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替作者辯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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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韓子雲的曆史,我們隻有這些可靠的材料。
此外便是揣測之詞了。
這些揣測之詞,本不足辯;但内中有一種傳聞,不但很誣蔑作者的人格,并且傷損《海上花》的價值,我們不可以輕輕放過。
這種傳聞說: 書中趙樸齋以無賴得志,擁赀巨萬。
方堕落時,緻鬻其妹于青樓中,作者嘗救濟之雲。
會其盛時,作者僑居窘苦,向借百金,不可得,故憤而作此以譏之也。
然觀其所刺褒瑕瑜,常有大于趙某者焉。
然此書卒厄于趙,揮巨金,盡購而焚之。
後人畏事,未敢翻刊。
&hellip&hellip &mdash&mdash清華排本《海上花》的許厪父序 魯迅先生的《中國小說史略》也引有一種傳說。
他說: 書中人物亦多實有,而悉隐其真姓名,惟不為趙樸齋諱。
相傳趙本作者摯友,時濟以金,久而厭絕,韓遂撰此書以謗之。
印賣至第二十八回,趙急緻重賂,始辍筆,而書已風行。
已而趙死,乃續作貿利,且放筆至寫其妹為倡雲。
&mdash&mdash《中國小說史略》頁三〇九 我們試比較這兩條,便可斷定這種傳聞是随意捏造的了。
前一條說趙樸齋揮金盡買此書而焚之,是全書出版時趙尚未死。
後一條說趙死之後,作者乃續作全書。
這是一大矛盾。
前條說作者曾救濟趙氏,後條說趙氏時救濟作者:這是二大矛盾。
前條說趙樸齋之妹實曾為倡;後條說作者&ldquo放筆至寫其妹為倡&rdquo,是她實不曾為倡而作者誣她為倡:這是三大矛盾。
&mdash&mdash這些矛盾之處,都可以教我們明白這種傳說是出于揣測臆造。
譬如漢人講《詩經》,你造一說,他造一說,都自誇有師傳;但我們試把齊、魯、韓、毛四家的說法排列在一塊看,他們互相矛盾的可笑,便可以明白他們全是臆造的了。
我這樣的斷案也許不能叫人心服。
且讓我從積極方面提出證據來給韓子雲辯誣。
韓子雲在光緒辛卯年(一八九一年)北上應順天鄉試,與孫玉聲先生同行南歸。
他那時不是一個窮急無賴靠敲竹杠度日的人,有孫先生可作證。
那時他的《海上花》已有二十四回的稿子了。
次年壬辰(一八九二年)二月,《海上花》的第一、第二回就出版了。
我們明白這一層事實,便知道韓子雲決不至于為了借一百塊錢不成而做一部二十五萬字的書來報仇的。
況且《海上花》初出在壬辰二月,到壬辰十月出到第二十八回,方才停版,改出單行石印本。
單行的全部六十四回本出版在光緒甲午(一八九四)年正月,距離停版之時,僅十四個月。
寫印一部二十五萬字的大書要費多少時間?中間那有因得了&ldquo重賂&rdquo而辍筆的時候?懂得了這一層事實,更可以明白&ldquo印賣至第二十八回,趙急緻重賂,始辍筆;&hellip&hellip趙死乃續作貿利&rdquo的話全是無根據的誣蔑了。
其實這種誣蔑的話頭,很容易看出破綻。
許厪父的序裡也說: 然觀其所刺褒瑕瑜,常有大于趙某者焉。
魯迅也說: 然二寶淪落,實作者豫定之局。
&mdash&mdash頁三〇九 這都是從本書裡尋出的證據。
許君所說,尤為有理。
《海上花》寫趙樸齋不過寫他冥頑麻木而已,并沒有什麼過分的貶詞。
最厲害的地方如寫趙二寶決計做妓女的時候, 樸齋自取紅箋,親筆寫了&ldquo趙二寶寓&rdquo四個大字,粘在門首。
&mdash&mdash第三十五回 又如: 趙二寶一落堂子,生意興隆,接二連三的碰和吃酒,做得十分興頭。
趙樸齋也趾高氣揚,安心樂業。
&mdash&mdash同上回 這不過是有意描寫一個渾沌沒有感覺的人,把開堂子隻看作一件尋常吃飯事業,不覺得什麼羞恥。
