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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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記浙東有個小市鎮,叫做諸家橋,有個村學究,在當地的關帝廟題了一副對聯:「荒村古廟猶留漢,野店浮橋獨姓諸」。
諸、朱同音,顯然未忘大明天下,因而亦受株連,村學究冤枉送了一條命。
文字獄大都發生在江浙,惟有曾靜一案發生在湖南。
有個舉人叫曾靜,遣他的學生到川陝總督嶽鍾琪那裏去投書,勸他舉義反清。
他說嶽鍾琪是嶽武穆的後裔,而清朝為金之後。
嶽飛與金兀朮是死對頭,嶽鍾琪不該為清朝效力。
其中又談到皇帝是如何不堪,有謀父、逼母、弒兄、屠弟種種極惡大罪,根本不配為君。
嶽鍾琪如何能接受這種舉人的議論,立刻檢舉。
皇帝特派刑部侍郎杭奕祿、副都統海蘭到湖南,會同巡撫王國棟提曾豁審訊,這一下又牽連到浙江名門的一個已故遺民呂留良。
原來曾靜是呂留良的學生,當捕獲到,嚴刑審訊時,曾靜自道他的種族之見,得自師傅。
於是已死多年的呂留良,復受株連。
他有個兒子叫呂葆中,是康熙四十五年的探花,即令身死,也跟他父親一樣,不能免禍。
此案株連甚廣,從雍正七年開始,直到雍正十年年底,方始結案。
而結果令人大出意外,凡受牽累者,誅戮甚慘,呂留良剉屍梟示,財產入官,呂葆中亦復如此。
另一個兒子呂毅中斬立決,其他家屬充軍的充軍,為奴的為奴,獨獨元兇首惡的曾靜、張熙師徒,獨邀寬宥。
皇帝作此出人意表的措施,是有一番解釋的。
他說:曾靜、張熙大逆不道,以情罪而論,萬無可赦。
但他不殺此二人,實有隱衷。
隱衷是什麼?是保定嶽鍾琪。
當張熙奉師命到嶽鍾琪那裏投書以後,嶽鍾琪驚惶過甚,處置方面,並未細細籌算,隨即邀集巡撫西琳、臬司碩色,在密室中嚴審張熙,要查出主使之人。
那知張熙的口風極緊,上了刑器還是不肯吐露。
過了兩三天,嶽鍾琪情急無奈,隻好想了個騙張熙的法子,答應他起事反清,但要他將主謀的人請來主持大事,為了取信張熙,設下香案,盟神設誓,張熙方將曾靜的姓名供了出來。
皇帝說,當時嶽鍾琪將經過情形奏報到京,他看了之後,大為動容。
嶽鍾琪誠心為國,發奸摘伏,不惜與奸人盟誓,實在令人感動。
如今要殺了曾靜、張熙,豈不是讓嶽鍾琪違背盟誓,不得善終?所以不能不網開一面。
何況,曾靜不過僻處鄉村,為流言所搖惑,捏造謠言,誹謗君上的,實在是阿其那、塞思黑門下的兇惡之人,發遣到廣西時,一路造謠。
如非曾靜案發,皇帝何由得知真相? 這意思是皇帝認為曾靜給了他一個解釋謠言的機會,將功折罪,所以寬宥。
事實上,皇帝確是因此而作了一篇空前絕後的文章,題目叫做《大義覺迷錄》,就外間所說的謀父、逼母、弒兄、屠弟四大款罪名,一一申辯,詳盡非凡。
皇帝自信過甚,大逞辯才,那知效果適得其反,真合了「欲蓋彌彰」這句成語了。
從《大義覺迷錄》頒行以後,四海臣民無不知皇帝有此漸德,凡是跟皇帝親近的人,則無不替他難過。
於是怡親王允祥在勤勞過度與中懷鬱結的外感內傷交迫之下,一病不起。
怡親王允祥死於雍正八年五月。
這在皇帝是一件非常傷心之事!皇帝沒有幾個真正有感情的親人,允祥是其中之一。
因此飾終之典,逾越常度。
死後的第二天,皇帝親臨奠酒,隨即頒了一道上諭:「怡親王薨逝,中心悲慟,飲食無味,寢臥不安。
王事朕八年如一日,自古無此公忠體國之賢王,朕待王亦宜在常例之外,今朕素服一月,諸臣常服,宴會俱不必行。
