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雅之在美學上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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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神、曰韻、曰氣、曰味,皆就第二形式言之者多,而就第一形式言之者少。
文學亦然,古雅之價值大抵存于第二形式。
西漢之匡、劉,東京之崔、蔡,其文之優美宏壯,遠在賈、馬、班、張之下,而吾人之嗜之也亦無遜于彼者,以雅故也。
南豐之于文,不必工于蘇、王,姜夔之于詞,且遠遜于歐、秦,而後人亦嗜之者,以雅故也。
由是觀之,則古雅之原質,為優美及宏壯中不可缺之原質,且得離優美宏壯而有獨立之價值,則固一不可誣之事實也。
然古雅之性質,有與優美及宏壯異者。
古雅之但存于藝術而不存于自然,既如上文所論矣,至判斷古雅之力亦與判斷優美及宏壯之力不同。
後者先天的,前者後天的、經驗的也。
優美及宏壯之判斷之為先天的判斷,自汗德之《判斷力批評》後,殆無反對之者。
此等判斷既為先天的,故亦普遍的、必然的也。
易言以明之,即一藝術家所視為美者,一切藝術家亦必視為美。
此汗德所以于其美學中,預想一公共之感官也。
若古雅之判斷則不然,由時之不同而人之判斷之也各異。
吾人所斷為古雅者,實由吾人今日之位置斷之。
古代之遺物無不雅于近世之制作,古代之文學雖至拙劣,自吾人讀之無不古雅者,若自古人之眼觀之,殆不然矣。
故古雅之判斷,後天的也,經驗的也,故亦特别的也,偶然的也。
此由古代表出第一形式之道與近世大異,故吾人睹其遺迹,不覺有遺世之感随之,然在當日,則不能若優美及宏壯,則固無此時間上之限制也。
古雅之性質既不存于自然!而其判斷亦但由于經驗!于是藝術中古雅之部分,不必盡俟天才,而亦得以人力緻之。
苟其人格誠高,學問誠博,則雖無藝術上之天才者,其制作亦不失為古雅。
而其觀藝術也,雖不能喻其優美及宏壯之部分,猶能喻其古雅之部分。
若夫優美及宏壯,則非天才殆不能捕攫之而表出之。
今古第三流以下之藝術家,大抵能雅而不能美且壯者,職是故也。
以繪畫論,則有若國朝之王暈,彼固無藝術上之天才,但以用力甚深之故,故摹古則優而自運則劣,則豈不以其舍其所長之古雅,而欲以優美宏壯與人争勝也哉。
以文學論,則除前所述匡、劉諸人外,若宋之山谷,明之青邱、曆下,國朝之新城等,其去文學上之天才蓋遠,徒以有文學上之修養故,其所作遂帶一種典雅之性質。
而後之無藝術上之天才者亦以其典雅故,遂與第一流之文學家等類而觀之,然其制作之負于天分者十之二三,而負于人力者十之七八,則固不難分析而得之也。
又雖真正之天才,其制作非必皆神來興到之作也。
以文學論,則雖最優美最宏壯之文學中,往往書有陪襯之篇,篇有陪襯之章,章有陪襯之句,句有陪襯之字。
一切藝術,莫不如是。
此等神興枯涸之處,非以古雅彌縫之不可。
而此等古雅之部分,又非藉修養之力不可。
若優美與宏壯,則固非修養之所能為力也。
然則古雅之價值,遂遠出優美及宏壯下乎?曰:不然。
可愛玩而不可利用者,一切美術品之公性也。
優美與宏壯然,古雅亦然。
而以吾人之玩其物也,無關于利用故,遂使吾人超出乎利害之範圍外,而惝恍于缥渺甯靜之域。
優美之形式,使人心和平;古雅之形式,使人心休息,故亦可謂之低度之優美。
宏壯之形式常以不可抵抗之勢力喚起人欽仰之情,古雅之形式則以不習于世俗之耳目故,而喚起一種之驚訝。
驚訝者,欽仰之情之初步,故雖謂古雅為低度之宏壯,亦無不可也。
故古雅之位置,可謂在優美與宏壯之間,而兼有此二者之性質也。
至論其實踐之方面,則以古雅之能力,能由修養得之,故可為美育普及之津梁。
雖中智以下之人,不能創造優美及宏壯之物者,亦得由修養而有古雅之創造力;又雖不能喻優美及宏壯之價值者,亦得于優美宏壯中之古雅之原質,或于古雅之制作物中得其直接之慰藉。
