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金剛小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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顔色,始大駭,不敢隐,執刺白顯者。

    顯者大眙愕,使人謂之曰:&ldquo此處非汝所可至者,速返寓候命可也。

    &rdquo旋使人贈之數百金。

     其居留于滬也,會有某巨公将出洋過滬,招之至行轅,頗賞識之。

    黛玉乃委婉進言,乞臨存其家。

    巨公将允之,為左右所谏止。

    黛玉乃歎曰:&ldquo事之不成,其命也夫!&rdquo或叩其說,黛玉曰:&ldquo彼銜命之人,乃可挾妓耶?餘誘之來,将伏人于夾室,挾之以遂餘求矣。

    &rdquo聞者莫不咋舌,為巨公危,複為巨公幸也。

     陸蘭芬,本名胡月娥,蘇州趙氏女。

    秀色可餐,天然妩媚,故自雛時,即享豔名。

    既而适一輪船買辦鄭某,複私一伶人,為鄭所知,遂擯絕之。

    乃出居别室,榜其門曰&ldquo馮寓&rdquo。

    未幾,變姓名為陸蘭芬。

     蘭芬秀媚獨絕,洋賈曾攝其影,寄歸本國,稱之為&ldquo支那美婦人&rdquo雲。

    名達海外,蘭芬亦足以自豪矣。

     蘭芬天性獨厚,自脫離鄭氏羁絆之後,物色得其母若弟,使其弟習西文,學有成。

    時有莊某者,電局之總辦也,眷蘭芬甚。

    會局中招考學生,蘭芬請于莊,使其弟應考。

    莊初不允,蘭芬嬲不已,莊乃曲徇其意,使具身家清白保單,準予肄業。

    學成,調赴天津。

    同事中有知其事者,故購蘭芬小像,懸座中以戲之。

    其弟果窘甚,馳函告蘭芬,謂此間非樂土,不可居矣。

    蘭芬複請于莊,設法調之至珲春,旋又調海蘭泡。

    蟄居數載,蘭芬念之甚,電促之返,為之娶妻,居于六馬路潮陽樓後某裡中,蘭芬時歸甯焉。

    嗣其弟夤緣得為軍裝買辦。

     陸蘭芬雖與林黛玉并稱,而黛玉性嚣張,蘭芬性靜穆;黛玉喜秾郁,蘭芬喜雅淡。

    故風雅士多舍黛玉而就蘭芬,宜夫蘭芬平日無鋪張揚厲之舉動矣。

    孰知竟有大謬不然者。

    蘭芬名既噪甚,厭福州路腹地之煩嚣,遷居于迤西胡家宅之洋房内。

    忽一日,開筵慶壽,門懸燈彩,雇警察兵為之彈壓。

    至日,來祝壽者,或馬車,或肩輿,紅頂者,藍頂者,晶頂者,蓋無六品以下之冠服焉,入壽堂叩拜為禮。

    蘭芬一子甫五六歲,居然衣冠回拜。

    複有短衣秃帽者數輩,亦來免冠鞠躬為禮。

    於乎盛矣!北裡稱觞,大人先生乃為之纡尊降貴,何物蘭芬,乃能作此空前之舉動? 蘭芬旋稱歇夏,遷居于德鄰裡,杜門謝客。

    僅一王姓客與同栖止。

    未幾産一女,即病死。

    王為之發喪成禮,署其靈曰&ldquo先室&rdquo。

    嗚呼!蘭芬有所歸矣。

    今之浮沉孽海者視之,其感情不知當何如? 金小寶來自七裡山塘,蓋燈船妓也。

    與林、陸并稱,憨态可掬。

    後适馬氏,未幾下堂去。

    擁資頗厚,甲乙二客皆涎而欲餌之,互緻謗語。

    小寶左右不知所可。

    已而赴蘇,雲将入學堂讀書也。

    未幾複來滬,居于逢吉裡之對門,榜其門曰&ldquo曹第&rdquo。

    羅緻舊日之客,作樗蒲之戲,藉以沾潤焉。

    役一俊仆,字之曰&ldquo同胞&rdquo,跬步不相離。

    說者謂金小寶曾受文明教育,故其區區字一仆人,亦必以新名詞雲。

     金小寶故與林黛玉、陸蘭芬、張書玉同稱四大金剛者也,而金小寶于三人為稍稚,時人許之為隽品。

    所居曰&ldquo天香閣&rdquo。

    或雲能作墨蘭,狎客所持素箑,多小寶款,然終未見其對客揮毫,不如李香之能詩信而有征也。

     學生沈某,将出洋留學,而苦于資斧不足,小寶慨然分纏頭三百金以贈之,一時有&ldquo俠妓&rdquo之稱。

    斯舉也,則不得不謂之風塵中之特色人物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