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籀篇疏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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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班固謂《蒼颉》、《愛曆》、《博學》三篇文字多取諸《史籀篇》,許慎謂其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或之者、疑之;頗之者,少之也。

    《史籀》十五篇,文成數千,而《說文》僅出二百二十餘字,其不出者必與篆文同者也。

    考戰國時秦之文字,如傳世秦大良造鞅銅量,乃孝公十六年作,其文字全同篆文,大良造鞅戟亦然。

    新郪虎符作于秦并天下以前,其符凡四十字,而同于篆文者三十六字。

    《詛楚文》摹本文字亦多同篆文,而、奓、字則同籀文。

    篆文固多出于籀文,則李斯以前,秦之文字,謂之用篆文可也,謂之用籀文亦可也。

    則《史籀篇》文字、秦之文字,即周秦間西土之文字也。

    至許書所出古文,即孔子壁中書,其體與籀文、篆文頗不相近,六國遺器亦然。

    壁中古文者,周秦間東土之文字也。

    然則《史籀》一書,殆出宗周文勝之後,春秋戰國之間,秦人作之以教學童,而不行于東方諸國,故齊魯間文字,作法體勢與之殊異;諸儒著書口說,亦未有及之者。

    惟秦人作字書,乃獨取其文字,用其體例,是《史篇》獨行于秦之一證。

    若謂其字頗或同于殷周古文者亦多矣,且秦處宗周故地,其文字自當多仍周舊,未可因此遽定為宗周之書,此可疑者二也。

     其可得而斷定者又有三事:一,籀文非書體之名,世莫不以古、籀、篆為三體,謂籀文變古文,篆文又變籀文,不知自其變者觀之,則文字殆無往而不變,故有一卷之書面前後異文,一人之作而器蓋殊字;自其不變者而觀之,則文字之形與勢皆以漸變。

    凡既有文字之國,未有能以一人之力創造一體者。

    許君謂《史籀》大篆與古文或異,則固有不異者;且所謂異者,亦由後人觀之,在作書時亦隻用當世通行之字,有所取舍,而無所謂創作及增省也。

    羅叔言參事《殷商貞蔔文字考》,謂《史籀》一篇亦猶《蒼颉》、《愛曆》、《凡将》、《急就》等篇,取當世用字,編纂章句,以便誦習。

    其識卓矣。

    此可斷定者一也。

     一,《史篇》字數,張懷瓘謂籀文凡九千字,《說文》字數與此适合,先民謂即取此而釋之。

    近世孫氏星衍序所刊《說文解字》,猶用其說,此蓋誤讀《說文》叙也。

    《說文叙》引漢尉律諷籀書九千字,諷籀即諷讀,《漢書·藝文志》所引無籀字可證。

    且《蒼颉》二篇僅二千五百字,加以揚雄訓纂,亦僅五千三百四十字,不應《史籀篇》反有九千字,此可斷定者二也。

     至《史篇》文體,段氏玉裁據《說文》所引三事,(奭下雲:此燕召公名,《史篇》名醜。

    匋下雲:《史篇》讀與缶同。

    姚下雲:《史篇》以為姚易也)以為亦有說解,又疑即王育解說中語。

    然據此三事,不能定其即有說解,凡此三者,亦得由其文義知之。

    苟篇中有周旦召醜語,便可知醜為召公之名;苟假匋為缶,便可知匋字之讀苟;姚易二字連言,便可知其以姚為姚易字,不為女姓矣,若以此三事為王育說《史篇》語,則《說文》引《蒼颉訓纂》、《蒼颉故》等書,但稱揚雄說杜林說,不稱《蒼颉》,則其引史篇解說語,亦當如為秃無諸字下經稱王育說,不得雲《史篇》,故《史篇》文體,決非如《爾雅》、《說文》,而當如秦之《蒼颉篇》。

    《蒼颉篇》,據許氏《說文序》、郭氏《爾雅注》所引,皆四字為句;又據近日敦煌所出殘簡,不知四字為句,二句一韻。

    《蒼颉》文字既取諸《史篇》,文體亦當仿之,又觀于其牆二文,知篇中之有複字,雱姚諸字,知用字之多假借,皆與《蒼颉篇》同,此可斷定者三也。

    此二疑三斷,關于全書之宏旨,故書以弁其首,也有達者,董而教之。

    若文字之變化正誤,則散見于各條下,茲不贅雲。

     丙辰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