天地間自有這一種糊塗人,作者不過據實描寫罷了。
造謠言的人,神經過敏,偏要妄想趙樸齋是&ldquo作者摯友&rdquo、&ldquo擁赀巨萬&rdquo,&mdash&mdash這是造謠的人自己的
此外便是揣測之詞了。
這些揣測之詞,本不足辯;但内中有一種傳聞,不但很誣蔑作者的人格,并且傷損《海上花》的價值,我們不可以輕輕放過。
這種傳聞說: 書中趙樸齋以無賴得志,擁赀巨萬。
方堕落時,緻鬻其妹于青樓中,作者嘗救濟之雲。
會其盛時,作者僑居窘苦,向借百金,不可得,故憤而作此以譏之也。
然觀其所刺褒瑕瑜,常有大于趙某者焉。
然此書卒厄于趙,揮巨金,盡購而焚之。
後人畏事,未敢翻刊。
&hellip&hellip &mdash&mdash清華排本《海上花》的許厪父序 魯迅先生的《中國小說史略》也引有一種傳說。
他說: 書中人物亦多實有,而悉隐其真姓名,惟不為趙樸齋諱。
相傳趙本作者摯友,時濟以金,久而厭絕,韓遂撰此書以謗之。
印賣至第二十八回,趙急緻重賂,始辍筆,而書已風行。
已而趙死,乃續作貿利,且放筆至寫其妹為倡雲。
&mdash&mdash《中國小說史略》頁三〇九 我們試比較這兩條,便可斷定這種傳聞是随意捏造的了。
前一條說趙樸齋揮金盡買此書而焚之,是全書出版時趙尚未死。
後一條說趙死之後,作者乃續作全書。
這是一大矛盾。
前條說作者曾救濟趙氏,後條說趙氏時救濟作者:這是二大矛盾。
前條說趙樸齋之妹實曾為倡;後條說作者&ldquo放筆至寫其妹為倡&rdquo,是她實不曾為倡而作者誣她為倡:這是三大矛盾。
&mdash&mdash這些矛盾之處,都可以教我們明白這種傳說是出于揣測臆造。
譬如漢人講《詩經》,你造一說,他造一說,都自誇有師傳;但我們試把齊、魯、韓、毛四家的說法排列在一塊看,他們互相矛盾的可笑,便可以明白他們全是臆造的了。
我這樣的斷案也許不能叫人心服。
且讓我從積極方面提出證據來給韓子雲辯誣。
韓子雲在光緒辛卯年(一八九一年)北上應順天鄉試,與孫玉聲先生同行南歸。
他那時不是一個窮急無賴靠敲竹杠度日的人,有孫先生可作證。
那時他的《海上花》已有二十四回的稿子了。
次年壬辰(一八九二年)二月,《海上花》的第一、第二回就出版了。
我們明白這一層事實,便知道韓子雲決不至于為了借一百塊錢不成而做一部二十五萬字的書來報仇的。
況且《海上花》初出在壬辰二月,到壬辰十月出到第二十八回,方才停版,改出單行石印本。
單行的全部六十四回本出版在光緒甲午(一八九四)年正月,距離停版之時,僅十四個月。
寫印一部二十五萬字的大書要費多少時間?中間那有因得了&ldquo重賂&rdquo而辍筆的時候?懂得了這一層事實,更可以明白&ldquo印賣至第二十八回,趙急緻重賂,始辍筆;&hellip&hellip趙死乃續作貿利&rdquo的話全是無根據的誣蔑了。
其實這種誣蔑的話頭,很容易看出破綻。
許厪父的序裡也說: 然觀其所刺褒瑕瑜,常有大于趙某者焉。
魯迅也說: 然二寶淪落,實作者豫定之局。
&mdash&mdash頁三〇九 這都是從本書裡尋出的證據。
許君所說,尤為有理。
《海上花》寫趙樸齋不過寫他冥頑麻木而已,并沒有什麼過分的貶詞。
最厲害的地方如寫趙二寶決計做妓女的時候, 樸齋自取紅箋,親筆寫了&ldquo趙二寶寓&rdquo四個大字,粘在門首。
&mdash&mdash第三十五回 又如: 趙二寶一落堂子,生意興隆,接二連三的碰和吃酒,做得十分興頭。
趙樸齋也趾高氣揚,安心樂業。
&mdash&mdash同上回 這不過是有意描寫一個渾沌沒有感覺的人,把開堂子隻看作一件尋常吃飯事業,不覺得什麼羞恥。
天地間自有這一種糊塗人,作者不過據實描寫罷了。
造謠言的人,神經過敏,偏要妄想趙樸齋是&ldquo作者摯友&rdquo、&ldquo擁赀巨萬&rdquo,&mdash&mdash這是造謠的人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