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回 啼笑皆非媳婦是親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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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你當時在故鄉裡不是落小河死了嗎?怎麼又會逃生了呢?&rdquo &ldquo是的,我落小河之後,齊巧有一隻小船駛來,便把我救起了。

    本來我在第二天便欲回家,誰知日本鬼殺人放火,村中已遭到了大屠殺的危險,所以我也隻好一路流浪的了。

    &rdquo 梨雲含悲告訴,她内心是表現着無限痛苦的樣子。

    明芳這才又接下去說道: &ldquo當時麗華見她是個單身女子,便向她細細地問起身世來,她說今年三十四歲,有一個女兒叫雪影,還隻有十七歲,但她被日本兵捉去殺了。

    麗華見她可憐,且這時姑媽生病,一切還幸虧她幫着服侍,于是在患難之中,大家倒像成了自己人。

    姑媽死後,梨雲無處安身,就随我們一同逃到江西,她和麗華情投意合,卻是認作了姊妹,就是履申也改口叫她大媽媽。

    梨雲把孩子也愛得了不得,因為麗華有了身孕,身體十分不好,因此履申在晚上也跟着梨雲睡覺。

    這樣直到分娩之期,産下這個女孩後,麗華竟然病了,産候症本來十分危險,不到八個月真的死了。

    臨死的時候,她含淚對我說:&lsquo明芳,你的年紀這樣輕,當然是還要續弦的,我并不反對你再續弦,隻不過我憂愁這兩個孩子會遭到後娘的欺侮,所以我有一個不情的請求,千萬要答應我。

    大姊的年紀雖然大了你九歲,不過她也是好人家出身,況且和我情同手足,平日性情溫和,待人接物和藹可親,尤其是履申這個孩子,比我自己親生娘還要愛護十分,所以你要續弦,還是把我大姊娶了。

    因為你另娶别女,使大姊也不能在此安居,那麼我這兩個苦命的孩子更無一個疼愛的人,一定要遭到悲慘的命運,就是我死在九泉之下,也永遠地不閉口眼的了。

    &rsquo爸爸,當時我聽麗華這樣說,我還有什麼拒絕她請求的能力呢?況且我和麗華的情分又這麼好,我不能使她感到失望,所以我隻好答應下來&hellip&hellip事情是這樣造成的,唉!但是我再也想不到她的女兒沒有死,竟會做了爸爸的續弦&hellip&hellip這&hellip&hellip這&hellip&hellip這&hellip&hellip是怎麼樣地說好呢?&rdquo 明芳說到這裡,幾乎急得有些不知如何是好的神氣。

    這時賢成也把雪影逃亡到上海後,為了生活,隻好做舞女度日子,那夜自己救了她,她因為感恩而欲以身相報的話,對明芳告訴了一遍。

    明芳聽了,痛恨十分,咬牙切齒地說道: &ldquo這樣說來,我們的荒唐絕倫,并不是我們的罪惡,因為我們的經過都是很合情入理的,絲毫都沒有苟且的行為。

    唉!萬惡的敵寇,使我們家破人亡之外,還有這一種叫人啼笑皆非的副産物。

    假使不是為了戰争,我們又何嘗會遭遇到這樣的結合呢?現在&hellip&hellip現在&hellip&hellip這&hellip&hellip這&hellip&hellip叫我們這一個家庭怎麼好呢?&rdquo 賢成、雪影、梨雲三個人聽了明芳這一番話,不禁面面相觑,真的有些哭笑不得的了。

    作書的到此,于是也作不下去,隻好在此打住,作為啼笑皆非的結束。

    至于他們一家的輩分,以梨雲而說,丈夫是外孫,公公是女婿,女兒是婆婆;以雪影而說,丈夫是祖父,兒子是父親,母親是媳婦;還有賢成和明芳及履申這一筆細賬,讀者不妨掩卷默想片刻,恐怕也要代他們弄得啼笑皆非的了。

    &ldquo總而言之,這是萬惡的敵人,禍害了他們!&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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