蚓庵瑣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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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潛有以人肉裹麺包為市者,或腌之,僞為騾馬肉。
有數人于城下縛一生人,殺而食之。
又有一婦人,日誘街市放棄小兒,假名收養,引歸殺食。
時聞山東一帶,民間公然開肆屠賣人肉,每筋價八分,名曰「米肉」,恬不為怪。
過往客商,非數百成群,必為饑民攫食。
體若肥胖,非節食數旬,俟其骨立,則不易過餘裡。
有人為漕艘水手回,過山東市,逢土民牽妻士售賣,止索價銀三錢;回舟持銀稍遲,至則此婦也賣與屠肆,宰而登之幾矣。
水手遂别買一婦而婦,其婦雲彼鄉有一民家幼女,嫁與鄰人為童媳。
女體肥,翁姑欲殺而食。
女知,遁歸,述其故,父視女曰:『有此肥兒,焉可與别人充饑耶?』乃自烹而食之。
自庚辰至壬午,通國奇荒,良民皆為流寇。
張獻忠、李自成輩紛紛起矣。
江南馬士英題稱據劉澤清揭前事,内稱:六月初六日,據北來難民嚴太、沈紹祖、潘章、張敬山等報稱,大清兵五月初一日追賊至京,出示雲:『大清國攝政王令旨,谕南朝官紳軍民人等知道:曩者我國欲與爾明和好,永享太平,屢緻書不答,以緻四次深入,期爾朝悔悟耳,豈意堅執不從。
今被流寇所滅,事屬既往,不必論也。
且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有德者居之;軍民者,非一人之軍民,有德者主之。
我今居此,為爾朝雪君父之仇,破釜沉舟,一賊不滅,誓不返辄。
所過州縣地方,有能削髪投順、開城納款,即與爵祿,世守富貴。
如有抗拒不遵,一到玉石不分,盡行屠戮。
校者自注:本就有過屠城,現拿大屠殺威脅民衆投降,居然還能以「有德者」自居,僅以「寡廉鮮恥」「鵲占鸠巢」用來形容你清,這肯定是不夠的。
有志之士,正幹功名立業之秋,如有失信,将何服天下乎?特谕。
』 順治乙酉,張公存仁屯師錢塘江上,南北相持者經年,不能渡。
時有土人某,鬻鹽為業。
忽見江沙暴漲,水止及腰,其人荷鹽,徒涉過江售賣。
哨兵縛解帥府,鞫知江漲可涉。
張公調兵千馀,頭纏白布,僞扮明兵,尾随其人涉江至岸。
明兵驚潰,我兵盡渡,而浙東郡邑望風瓦解。
昔宋社将屋,元兵屯集江沙,忽有人進曰:「此間水淺可渡。
」其人先涉,大軍随後,無一不濟。
我世祖開國聖主,其事畧同。
且二事俱在錢塘,豈非天乎? 順治二年乙酉六月初九日,大清兵抵嘉興。
時馬士英在杭,命都督陳洪範與大清議和。
過嘉興,與舟旗書『奉使清朝』。
兵巡道吳克孝投水,左右救遁;同知朱議??、推官孫昌祖、知縣某等棄職遁,知府鐘鼎臣以城降。
居民争粘『順民』字于門,貝勒王劄營演武場。
先遣數騎進城揭安民榜,士民有到營獻策者,即承制給劄,授銜随征,遇缺委補,謂之「南選」。
住三日拔營,進北門,出南門,騎兵由草蕩陸行,步兵舟從漕河行軍,秋毫不犯,市肆安堵。
明潞王常??同世子官民開門迎降,随委縣官署事。
