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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遇的情形以前,卻要先述一樁另一小兒遇虎的事。
有了這一回事,又足證明王陽明這四句詩不是書生理想之談了。
新甯劉蛻公對我說,他家鄉有個種田的人家,在八月間新谷登場的時候,曬谷坪裡曬了一滿坪的谷子。
一家男女六七口人,正舉着一個三四歲的小孩兒,在屋裡吃午飯。
七八月間的雨,照例是來得極陡的,當時忽能一陣暴雨下來,隻急得六七口男女,都放下碗筷,來不及地跑到曬谷坪裡去收谷,單留下一個三四歲的小孩兒,因太小了不能做事,仍坐在屋裡吃飯。
這小孩兒的母親幫着大家收了一會兒谷,忽想起自己小孩兒獨自在屋裡吃飯,恐怕沒人照顧将碗打碎了。
此時的雨已将要收煞了,遂撇下收谷的器具,先跑回家照顧小孩兒。
才走到那屋子門口,朝裡面吃飯的小孩兒一看,不由得吓了一大跳。
原來一隻斑斓猛虎正立在小孩兒所坐的凳子旁邊,擡起頭來,望着小孩兒手中的飯碗。
小孩兒舉起手中筷子,在虎頭上亂敲,筷子上粘着飯粒,敲時散落在地下,那虎便低下頭拾飯吃。
小孩兒的母親看了這種情形,安得不心膽俱碎。
待跑進屋去,衛護自己的小孩兒吧,又恐怕觸怒了猛虎,反把自己的命都送掉,小孩兒仍是不能保全;待不進去吧,也恐怕小孩兒不知道厲害,用筷子敲虎頭,敲得太重了些,虎隻須順口反抗一下,小孩兒便沒了性命。
急得站在門外發抖,不知要如何才好,隻好仍跑回曬谷坪,如此這般地對衆人一說。
衆人聽得,也都驚得呆了,一時把左鄰右舍的人,都驚動得在一塊兒計議。
幸虧有一個教蒙館的先生有些兒見識,連忙捉了一隻小豬,在這家對門山上,捏得哇哇地叫。
那虎在屋裡,忽聽得豬叫,一折身就蹿了出來。
當時地方上人,早已糾集了許多健壯漢子,各揣武器,躲在大門外兩旁等,隻等那虎一蹿出來,就大家齊上,刀叉并舉,将虎吓得不敢回頭,蹿入深山之中去了。
一場大險,就賴有此一聲豬叫化險為夷了。
小孩兒的母親進屋将小孩兒摟在懷裡,問他剛才拿筷子敲什麼東西,他說一隻花狗想搶我的飯吃,我把他打跑了。
小孩兒拿虎當狗,虎畢竟比狗還來得馴順,即此更可證明王陽明的詩,與前篇虎不咬小兒的話。
在下談了這回故事,隻索落到本題,談第四次所遇的情形了。
離我家十五六裡地方,有個廟叫桃花廟,廟裡的香火極盛,相傳廟裡的菩薩,是八月十五日的壽誕。
每年到八月十五日這天,遠近三四十裡路燒香的老少男女,照例将一座很大的廟,擁擠得沒有插針的隙地,衆燒香的當中,我家每年也有一份子在内。
這年燒香的差事,輪到了我頭上,我因桃花廟每年壽期中,有戲可看,鄉下輕容易看不着戲,遂欣然就道,為的八月間天氣太熱,早去晚歸,圖個涼爽。
這日我到那廟裡燒香之後,看了一天戲,直到黃昏雨後,才跟着同去的長工,取道回家。
八月十五的月光,照例本應該十二分的明亮,可是這年八月十五不同,入夜微微地下起雨來,把個年年此日大出風頭的月亮兒,深藏在墨也似的黑雲之中,一點兒光輝也吐不出。
卻苦了我這個想借着她的光明,行走十五六裡崎岖山路的,至此一步也行走不得,隻得臨時買了一個燈籠、一支蠟燭,照着道路,高一步、低一步地行走。
約莫走了四五裡路遠近,才爬上一座小山,我因兩腳有些疲乏了,立在山頂上,對長工說道:&ldquo且在這裡歇一歇吧,我已爬出了一身汗,腳也走不動了。