」 下一天又召集群臣,歷舉怡親王的種種功德,將允祥之「允」恢復為「胤」,配享太廟,謚字為「賢」,上面另加八字:「忠敬誠直勤慎廉明」,稱為「忠敬誠直勤慎廉明怡賢親王」。
又將他第四子弘皎封為寧郡王。
此外建祠,另定墳寢之制,歲歲賜祭,都是下不為例的特恩。
其時十四阿哥已改禁在圓明園旁邊的關帝廟,可能怡親王臨終時曾為他求恩,所以皇帝命大學士鄂爾泰去跟十四阿哥說:打算把他放出來,加以重用。
哪知十四阿哥始終不屈,要命可以,要想用他辦不到。
回奏中說:皇帝先殺了鄂爾泰,他才能出來受任辦事。
這樣的態度,自然不必談了。
雍正十三年八月,皇帝得了心疾,暈厥復蘇,自知不久於人世了。
特旨召見十四阿哥。
十四阿哥不奉召,於是寶親王弘曆跪在他胞叔面前說:「十四叔,千不看,萬不看,看在太太分上,請去一趟。
」 旗人稱「太太」是指祖母,十四哥看在死去的母親分上,勉強到養心殿東暖閣去見駕。
這一母所生的兩兄弟,十年不曾見面了。
一個即將就木,一個萬念俱灰,過去的恩恩怨怨,此時都不必再談了。
皇帝隻說:「弟弟,我把侄兒交給你!」 這是託派,亦即受顧命,十四阿哥始終倔強,平靜地答說:「皇上的恩典不敢受。
我有病。
」 皇帝想了半天,隻歎一口氣。
到得第三天,皇帝駕崩圓明園,遺命以莊親王允祿、果親王允禮、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為顧命大臣,宣讀遺詔:「寶親王皇四子弘曆秉性仁慈,居心孝友,聖祖仁皇帝於諸孫之中,最為鍾愛,撫養宮中,恩逾常格。
雍正元年八月間,朕於乾清宮召諸王滿漢大臣入見,面諭以建儲一事。
親書諭旨,加以密封,藏於乾清宮最高處,即立弘曆為太子之旨也。
其仍封親王者,蓋令備位藩封,諳習政事,以增識見。
今既遭大事,著繼朕登基即皇帝位。
」 嗣皇帝哀哭盡禮,定期即位,改明年為乾隆元年。
不過,在未即位以前,嗣皇帝就翻案了。
不是有意違父之命,而是先皇有許多做錯了的,或者不該做的事,一一拿它矯正過來。
第一
諸、朱同音,顯然未忘大明天下,因而亦受株連,村學究冤枉送了一條命。
文字獄大都發生在江浙,惟有曾靜一案發生在湖南。
有個舉人叫曾靜,遣他的學生到川陝總督嶽鍾琪那裏去投書,勸他舉義反清。
他說嶽鍾琪是嶽武穆的後裔,而清朝為金之後。
嶽飛與金兀朮是死對頭,嶽鍾琪不該為清朝效力。
其中又談到皇帝是如何不堪,有謀父、逼母、弒兄、屠弟種種極惡大罪,根本不配為君。
嶽鍾琪如何能接受這種舉人的議論,立刻檢舉。
皇帝特派刑部侍郎杭奕祿、副都統海蘭到湖南,會同巡撫王國棟提曾豁審訊,這一下又牽連到浙江名門的一個已故遺民呂留良。
原來曾靜是呂留良的學生,當捕獲到,嚴刑審訊時,曾靜自道他的種族之見,得自師傅。
於是已死多年的呂留良,復受株連。
他有個兒子叫呂葆中,是康熙四十五年的探花,即令身死,也跟他父親一樣,不能免禍。
此案株連甚廣,從雍正七年開始,直到雍正十年年底,方始結案。
而結果令人大出意外,凡受牽累者,誅戮甚慘,呂留良剉屍梟示,財產入官,呂葆中亦復如此。
另一個兒子呂毅中斬立決,其他家屬充軍的充軍,為奴的為奴,獨獨元兇首惡的曾靜、張熙師徒,獨邀寬宥。
皇帝作此出人意表的措施,是有一番解釋的。
他說:曾靜、張熙大逆不道,以情罪而論,萬無可赦。
但他不殺此二人,實有隱衷。
隱衷是什麼?是保定嶽鍾琪。
當張熙奉師命到嶽鍾琪那裏投書以後,嶽鍾琪驚惶過甚,處置方面,並未細細籌算,隨即邀集巡撫西琳、臬司碩色,在密室中嚴審張熙,要查出主使之人。
那知張熙的口風極緊,上了刑器還是不肯吐露。