秀水縣胡之臣先曾在天甯寺前賣膏藥,人素輕賤。
因藉軍需,嚴威脅民,民怨切骨,更委投降。
總兵陳梧至郡鎮守,時各官尚服明朝冠帶。
閏六月初五日,下令剃頭。
百姓哄至陳梧署,梧雲:「剃頭小事,但剃後汝等妻子俱不保。
」民遂沸然。
時有外邑鄉紳屠象美,與梧歃盟共事。
初七日,聚軍民于大察院,象美袖出僞诏,開府道署,示谕城内外二十四坊居民,每家出兵一人。
民有遷避不出者,衆兵抄搶其資,書『逃民』于其房,入官。
數日間聚衆三萬馀,無将領,隊伍亦無軍令約束。
鑿木揭竿,或以寸鐵縛竹杪,葛衣裸體,足蹑草履,烏合喧呶,竟同兒戲。
日給兵饷,悉派本坊鄉紳巨族質庫。
是日,衆擁委署知縣胡之臣至梧署,亂兵攢刺磔屍球場。
十二日晚,東關外盤獲沙船一隻,詢稱鹽寇謀為内應,于是急閉四門,搜斬黨羽,市郭鄉村一時傳徧,搜殺甚多。
各坊居民不容往來,逾界者即親識,立時擒殺。
鄉村之民亦各歃盟團結,群不逞藉稱盤诘。
遇逃難男女經過,或身帶銀赀,一槩殺刦。
平昔豪橫輩流毒闾裡者,盡為仇家報複,殺人放火,随地皆然。
旬日之間,自相殘戮,屍橫徧野矣。
十三日,大兵次??門。
梧遣标營陸中軍哨領陸兵先鋒朱大定等部,水師又率民兵繼後救應,迎戰于是鎮西。
兩軍相接,大兵數百忽繞出郡兵後,前後夾擊,郡兵大敗,砍殺赴水死者大半。
殘兵退保入城,水軍返棹鼠竄。
初象美與梧起兵時,梧輕象美書生,且權非獨握,陰有微隙,流言屠有異志。
至是,象美見各縣調兵出戰不利,太湖吊王蜚兵又不至。
廿五日,新安水師敗于麻雀墩,繼而民兵被坑于姚,油車殲于石灰橋。
知事漸危,聚集家将懷寶,開北門欲遁,随被亂兵所殺。
郡兵恐大兵登真如浮屠,窺城中虛實,縱火燒之。
貝勒在杭發披甲三千,廿五晚抵嘉興,四鼓進,薄西門外;鋤頭壩作浮橋,達城腳下。
火礮連發,聲如轟雷,守城兵紛紛逃下。
廿六日天未明,梧開東門,口稱親出掣兵,率家丁同朱大定逃走平湖,城門随閉。
黎明,傳大兵逾城已入。
郝千戶開東門,百姓喧擠出逃,踐踏倒死,嚎啕震天。
接踵而行,首尾數十裡不絕。
大兵知陳梧東走,分兵追趕,至朝陽廟,不及而還。
時城中逃出者十二三,未及出者十七八。
有削髪為僧,避于佛寺者;有自繋獄,詭稱罪囚者。
僅二百馀人,其馀盡行殺戮,血滿溝渠,屍積裡巷。
煙??漲天,結成赤雲,障蔽日月,數日不散。
郡守锺鼎臣自缢。
嘉興平時群盜蜂起,白布纏頭,号曰「白頭兵」。
臨平山則有陳萬良,永昌寺則有殳茂,環太湖有沈泮、栢相甫,吳江有吳日生、周天舍等,少者千人,多者數萬,惟吳日生通欵于明,魯王封長興侯。
制旗鑄印,設官部署,屯兵于舟,劄營澱山等湖。
分投鄉村,白晝搶刦,名曰「打糧」,所到之處,燒擄一空。
被刦之民無以為生,亦投為盜。
衆至萬,蹂躏數百裡,官兵屢剿不盡。
至庚寅、辛卯間,各處劇盜輸金投降,給劄授銜,聽其歸裡,名曰安插。
錦衣頂帽,群盜随從,公然與府縣官抗禮,陽為投順,陰仍行刦。
因鄉野民赀寄頓在城,盜無以刦,乃擇缙紳富人并其愛子,擒匿盜穴,勒千金萬金取贖,愆期不至。
有水牢、河泥、糞窖、煙薰眼等刑,數日一比,往往喪命。
不取贖,彼稱當沒碎,磔示衆,出城親自赍刺拜谒巨家,口稱貸饷,稍不允諾,夜必燒刦。
流毒幾十年,後漸次剿滅。
