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魚顧問

關燈
花針這東西不是當耍的,刺進肉裡去了,真危險呢,你們快替我找吧。

    &rsquo我們看了姓鄭的這種害怕的情形,都覺得好笑。

    大家包圍過去在他周身尋覓,周仲評道:&lsquo是這般尋不着的,須解開衣看。

    &rsquo姓鄭的更吓得面上變了色,連忙解開皮馬褂,尋了一陣沒有,又解開皮袍,才脫下來,就看見一口帶線的花針,插在背脊小棉襖上。

    好笑那絲線,還在小棉襖上穿了幾下,和裁縫縫衣服的一樣。

     &ldquo姓鄭的見針尋找了,才把一顆心放下,跟着大衆笑起來。

    我說:&lsquo還有一口沒帶線的,須不要在人身上才好呢,不然又要吓得人心裡不安。

    &rsquo周仲評指着我一個當律師的朋友說道:&lsquo第四口針到了他身上。

    &rsquo這朋友聽了也是一吓,周仲評道:&lsquo不用害怕,這口針不在衣裡面,在你手中所拿的書裡面。

    &rsquo原來這朋友在我書房裡拿了一布函書,正待打開布函翻看,因聽得搬演法術,随手就捧了那函書出來,立在旁邊看。

    當下将布函解開,一疊八本書,隻得一本一本地翻看,翻到第四本中間,約有十來頁書連作一起,揭開看時,那口花針穿在上面,并且一上一下的,和尋常婦人将針插在頭發包上的一樣。

     &ldquo四口針既尋出來了,我以為法術就此完結了,忽聽得那個大瓷盆裡水響,原來是周仲評将那碗清水傾入盆中,隻一霎眼工夫,周仲評便招手教我們到瓷盆跟前去看。

    隻見瓷盆裡四隻比菜碗還大的甲魚,在盆中團團爬走。

    周仲評道:&lsquo這甲魚不可吃,明日須打發人送到河裡去,切不可因遊戲的事,傷害生命。

    &rsquo &ldquo這一場法術,至此方終結了。

    周仲評告辭去後,我就想起那個曾在室外窺探的包車夫來,即叫過來問道:&lsquo你躲在外邊偷看,看了些什麼情形,看出他做假的地方來了沒有?&rsquo包車夫道:&lsquo并沒有看出他做假的地方來,隻見他進房關了門之後,從身邊取出洋火來,将香燭點燃,在房裡四角插了,每一個房角上燒了一張黃表紙,恭恭敬敬地叩了幾個頭,口裡不住地喃喃念着。

    四角都拜過了,在房中也點了香燭,将空皮箱放在香燭前面,也叩了幾個頭。

    又将身上的長衣脫下,罩在頭上,甲魚也似的在地下爬走了一會兒,把衣覆在皮箱上,仿佛與打拳相似的手舞足蹈了一頓,然後取衣穿好,開門出來,不見有旁的舉動。

    &rsquo&rdquo 我聽到這裡就問虎禅師道:&ldquo那皮箱有什麼作用嗎?&rdquo虎禅師道:&ldquo隻皮箱不見有何作用,搬演法術的時候,還是放在那僻靜房裡,并不曾拿出來。

    這次是特地演給我看的,還有一次,是臨時演出來的,也很奇怪。

     &ldquo這日我正和一個當律師的朋友談話,恰好周仲評來了,那朋友仍繼續談一件案子,談到人證物證上面,周仲評就笑着說道:&lsquo當律師的論案情,總離不開人證物證,殊不知人證物證盡多冤枉,哪裡靠得住啊?&rsquo那朋友問道:&lsquo有人證物證,怎麼冤枉呢?&rsquo周仲評道:&lsquo人證固然是不難花錢買得來,就是物證,也絕對靠不住。

    你不信,我立刻可以做一個冤枉物證給你。

    &rsquo看當時還有幾個朋友在座,聽了都高興說道:&lsquo請你做一個看看。

    &rsquo周仲評即起身,在房中四處尋找什麼東西的樣子,一眼看見書案上,一張洗皮膚病的單子,拿在手中看了看,遞給那律師道:&lsquo這藥單,是已經在藥店裡配了藥的,請你看仔細,是幾味什麼藥?&rsquo那律師接在手裡,我也起身湊過去看。

     &ldquo這藥單共有十味藥,三味一列共三列,餘一味另作一行,又另一行寫了&lsquo忌服&rsquo兩個字,上面一角,由藥店裡批了價目的碼子,并蓋了圖章。

    還有在座的幾個朋友,也都走上前來看仔細了,那律師說道:&lsquo我已看仔細了。

    &rsquo周仲評即伸手說道:&lsquo看仔細了,就請給我。

    &rsquo隻見他接了藥單,折疊起來握在左掌心中,我們大家眼睜睜地望着他,不知道他是什麼用意。

     &ldquo約經過了一分鐘之久,他仍将藥單遞給那律師道:&lsquo請再看仔細,有和剛才所看不對的地方沒有?&rsquo我再湊過去看時,隻見十味藥,隻有九味了,另作一行寫的那一味藥,卻變成了&lsquo另包&rsquo兩個字,而&lsquo忌服&rsquo兩個字搬移了地方,原是另一行寫的,此時已移到與第一列三味藥并排了。

    細看藥單的紙,是醫生印了姓名住址在上面的,并不曾更換,也絲毫看不出移改的痕迹。

     &ldquo大家看了自然都免不了詫異,周仲評笑道:&lsquo若拿這藥單并配來的藥,去向那藥店裡論理,問他藥單上分明九味藥,為什麼配出十味來了;藥單上分明寫了另包的,為什麼不另包?那藥店不是有一百張嘴也說不過麼。

    依法律說起來,這藥單角上有藥店蓋的圖章,難道不能算是物證嗎?&rsquo周仲評這麼一來,那律師竟怔住了,半晌沒有話說。

    至今這移改了的藥單,還在我舍間保存着。

    &rdquo 在下當時在席上,聽虎禅師說得這般鑿鑿有據,不由不相信周仲評果有些道理。

    不過仍不免懷疑他,何以隻對有錢有勢的人賣弄。

    據他自己說,曾遇異人傳了他的大道,何以修道的人不在山林岩穴中修煉,卻終年風塵仆仆,奔走勢力之門。

    并且他絕對不解詩文,偏喜向人背誦香奁豔體的詩句,說是自己做的。

    詩中用了&ldquo愛河&rdquo兩字,他背誦的時候,恐怕聽的人不懂,一面解說,竟把&ldquo愛&rdquo字當作動詞,既是修道有得的人,又何以有這般俗不可耐的舉動呢? 《紅玫瑰》第2卷39期民國十五年(1926)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