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聲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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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音有五聲,陽類一與陰類之平、上、去、入四是也。
說以世俗之語,則平聲有二(實則陽類自為一聲,謂之平聲,語不甚切),上、去、入各一,是為五聲。
自《三百篇》以至漢初,此五聲者,大抵相通葉,罕有出入。
漢中葉以後,陽類之聲一部僞變而為上、去,于是有陽聲三、陰聲四,而古之五聲增而七矣。
然魏晉間撰韻書者,仍分為五聲,蓋猶并陽聲之平、上、去為一,不敢以後世之音亂古音也。
封演《聞見記》雲:“魏時有李登者,撰《聲類》十卷,凡一萬一千五百二十字。
以五聲命字。
”《魏書·江式傳》雲:“晉呂忱弟靜,别放魏左校令李登之法,作《韻集》五卷,宮、商、角、徵、羽各為一篇。
”李、呂二氏之分五聲,雖不能确指其為何,然非如徐景安《樂書》之說:宮為上平、商為下平、角為入、徵為上、羽為去,則可決也。
今韻,平聲分上下者,徒以卷帙繁重而分之,别無他義。
且唐時韻書猶有不分者(如魏鶴山所藏《唐韻目》,于二十八删、二十九山之後繼以三十先、三十一仙,是平聲不分上、下),不足以為宮、商之分明矣。
然平聲中自有二類,則自隋唐以來言今韻者,與近世言古韻者之所同。
陸法言以降諸韻書,其平聲中、冬、東、鐘、江、真、淳、藉、文、殷、元、魂、痕、寒、桓、删、山、先、仙、陽、唐、庚、耕、清、青、蒸、登、侵、覃、談、鹽、添、鹹、銜、嚴,凡三十五韻,為有人之平;而支、脂、之、微、魚、虞、模、齊、佳、皆、灰、咍、蕭、宵、肴、豪、歌、戈、麻、尤、侯、幽二十二韻,為無入之平。
近世言古韻者說,說頗與之異。
休甯戴氏從《廣韻》區别此二類,而謂二者相配,異平而同入。
曲阜孔氏本其說,而謂《廣韻》有人者為陽聲,無入者為陰聲.陰”、“陽”之名亦出于戴氏)。
陰、陽二聲,各分九部,兩兩對轉,而以入聲為之樞紐。
至高郵王氏、歙縣江氏,更考之周秦人周韻及文字之偏旁諧聲,而謂《廣韻》有入之平,古本無入;無入之平,古本有入。
其說正與陸法言以來言今韻者相反。
然其分平聲為二類,則所同也。
金壇段氏及王、江二氏雖不用陽聲、陰聲之名,然其書于陽聲之韻皆自相次。
段氏謂此大類有平、入、無上去。
王、江二氏則謂有平、上、去,而無入。
餘則謂陽聲自為一類,有平而無上、去、入。
今韻于此類之字讀為上、去者,皆平聲之音變,而此類之平聲,又與陰類之平聲性質絕異。
如謂陰類之平為平聲,則此類不可不别立一名。
陽聲一與陰聲平、上、去、入四,乃三代、秦、漢間之五聲。
此說本諸音理,征諸周、秦、漢初人之用韻,求諸文字之形聲,無不朐合。
頗疑李登、呂靜之五聲,舍此無以當之。
李、呂二氏撰韻書時,所以不用魏晉音而用古音者,猶許叔重撰《說文解字》不用隸而用篆,孫叔然、徐仙民等作諸經音,不從俗讀而從師讀(師讀非必古音)也。
故五聲者,以古音言之也。
宋、齊以後,四聲說行而五聲說微,然周顆、沈約等撰韻書者,非不知有五聲。
約《答陸厥書》曰:“宮、商之聲有五,文字之别累萬,以累萬之繁配五聲之約”雲雲。
約知有五而作《四聲譜》者,以《四聲為》屬文而作(如王阮亭《聲調譜》專為律師而作),本非韻書(四聲之說專主屬文,不關音韻。
讀《宋書·範晔傳》、《射靈運傳》、《南齊書·陸厥傳》,《梁書·王筠傳》,《南史·沈約》、《庾肩吾》諸傳自明)。
且其時陽類已顯分三聲,與陰類三聲及入聲而七。
用之詩文,則陰、陽可以互易,而平、K不能相貿,故合陰、陽兩類而為四聲。
四聲者,就今音言之也。
且五聲專以聲音,四聲乃以聲音之運用于詩文言。
隋唐後編韻書者,亦本為詩則作(陸法言《切韻序》雲:今反初服,私訓諸弟子,凡有文藻,即須明聲韻。
”可知其書本為文而作),遂從沈《譜》并陰、陽為一類。
然一有入,一無入,後世猶得由之以知其族類、性質之不同。
然非三百年來古韻大明,亦無以知其别矣。
陰、陽二類,分于戴氏。
其狀此二聲之别,亦惟戴氏言之最善。