屠簡讨象美在京邸時,有婢紅葉因内妒棰死,或曰以不謹死。
瘗之郊,忽蘇,呼聲聞于外,發視則活。
錦衣衛勒象美賄不得,奏聞,尋冠帶閑住,遂歸裡。
有數人于城下縛一生人,殺而食之。
又有一婦人,日誘街市放棄小兒,假名收養,引歸殺食。
時聞山東一帶,民間公然開肆屠賣人肉,每筋價八分,名曰「米肉」,恬不為怪。
過往客商,非數百成群,必為饑民攫食。
體若肥胖,非節食數旬,俟其骨立,則不易過餘裡。
有人為漕艘水手回,過山東市,逢土民牽妻士售賣,止索價銀三錢;回舟持銀稍遲,至則此婦也賣與屠肆,宰而登之幾矣。
水手遂别買一婦而婦,其婦雲彼鄉有一民家幼女,嫁與鄰人為童媳。
女體肥,翁姑欲殺而食。
女知,遁歸,述其故,父視女曰:『有此肥兒,焉可與别人充饑耶?』乃自烹而食之。
自庚辰至壬午,通國奇荒,良民皆為流寇。
張獻忠、李自成輩紛紛起矣。
江南馬士英題稱據劉澤清揭前事,内稱:六月初六日,據北來難民嚴太、沈紹祖、潘章、張敬山等報稱,大清兵五月初一日追賊至京,出示雲:『大清國攝政王令旨,谕南朝官紳軍民人等知道:曩者我國欲與爾明和好,永享太平,屢緻書不答,以緻四次深入,期爾朝悔悟耳,豈意堅執不從。
今被流寇所滅,事屬既往,不必論也。
且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有德者居之;軍民者,非一人之軍民,有德者主之。
我今居此,為爾朝雪君父之仇,破釜沉舟,一賊不滅,誓不返辄。
所過州縣地方,有能削髪投順、開城納款,即與爵祿,世守富貴。
如有抗拒不遵,一到玉石不分,盡行屠戮。
校者自注:本就有過屠城,現拿大屠殺威脅民衆投降,居然還能以「有德者」自居,僅以「寡廉鮮恥」「鵲占鸠巢」用來形容你清,這肯定是不夠的。
有志之士,正幹功名立業之秋,如有失信,将何服天下乎?特谕。
』 順治乙酉,張公存仁屯師錢塘江上,南北相持者經年,不能渡。
時有土人某,鬻鹽為業。
忽見江沙暴漲,水止及腰,其人荷鹽,徒涉過江售賣。
哨兵縛解帥府,鞫知江漲可涉。
張公調兵千馀,頭纏白布,僞扮明兵,尾随其人涉江至岸。
明兵驚潰,我兵盡渡,而浙東郡邑望風瓦解。
昔宋社将屋,元兵屯集江沙,忽有人進曰:「此間水淺可渡。
」其人先涉,大軍随後,無一不濟。
我世祖開國聖主,其事畧同。
且二事俱在錢塘,豈非天乎? 順治二年乙酉六月初九日,大清兵抵嘉興。
時馬士英在杭,命都督陳洪範與大清議和。
過嘉興,與舟旗書『奉使清朝』。
兵巡道吳克孝投水,左右救遁;同知朱議??、推官孫昌祖、知縣某等棄職遁,知府鐘鼎臣以城降。
居民争粘『順民』字于門,貝勒王劄營演武場。
先遣數騎進城揭安民榜,士民有到營獻策者,即承制給劄,授銜随征,遇缺委補,謂之「南選」。
住三日拔營,進北門,出南門,騎兵由草蕩陸行,步兵舟從漕河行軍,秋毫不犯,市肆安堵。
明潞王常??同世子官民開門迎降,随委縣官署事。
秀水縣胡之臣先曾在天甯寺前賣膏藥,人素輕賤。
因藉軍需,嚴威脅民,民怨切骨,更委投降。
總兵陳梧至郡鎮守,時各官尚服明朝冠帶。
閏六月初五日,下令剃頭。
百姓哄至陳梧署,梧雲:「剃頭小事,但剃後汝等妻子俱不保。
」民遂沸然。
時有外邑鄉紳屠象美,與梧歃盟共事。
