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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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初見到這顆珍珠,還以為是孩童們的玩物,偶然遺落在這裡。

     我問道:&ldquo這珍珠是真貨?還是&mdash&mdash&rdquo 霍桑立刻回答我:&ldquo自然是真的珍珠,你不會辨别?&rdquo 霍桑把珍珠交給我,要我仔細觀察。

    我一看确是真品,圓潤而光燦,象梧桐的子粒大小一般。

     我因此問道:&ldquo奇怪,照市價看,這粒珍珠至少要一百塊錢,怎會落在此地?&rdquo 霍桑從容地說:&ldquo這就是偵探的資料呀!&rdquo 我把珍珠還給他,問道:&ldquo你指什麼?&rdquo 霍桑說道:&ldquo我是指這顆珍珠的來源。

    珍珠的中央有個細孔,一定是閨秀們的裝飾品。

    然而你想這是什麼所在?怎會有女子佩帶的珍珠首飾失落?珍珠不是它的主人遺落在此是可想而知的了。

    然而珍珠怎麼會來的呢?是不是賊偷了珍珠後,路過這裡,遺落下來的?你看珍珠剛好遺落在缺口處,其他就可想而知了。

    &rdquo 我恍然明白,說道:&ldquo一點不錯,你說可能是賊偷盜珍珠,是不是指月初姓方姓嚴的兩家發生的盜劫案?&rdquo &ldquo對呀!我聽說兩家的盜竊案是發生在同一天晚上,而且同時在半夜兩點鐘左右,那時各處城門都已關閉,盜賊沒有辦法逃走,可能就從這缺口逃掉的,你認為對不對?&rdquo &ldquo照理是不錯,但是這人是誰?一夜可以兼偷兩戶人家,這是一樁大的盜劫案呀!當時報紙上還大大宣傳,轟動一時,你還記得嗎?&rdquo &ldquo怎麼會忘記呢?我聽說這個盜竊東西的人叫江南燕!&rdquo 霍桑提起&ldquo江南燕&rdquo的名字,我想不得不追述一些往事,讓讀者們有個眉目。

     三星期之前有兩戶人家發生過盜竊案,一家姓方一家姓嚴。

    姓方的住在侍騎巷,聽說滿清末期有人曾經在某省當守府,所以财富很多,嚴姓人家住在場,從做生意經商起家,資财積存極為豐富。

    據說那次盜竊損失不小,至少在萬金左右,全是珍珠鑽石寶物。

    盜案先發生在方家,接續發生在嚴家,兩案相隔隻有一小時,牆壁上都留下&ldquo江南燕&rdquo三個字。

    猜想是強盜自己的名字。

    考慮到時間及名字,兩案顯然是出自一個人。

    這強盜擅長特殊的技能,據嚴家的仆人報告,強盜是越牆進去,當他破内室的門時,仆人聽到微微有些聲響,就有懷疑,立刻披衣起床查察,黑暗中依稀看到一個黑影,從内室沖出來,跳躍如飛,看樣子似乎已經飽掠而想逃遁。

     仆人見到這種情形,驚駭地呼叫起來,聲音剛出口,忽然覺得有一樣東西撞擊他的嘴唇。

    他痛極不支倒地。

    等到家人聽到呼聲,全都起來,強盜已經渺無影蹤了。

    回來見仆人還是倒卧在血泊中,不聲不響沒有動作,形狀十分可怕。

    等到把他扶起來看,隻見牙床裡鮮血直流,這仆人已經喪失了兩隻牙齒,他一時痛得昏厥過去。

    再查究傷害的原由,找到一塊碎磚,被丢落在地上,猜想可能是強盜用磚飛擊,造成牙齒脫落流血。

     那時分屋内漆黑,伸手不見五指,他競能擊中牙門,若不是懷有絕技的人無論如何做不到,換句話說,這個強盜不是平凡普通的人物。

    案件發生後,失主雖然竭力追查,一心要想把贓物追還,可是官警差役,敷衍了事,并沒有盡力偵查,結果根本找不到破案的線索和頭緒。

    測度情勢,這些警察一半是膽怯畏懼,自己知道不是對手,敵不過對方,因此知難而退,另一半原因是強盜動作敏捷,一點迹象也不留,緝捕的人根本無從下手。

    偵緝這件竊案達一星期之久,一無所獲。

    官場中人知道辦不到,事情就這樣淡漠含糊過去。

    初起是社會上轟動一時的大新聞,日子一久就逐漸淡忘,也不再有人談論。

    此刻要不是霍桑提醒,恐怕我也一樣把這件事忘記得一幹二淨。

     我說道:&ldquo我聽說江南燕并非尋常掘壁洞的小偷可比。

    他在上海已經犯過許多竊案,官場中四出偵查緝拿,始終抓捕不到,這個人實在不是輕易可以對付的。

    &rdquo 霍桑的目光還在碎磚泥土裡探索,希望能尋到第二顆珍珠,一邊應聲說道:&ldquo對,這樣的大強盜,若不是精悍的警探,恐怕不容易對付。

    宮廳中的警探,雖然有些是能幹機警,但大半是無用的飯桶。

    他們對付偷雞盜牛的小偷們最有本領,對方還沒有機會為自己辯白,他們早已巴掌打過去,或者有意威脅恐吓,甚至用私刑,即使不是小偷也被冤枉送進牢獄,百姓受到冤枉,沒有辦法伸冤訴苦,那輩警探居然算是盡職建了奇功。

    &rdquo霍桑略作停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