故古雅之價值,自美學上觀之誠不能及優美及宏壯,然自其教育衆庶之效言之,則雖謂其範圍較大成效較著可也。
因美學上尚未有專論古雅者,故略述其性質及位置如右。
篇首之疑問,庶得由是而說明之欤。
文學亦然,古雅之價值大抵存于第二形式。
西漢之匡、劉,東京之崔、蔡,其文之優美宏壯,遠在賈、馬、班、張之下,而吾人之嗜之也亦無遜于彼者,以雅故也。
南豐之于文,不必工于蘇、王,姜夔之于詞,且遠遜于歐、秦,而後人亦嗜之者,以雅故也。
由是觀之,則古雅之原質,為優美及宏壯中不可缺之原質,且得離優美宏壯而有獨立之價值,則固一不可誣之事實也。
然古雅之性質,有與優美及宏壯異者。
古雅之但存于藝術而不存于自然,既如上文所論矣,至判斷古雅之力亦與判斷優美及宏壯之力不同。
後者先天的,前者後天的、經驗的也。
優美及宏壯之判斷之為先天的判斷,自汗德之《判斷力批評》後,殆無反對之者。
此等判斷既為先天的,故亦普遍的、必然的也。
易言以明之,即一藝術家所視為美者,一切藝術家亦必視為美。
此汗德所以于其美學中,預想一公共之感官也。
若古雅之判斷則不然,由時之不同而人之判斷之也各異。
吾人所斷為古雅者,實由吾人今日之位置斷之。
古代之遺物無不雅于近世之制作,古代之文學雖至拙劣,自吾人讀之無不古雅者,若自古人之眼觀之,殆不然矣。
故古雅之判斷,後天的也,經驗的也,故亦特别的也,偶然的也。
此由古代表出第一形式之道與近世大異,故吾人睹其遺迹,不覺有遺世之感随之,然在當日,則不能若優美及宏壯,則固無此時間上之限制也。
古雅之性質既不存于自然!而其判斷亦但由于經驗!于是藝術中古雅之部分,不必盡俟天才,而亦得以人力緻之。
苟其人格誠高,學問誠博,則雖無藝術上之天才者,其制作亦不失為古雅。
而其觀藝術也,雖不能喻其優美及宏壯之部分,猶能喻其古雅之部分。
若夫優美及宏壯,則非天才殆不能捕攫之而表出之。
今古第三流以下之藝術家,大抵能雅而不能美且壯者,職是故也。
以繪畫論,則有若國朝之王暈,彼固無藝術上之天才,但以用力甚深之故,故摹古則優而自運則劣,則豈不以其舍其所長之古雅,而欲以優美宏壯與人争勝也哉。
以文學論,則除前所述匡、劉諸人外,若宋之山谷,明之青邱、曆下,國朝之新城等,其去文學上之天才蓋遠,徒以有文學上之修養故,其所作遂帶一種典雅之性質。
而後之無藝術上之天才者亦以其典雅故,遂與第一流之文學家等類而觀之,然其制作之負于天分者十之二三,而負于人力者十之七八,則固不難分析而得之也。
又雖真正之天才,其制作非必皆神來興到之作也。
以文學論,則雖最優美最宏壯之文學中,往往書有陪襯之篇,篇有陪襯之章,章有陪襯之句,句有陪襯之字。
一切藝術,莫不如是。
此等神興枯涸之處,非以古雅彌縫之不可。
而此等古雅之部分,又非藉修養之力不可。
若優美與宏壯,則固非修養之所能為力也。
然則古雅之價值,遂遠出優美及宏壯下乎?曰:不然。
可愛玩而不可利用者,一切美術品之公性也。
優美與宏壯然,古雅亦然。
而以吾人之玩其物也,無關于利用故,遂使吾人超出乎利害之範圍外,而惝恍于缥渺甯靜之域。
優美之形式,使人心和平;古雅之形式,使人心休息,故亦可謂之低度之優美。
宏壯之形式常以不可抵抗之勢力喚起人欽仰之情,古雅之形式則以不習于世俗之耳目故,而喚起一種之驚訝。
驚訝者,欽仰之情之初步,故雖謂古雅為低度之宏壯,亦無不可也。
故古雅之位置,可謂在優美與宏壯之間,而兼有此二者之性質也。
至論其實踐之方面,則以古雅之能力,能由修養得之,故可為美育普及之津梁。
雖中智以下之人,不能創造優美及宏壯之物者,亦得由修養而有古雅之創造力;又雖不能喻優美及宏壯之價值者,亦得于優美宏壯中之古雅之原質,或于古雅之制作物中得其直接之慰藉。
故古雅之價值,自美學上觀之誠不能及優美及宏壯,然自其教育衆庶之效言之,則雖謂其範圍較大成效較著可也。
因美學上尚未有專論古雅者,故略述其性質及位置如右。
篇首之疑問,庶得由是而說明之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