&rdquo長工隻呆呆地朝左側一座山頂上望着,不回我的話。
我覺得他好像發現了什麼,随着他望的方向望去,初望不曾看見什麼,剛待問一句,忽見有兩點帶綠色的光,閃爍了幾下。
秋天新雨之後,山裡時常發現磷火,鄉下人說是鬼火,這本來不足為奇的,這時所發現的那兩點綠光,也與平日所見的磷火仿佛,我便說道:&ldquo磷火,呆呆地看它怎的,就是鬼火,我們也不怕。
&rdquo長工仍不回答,做出仔細定睛的樣子,猛然叫了聲&ldquo哎呀&rdquo,道:&ldquo有老虎來了。
&rdquo我一聽這話,一顆心不由得震得亂跳。
此時便有點兒星光,使我看得見約在離我二丈以外,一隻虎有三尺來長的身體,使出貓兒捕鼠時的身段,向長工所立之處蹿将過來,長工一聲哎呀沒叫出,兩手一開,手中的燈籠,已抛得不知去向。
燈籠裡面的燭,是早已抛熄了,我離長工不到一丈遠,隻因燈籠熄了,心裡又異常慌亂,一時竟軟癱在山頂上,那虎蹿将過來以後的舉動,一點兒沒看見。
軟癱在地下,也不敢睜眼去看,隻知道渾身亂抖,心中什麼念頭都沒有。
事後有人說那時隻好瞑目待死,其實我那時連瞑目待死的念頭都不曾有,隻可說是吓昏了半晌,耳裡聽得長工的聲音叫我,我才明白,反是長工過來扶我下山。
我問他咬傷了哪裡,他說:&ldquo若被這東西咬着了,還有命嗎?這東西蹿到我身邊的時候,我已仰面倒在地下,眼見他從我身上蹿過去,頭也不回地走了。
&rdquo 歸家後,許多人聽了這情形,都說這長工将來必有些發迹,老虎臨身不敢傷他。
這長工也自覺得意,以為将來有些後福,誰知不待将來,就在這年重陽日,因喝醉了酒,倒在塘裡淹死了。
若佛家輪回之說,信而有征,就得看他來生的發迹何如。
《社會之花》第1期民國十三年(1924)1月5日
有了這一回事,又足證明王陽明這四句詩不是書生理想之談了。
新甯劉蛻公對我說,他家鄉有個種田的人家,在八月間新谷登場的時候,曬谷坪裡曬了一滿坪的谷子。
一家男女六七口人,正舉着一個三四歲的小孩兒,在屋裡吃午飯。
七八月間的雨,照例是來得極陡的,當時忽能一陣暴雨下來,隻急得六七口男女,都放下碗筷,來不及地跑到曬谷坪裡去收谷,單留下一個三四歲的小孩兒,因太小了不能做事,仍坐在屋裡吃飯。
這小孩兒的母親幫着大家收了一會兒谷,忽想起自己小孩兒獨自在屋裡吃飯,恐怕沒人照顧将碗打碎了。
此時的雨已将要收煞了,遂撇下收谷的器具,先跑回家照顧小孩兒。
才走到那屋子門口,朝裡面吃飯的小孩兒一看,不由得吓了一大跳。
原來一隻斑斓猛虎正立在小孩兒所坐的凳子旁邊,擡起頭來,望着小孩兒手中的飯碗。
小孩兒舉起手中筷子,在虎頭上亂敲,筷子上粘着飯粒,敲時散落在地下,那虎便低下頭拾飯吃。
小孩兒的母親看了這種情形,安得不心膽俱碎。
待跑進屋去,衛護自己的小孩兒吧,又恐怕觸怒了猛虎,反把自己的命都送掉,小孩兒仍是不能保全;待不進去吧,也恐怕小孩兒不知道厲害,用筷子敲虎頭,敲得太重了些,虎隻須順口反抗一下,小孩兒便沒了性命。
急得站在門外發抖,不知要如何才好,隻好仍跑回曬谷坪,如此這般地對衆人一說。
衆人聽得,也都驚得呆了,一時把左鄰右舍的人,都驚動得在一塊兒計議。
幸虧有一個教蒙館的先生有些兒見識,連忙捉了一隻小豬,在這家對門山上,捏得哇哇地叫。
那虎在屋裡,忽聽得豬叫,一折身就蹿了出來。
