊碰巧得到珍寶,理應立刻逃遁,為什麼他也翻動其它的箱子,弄得衣服狼藉滿地,連最下面的一隻箱子都翻動過,卻沒有偷去任何東西,這是他故意布置疑陣,使人相信,竊賊為找珍寶,才搞得這樣亂七八糟。
&rdquo &ldquo當時我獲得腳印後,知道它有關系,因此細加觀察。
腳印不超過六寸長,穿鞋人一定矮小,但是腳印前半段極清楚,後半段就模糊,幾乎看不出來,這人行路時一定是颠起腳尖,腳跟沒有着地,再測度兩腳之間的距離,大約是一尺六七寸左右,起初我不明白,後來把其他的痕迹對照起來,才開始清楚。
知道竊賊一定是軀幹魁梧高大,他要移罪到别人,故意穿小尺寸的鞋子,而自己腳大穿不進去,又怕聲音,于是用腳尖套進鞋子,雖然是擡着腳後跟走,因為個子高大,每步的距離竟在一尺六七寸以上。
矮小的人,平常每走一步距離最多是一尺六七寸,如果用腳尖走,距離一定還要縮短。
依此推測,竊賊顯然不是江南燕,而是有人冒名頂替。
&rdquo 我說道:&ldquo這樣看來,腳印有時也足以作為破案的依據。
假定他審慎行事,更進一步,什麼痕迹也不留,那末偵探對此就感到棘手了,我不知道何以他會這樣愚蠢?&rdquo 霍桑用譏諷的口吻笑道:&ldquo你也太老實!還沒有明白我的意思啊?要知道他這個人十分狡猾,他所以如此行動,是想一箭雙雕。
開始他本想用江南燕的名字來掩飾自己,但後來想想還不夠妥善,因此再制造假迹象,把馮二的鞋子找出來,故意留下腳印,作為第二步的卸罪的方法。
不然,你以為黑夜走到後門小巷,失誤踏入泥水潭,而留下腳印,洪福是蠢如豬驢,你也未免觀察欠周。
你應該看到泥溝是沿牆腳,不是到小巷所必經之路,絕對沒有誤入的可能,即使不小心踏進泥潭,鞋子稍微受濕,走進屋子,一會兒就幹,不可能還看得出離開屋子的腳印。
我察看這種情形,進和出十分明顯,仿佛鞋子曾經在泥潭裡浸濕很久。
于是我推測他是預先把鞋子藏在泥水中的,這不是無稽之談啊!&rdquo 霍桑休息一下,疑神靜聽,接着拿出紙煙吸着,神色很得意。
之後,他繼續說道:&ldquo從上面幾點可見,我已經有了線索,知道盜賊一定是屋子裡的人,或者是熟悉屋子内情的人,此人一定身材魁梧高大,機智詭詐。
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