初七日,聚軍民于大察院,象美袖出僞诏,開府道署,示谕城内外二十四坊居民,每家出兵一人。
民有遷避不出者,衆兵抄搶其資,書『逃民』于其房,入官。
數日間聚衆三萬馀,無将領,隊伍亦無軍令約束。
鑿木揭竿,或以寸鐵縛竹杪,葛衣裸體,足蹑草履,烏合喧呶,竟同兒戲。
日給兵饷,悉派本坊鄉紳巨族質庫。
是日,衆擁委署知縣胡之臣至梧署,亂兵攢刺磔屍球場。
十二日晚,東關外盤獲沙船一隻,詢稱鹽寇謀為内應,于是急閉四門,搜斬黨羽,市郭鄉村一時傳徧,搜殺甚多。
各坊居民不容往來,逾界者即親識,立時擒殺。
鄉村之民亦各歃盟團結,群不逞藉稱盤诘。
遇逃難男女經過,或身帶銀赀,一槩殺刦。
平昔豪橫輩流毒闾裡者,盡為仇家報複,殺人放火,随地皆然。
旬日之間,自相殘戮,屍橫徧野矣。
十三日,大兵次??門。
梧遣标營陸中軍哨領陸兵先鋒朱大定等部,水師又率民兵繼後救應,迎戰于是鎮西。
兩軍相接,大兵數百忽繞出郡兵後,前後夾擊,郡兵大敗,砍殺赴水死者大半。
殘兵退保入城,水軍返棹鼠竄。
初象美與梧起兵時,梧輕象美書生,且權非獨握,陰有微隙,流言屠有異志。
至是,象美見各縣調兵出戰不利,太湖吊王蜚兵又不至。
廿五日,新安水師敗于麻雀墩,繼而民兵被坑于姚,油車殲于石灰橋。
知事漸危,聚集家将懷寶,開北門欲遁,随被亂兵所殺。
郡兵恐大兵登真如浮屠,窺城中虛實,縱火燒之。
貝勒在杭發披甲三千,廿五晚抵嘉興,四鼓進,薄西門外;鋤頭壩作浮橋,達城腳下。
火礮連發,聲如轟雷,守城兵紛紛逃下。
廿六日天未明,梧開東門,口稱親出掣兵,率家丁同朱大定逃走平湖,城門随閉。
黎明,傳大兵逾城已入。
郝千戶開東門,百姓喧擠出逃,踐踏倒死,嚎啕震天。
接踵而行,首尾數十裡不絕。
大兵知陳梧東走,分兵追趕,至朝陽廟,不及而還。
時城中逃出者十二三,未及出者十七八。
有削髪為僧,避于佛寺者;有自繋獄,詭稱罪囚者。
僅二百馀人,其馀盡行殺戮,血滿溝渠,屍積裡巷。
煙??漲天,結成赤雲,障蔽日月,數日不散。
郡守锺鼎臣自缢。
嘉興平時群盜蜂起,白布纏頭,号曰「白頭兵」。
臨平山則有陳萬良,永昌寺則有殳茂,環太湖有沈泮、栢相甫,吳江有吳日生、周天舍等,少者千人,多者數萬,惟吳日生通欵于明,魯王封長興侯。
制旗鑄印,設官部署,屯兵于舟,劄營澱山等湖。
分投鄉村,白晝搶刦,名曰「打糧」,所到之處,燒擄一空。
被刦之民無以為生,亦投為盜。
衆至萬,蹂躏數百裡,官兵屢剿不盡。
至庚寅、辛卯間,各處劇盜輸金投降,給劄授銜,聽其歸裡,名曰安插。
錦衣頂帽,群盜随從,公然與府縣官抗禮,陽為投順,陰仍行刦。
因鄉野民赀寄頓在城,盜無以刦,乃擇缙紳富人并其愛子,擒匿盜穴,勒千金萬金取贖,愆期不至。
有水牢、河泥、糞窖、煙薰眼等刑,數日一比,往往喪命。
不取贖,彼稱當沒碎,磔示衆,出城親自赍刺拜谒巨家,口稱貸饷,稍不允諾,夜必燒刦。
流毒幾十年,後漸次剿滅。
屠簡讨象美在京邸時,有婢紅葉因内妒棰死,或曰以不謹死。
瘗之郊,忽蘇,呼聲聞于外,發視則活。
錦衣衛勒象美賄不得,奏聞,尋冠帶閑住,遂歸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