過了兩三天,嶽鍾琪情急無奈,隻好想了個騙張熙的法子,答應他起事反清,但要他將主謀的人請來主持大事,為了取信張熙,設下香案,盟神設誓,張熙方將曾靜的姓名供了出來。
皇帝說,當時嶽鍾琪將經過情形奏報到京,他看了之後,大為動容。
嶽鍾琪誠心為國,發奸摘伏,不惜與奸人盟誓,實在令人感動。
如今要殺了曾靜、張熙,豈不是讓嶽鍾琪違背盟誓,不得善終?所以不能不網開一面。
何況,曾靜不過僻處鄉村,為流言所搖惑,捏造謠言,誹謗君上的,實在是阿其那、塞思黑門下的兇惡之人,發遣到廣西時,一路造謠。
如非曾靜案發,皇帝何由得知真相? 這意思是皇帝認為曾靜給了他一個解釋謠言的機會,將功折罪,所以寬宥。
事實上,皇帝確是因此而作了一篇空前絕後的文章,題目叫做《大義覺迷錄》,就外間所說的謀父、逼母、弒兄、屠弟四大款罪名,一一申辯,詳盡非凡。
皇帝自信過甚,大逞辯才,那知效果適得其反,真合了「欲蓋彌彰」這句成語了。
從《大義覺迷錄》頒行以後,四海臣民無不知皇帝有此漸德,凡是跟皇帝親近的人,則無不替他難過。
於是怡親王允祥在勤勞過度與中懷鬱結的外感內傷交迫之下,一病不起。
怡親王允祥死於雍正八年五月。
這在皇帝是一件非常傷心之事!皇帝沒有幾個真正有感情的親人,允祥是其中之一。
因此飾終之典,逾越常度。
死後的第二天,皇帝親臨奠酒,隨即頒了一道上諭:「怡親王薨逝,中心悲慟,飲食無味,寢臥不安。
王事朕八年如一日,自古無此公忠體國之賢王,朕待王亦宜在常例之外,今朕素服一月,諸臣常服,宴會俱不必行。
」 下一天又召集群臣,歷舉怡親王的種種功德,將允祥之「允」恢復為「胤」,配享太廟,謚字為「賢」,上面另加八字:「忠敬誠直勤慎廉明」,稱為「忠敬誠直勤慎廉明怡賢親王」。
又將他第四子弘皎封為寧郡王。
此外建祠,另定墳寢之制,歲歲賜祭,都是下不為例的特恩。
其時十四阿哥已改禁在圓明園旁邊的關帝廟,可能怡親王臨終時曾為他求恩,所以皇帝命大學士鄂爾泰去跟十四阿哥說:打算把他放出來,加以重用。
哪知十四阿哥始終不屈,要命可以,要想用他辦不到。
回奏中說:皇帝先殺了鄂爾泰,他才能出來受任辦事。
這樣的態度,自然不必談了。
雍正十三年八月,皇帝得了心疾,暈厥復蘇,自知不久於人世了。
特旨召見十四阿哥。
十四阿哥不奉召,於是寶親王弘曆跪在他胞叔面前說:「十四叔,千不看,萬不看,看在太太分上,請去一趟。
」 旗人稱「太太」是指祖母,十四哥看在死去的母親分上,勉強到養心殿東暖閣去見駕。
這一母所生的兩兄弟,十年不曾見面了。
一個即將就木,一個萬念俱灰,過去的恩恩怨怨,此時都不必再談了。
皇帝隻說:「弟弟,我把侄兒交給你!」 這是託派,亦即受顧命,十四阿哥始終倔強,平靜地答說:「皇上的恩典不敢受。
我有病。
」 皇帝想了半天,隻歎一口氣。
到得第三天,皇帝駕崩圓明園,遺命以莊親王允祿、果親王允禮、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為顧命大臣,宣讀遺詔:「寶親王皇四子弘曆秉性仁慈,居心孝友,聖祖仁皇帝於諸孫之中,最為鍾愛,撫養宮中,恩逾常格。
雍正元年八月間,朕於乾清宮召諸王滿漢大臣入見,面諭以建儲一事。
親書諭旨,加以密封,藏於乾清宮最高處,即立弘曆為太子之旨也。
其仍封親王者,蓋令備位藩封,諳習政事,以增識見。
今既遭大事,著繼朕登基即皇帝位。
」 嗣皇帝哀哭盡禮,定期即位,改明年為乾隆元年。
不過,在未即位以前,嗣皇帝就翻案了。
不是有意違父之命,而是先皇有許多做錯了的,或者不該做的事,一一拿它矯正過來。
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