戴氏《答段若膺論韻書》曰:“大著六、(蒸、登)七、(侵、鹽、添)八、(覃、談、鹹、銜、嚴、凡)九、(東、冬、鐘、江)十、(陽、唐)十一、(庚、耕、清、青)十二、(真、臻、先)十三、(諄、文、欣、魂、痕)十四、(元、寒、桓、删、
說以世俗之語,則平聲有二(實則陽類自為一聲,謂之平聲,語不甚切),上、去、入各一,是為五聲。
自《三百篇》以至漢初,此五聲者,大抵相通葉,罕有出入。
漢中葉以後,陽類之聲一部僞變而為上、去,于是有陽聲三、陰聲四,而古之五聲增而七矣。
然魏晉間撰韻書者,仍分為五聲,蓋猶并陽聲之平、上、去為一,不敢以後世之音亂古音也。
封演《聞見記》雲:“魏時有李登者,撰《聲類》十卷,凡一萬一千五百二十字。
以五聲命字。
”《魏書·江式傳》雲:“晉呂忱弟靜,别放魏左校令李登之法,作《韻集》五卷,宮、商、角、徵、羽各為一篇。
”李、呂二氏之分五聲,雖不能确指其為何,然非如徐景安《樂書》之說:宮為上平、商為下平、角為入、徵為上、羽為去,則可決也。
今韻,平聲分上下者,徒以卷帙繁重而分之,别無他義。
且唐時韻書猶有不分者(如魏鶴山所藏《唐韻目》,于二十八删、二十九山之後繼以三十先、三十一仙,是平聲不分上、下),不足以為宮、商之分明矣。
然平聲中自有二類,則自隋唐以來言今韻者,與近世言古韻者之所同。
陸法言以降諸韻書,其平聲中、冬、東、鐘、江、真、淳、藉、文、殷、元、魂、痕、寒、桓、删、山、先、仙、陽、唐、庚、耕、清、青、蒸、登、侵、覃、談、鹽、添、鹹、銜、嚴,凡三十五韻,為有人之平;而支、脂、之、微、魚、虞、模、齊、佳、皆、灰、咍、蕭、宵、肴、豪、歌、戈、麻、尤、侯、幽二十二韻,為無入之平。
近世言古韻者說,說頗與之異。
休甯戴氏從《廣韻》區别此二類,而謂二者相配,異平而同入。
曲阜孔氏本其說,而謂《廣韻》有人者為陽聲,無入者為陰聲.陰”、“陽”之名亦出于戴氏)。
陰、陽二聲,各分九部,兩兩對轉,而以入聲為之樞紐。
至高郵王氏、歙縣江氏,更考之周秦人周韻及文字之偏旁諧聲,而謂《廣韻》有入之平,古本無入;無入之平,古本有入。
其說正與陸法言以來言今韻者相反。
然其分平聲為二類,則所同也。
金壇段氏及王、江二氏雖不用陽聲、陰聲之名,然其書于陽聲之韻皆自相次。
段氏謂此大類有平、入、無上去。
王、江二氏則謂有平、上、去,而無入。
餘則謂陽聲自為一類,有平而無上、去、入。
今韻于此類之字讀為上、去者,皆平聲之音變,而此類之平聲,又與陰類之平聲性質絕異。
如謂陰類之平為平聲,則此類不可不别立一名。
陽聲一與陰聲平、上、去、入四,乃三代、秦、漢間之五聲。
此說本諸音理,征諸周、秦、漢初人之用韻,求諸文字之形聲,無不朐合。
頗疑李登、呂靜之五聲,舍此無以當之。
李、呂二氏撰韻書時,所以不用魏晉音而用古音者,猶許叔重撰《說文解字》不用隸而用篆,孫叔然、徐仙民等作諸經音,不從俗讀而從師讀(師讀非必古音)也。
故五聲者,以古音言之也。
宋、齊以後,四聲說行而五聲說微,然周顆、沈約等撰韻書者,非不知有五聲。
約《答陸厥書》曰:“宮、商之聲有五,文字之别累萬,以累萬之繁配五聲之約”雲雲。
約知有五而作《四聲譜》者,以《四聲為》屬文而作(如王阮亭《聲調譜》專為律師而作),本非韻書(四聲之說專主屬文,不關音韻。
讀《宋書·範晔傳》、《射靈運傳》、《南齊書·陸厥傳》,《梁書·王筠傳》,《南史·沈約》、《庾肩吾》諸傳自明)。
且其時陽類已顯分三聲,與陰類三聲及入聲而七。
用之詩文,則陰、陽可以互易,而平、K不能相貿,故合陰、陽兩類而為四聲。
四聲者,就今音言之也。
且五聲專以聲音,四聲乃以聲音之運用于詩文言。
隋唐後編韻書者,亦本為詩則作(陸法言《切韻序》雲:今反初服,私訓諸弟子,凡有文藻,即須明聲韻。
”可知其書本為文而作),遂從沈《譜》并陰、陽為一類。
然一有入,一無入,後世猶得由之以知其族類、性質之不同。
然非三百年來古韻大明,亦無以知其别矣。
陰、陽二類,分于戴氏。
其狀此二聲之别,亦惟戴氏言之最善。
戴氏《答段若膺論韻書》曰:“大著六、(蒸、登)七、(侵、鹽、添)八、(覃、談、鹹、銜、嚴、凡)九、(東、冬、鐘、江)十、(陽、唐)十一、(庚、耕、清、青)十二、(真、臻、先)十三、(諄、文、欣、魂、痕)十四、(元、寒、桓、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