當時地方上人,早已糾集了許多健壯漢子,各揣武器,躲在大門外兩旁等,隻等那虎一蹿出來,就大家齊上,刀叉并舉,将虎吓得不敢回頭,蹿入深山之中去了。
一場大險,就賴有此一聲豬叫化險為夷了。
小孩兒的母親進屋将小孩兒摟在懷裡,問他剛才拿筷子敲什麼東西,他說一隻花狗想搶我的飯吃,我把他打跑了。
小孩兒拿虎當狗,虎畢竟比狗還來得馴順,即此更可證明王陽明的詩,與前篇虎不咬小兒的話。
在下談了這回故事,隻索落到本題,談第四次所遇的情形了。
離我家十五六裡地方,有個廟叫桃花廟,廟裡的香火極盛,相傳廟裡的菩薩,是八月十五日的壽誕。
每年到八月十五日這天,遠近三四十裡路燒香的老少男女,照例将一座很大的廟,擁擠得沒有插針的隙地,衆燒香的當中,我家每年也有一份子在内。
這年燒香的差事,輪到了我頭上,我因桃花廟每年壽期中,有戲可看,鄉下輕容易看不着戲,遂欣然就道,為的八月間天氣太熱,早去晚歸,圖個涼爽。
這日我到那廟裡燒香之後,看了一天戲,直到黃昏雨後,才跟着同去的長工,取道回家。
八月十五的月光,照例本應該十二分的明亮,可是這年八月十五不同,入夜微微地下起雨來,把個年年此日大出風頭的月亮兒,深藏在墨也似的黑雲之中,一點兒光輝也吐不出。
卻苦了我這個想借着她的光明,行走十五六裡崎岖山路的,至此一步也行走不得,隻得臨時買了一個燈籠、一支蠟燭,照着道路,高一步、低一步地行走。
約莫走了四五裡路遠近,才爬上一座小山,我因兩腳有些疲乏了,立在山頂上,對長工說道:&ldquo且在這裡歇一歇吧,我已爬出了一身汗,腳也走不動了。
&rdquo長工隻呆呆地朝左側一座山頂上望着,不回我的話。
我覺得他好像發現了什麼,随着他望的方向望去,初望不曾看見什麼,剛待問一句,忽見有兩點帶綠色的光,閃爍了幾下。
秋天新雨之後,山裡時常發現磷火,鄉下人說是鬼火,這本來不足為奇的,這時所發現的那兩點綠光,也與平日所見的磷火仿佛,我便說道:&ldquo磷火,呆呆地看它怎的,就是鬼火,我們也不怕。
&rdquo長工仍不回答,做出仔細定睛的樣子,猛然叫了聲&ldquo哎呀&rdquo,道:&ldquo有老虎來了。
&rdquo我一聽這話,一顆心不由得震得亂跳。
此時便有點兒星光,使我看得見約在離我二丈以外,一隻虎有三尺來長的身體,使出貓兒捕鼠時的身段,向長工所立之處蹿将過來,長工一聲哎呀沒叫出,兩手一開,手中的燈籠,已抛得不知去向。
燈籠裡面的燭,是早已抛熄了,我離長工不到一丈遠,隻因燈籠熄了,心裡又異常慌亂,一時竟軟癱在山頂上,那虎蹿将過來以後的舉動,一點兒沒看見。
軟癱在地下,也不敢睜眼去看,隻知道渾身亂抖,心中什麼念頭都沒有。
事後有人說那時隻好瞑目待死,其實我那時連瞑目待死的念頭都不曾有,隻可說是吓昏了半晌,耳裡聽得長工的聲音叫我,我才明白,反是長工過來扶我下山。
我問他咬傷了哪裡,他說:&ldquo若被這東西咬着了,還有命嗎?這東西蹿到我身邊的時候,我已仰面倒在地下,眼見他從我身上蹿過去,頭也不回地走了。
&rdquo 歸家後,許多人聽了這情形,都說這長工将來必有些發迹,老虎臨身不敢傷他。
這長工也自覺得意,以為将來有些後福,誰知不待将來,就在這年重陽日,因喝醉了酒,倒在塘裡淹死了。
若佛家輪回之說,信而有征,就得看他來生的發迹何如。
《社會之花》第1期民國十三年(1924)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