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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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早,至闾外而止,盡期而入。

    國人美之,号曰母師。

     柳下惠妻 柳下惠為魯天夫,既死,門人将诔之,妻曰:将诔夫子之德邪?則二三子不如妾知之也。

    乃诔曰:夫子之不伐兮,夫子之不竭兮。

    夫子之信,誠而與人無害兮。

    屈親從俗,不強察兮。

    蒙恥救民,德彌大兮。

    雖遇三黜,終不蔽兮。

    憕梯君子,未能厲兮。

    嗟乎!惜乎,乃下世兮!庶幾遐年,今遂逝兮。

    鳴呼哀哉!魂神洩兮。

    夫子之谥,宜為惠兮。

    門人從之,以為诔,莫能竄一字。

     宋國 宋恭伯姫 宋伯姫,魯宣公女也。

    其母曰缪姜,嫁伯姫于宋。

    恭公。

    恭公不親迎,伯姫迫于父母之命而行。

    既入宋,三月廟見,當行夫婦之道。

    伯姫以恭公不親迎,故不肯聽命。

    宋人告魯,魯使大夫季文子如宋,緻命于伯姫。

    還,複命,瓜享之。

    缪姜出于房,再拜曰:大夫勤聲于遠□,辱送小子,不忘先君,以及後嗣,使下而有知,先君猶有望也,敢再拜大夫之辱。

    伯姫既嫁十年,恭八卒,伯姫寡。

    至景公時,伯姬常遇夜失火,左右曰:夫人小避火。

    伯姬日:婦人之義,保傅不俱,不下堂,待保傅來也。

    保母至,左右又日:夫人小避火。

    伯姫日:娟人之義,傳母未至夜,不可下堂。

    越義而生,不如守義而死。

    遂逮于火而死。

     楚國 楚昭越姫 越姫,越王勾踐之女,楚昭王姫也。

    昭王燕遊,蔡姫在左,越姫為右。

    王親乘驷以馳逐,遂登附社之所,以觀雲夢之囿,觀士大夫逐者。

    既??,乃顧謂二姬曰:樂乎?蔡姫對曰:樂。

    王日:吾顱與子生若此,死亦若此。

    蔡姫曰:昔敝邑寡人固以其黎民之役事君王之馬足故。

    一婢子之身,為苟苴玩好,今乃比于如嫔,固願生同樂,死同時。

    王顧謂史書之:蔡姬許從,本老矣,乃複謂越姫。

    越姫對曰:樂則樂矣,然而不可久也。

    王曰:吾願與子生若此,死若化,其不可得平?越姫對日:昔者吾先君莊王淫樂三年,不聽政事,終而能改,卒霸天下。

    妾以君王為能法吾先君,将改斯樂而勤于政也。

    今則不然,而要婵子以死,其可得乎?且君王以束帛乘馬,取婢子于敝邑,寡君受之太廟也,不約死。

    妾聞之諸姑婦人以死彰君之善,益君之寵,不聞其以苟從其暗死為榮,妾不敢聞命。

    于是王寤,敬越姫之言,而猶親嬖蔡姬也。

    居二十五年,王救陳,二姫從王,病在軍中,有赤雲夾日如飛鳥。

    王問周史,史曰:是害王身。

    然,可移移于将相。

    将相聞之,将請以身禱于神。

    王日:将相之于孤,猶股肱也,今移禍焉,庸為去是身乎?不聽?越姫日:大哉君王之德!以是妾願從王矣。

    昔曰之遊佚樂也,是以不敢許。

    及君王複于禮,國人皆将為君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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