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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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好些不準輕言立儲的口諭作根據,將王掞定了死罪。
覆奏送入乾清宮。
王掞在乾清門外待罪,不敢進宮。
皇帝卻諒解了他,對另一個大學士李光地說:「王掞的話,原不能算錯。
不過,他不應該授意言官同奏,言官不能本諸良心、獨立行事,成群結黨、遇事要脅,是明朝最壞的習慣。
你們把王掞的處分,擬得太重了,叫他進來,我有話開導他。
」 於是王掞奉召入宮,皇帝招手命他跪在禦榻前面,說了好久好久的話,聲音極低,定罪一事,亦就寬免。
連陳嘉猷等八人,亦無任何罪過。
猜想皇帝已將繼承大位的皇子,必須年紀較輕、體格壯健這兩個條件,告知了王掞。
及至皇十四子胤禎封為郡王,受命為撫遠大將軍,特準使用正黃旗纛,等於代替禦駕親征。
滿朝文武,皆知大命有歸。
如今安藏一事,已經收功。
恰又欣逢登極六十年,意料中將會詔告天下,立皇十四子為皇太子,誰知一無動靜。
而且眾臣上表,三月十八日萬壽,請準朝賀,皇帝亦復不許,心境這樣之壞,是為了什麼?王掞認為是皇帝對皇十四子深感失望,仍舊想立「二阿哥」,而苦於無法自我轉圜,因而再度上奏,請釋放二阿哥,話說得相當激切。
接著又有廣西道禦史陶彜,糾合同官十一人,包括陳嘉猷在內一起上奏,與王掞所作的請求,完全相同。
這一下,激起皇帝的震怒。
前後兩次,事出一轍!頭一次可以原諒他本心無他;第二次明知故犯,絕非偶然。
在皇帝看,是王掞有意不讓他過幾天舒服日子,存心搗亂。
其情可惡,其心可誅。
再也饒不得他了! 於是皇帝在乾清門召集王公大臣,痛責王掞,植黨希榮,而且提到他祖父王錫爵的罪過,他說:「王錫爵在明神宗時,力奏建儲。
泰昌在位未及數月,天啟庸懦,天下大亂,至崇禎而不能守。
明朝之亡,錫爵不能辭其咎。
」 對王錫爵的指責,大緻是不錯的。
明末的史實,在當時信而有證。
神宗萬曆十年八月皇長子生;十四年正月皇三子生,他的生母鄭氏立刻進封為皇貴妃。
皇長子之母恭妃王氏,誕育元子,而未進封,顯然無寵。
從來帝王之家,母以子貴,而子亦以母貴,皇三子之母既然得寵,便很可能以幼奪長,被立為太子,所以宰相申時行等,上疏請立元子為東宮。
皇帝拒絕,他的理由是皇後年紀還輕,尚未有子,倘如現在立了東宮,將來皇後生了嫡子,又將如何? 以後數年,便常有請求建儲的爭議,到得萬曆二十一年,王錫爵從家鄉省親回朝,便全力推動此事。
皇帝支吾其詞,想出各種辦法來拖延,最後計窮力竭,迫不得已在萬曆二十五年立皇長子為太子。
此時共有五個皇子,除皇三子封為福王以外,其餘三子封為瑞王、惠王、桂王。
萬曆四十九年七月,皇帝賓天,即為神宗。
皇長子於八月初一即位,改明年為泰昌元年。
哪知這個皇帝資質下愚,在熱孝之中,荒淫無度,以緻即位十天,便得了病。
有個鴻臚寺丞李可灼,私下進了一服丸藥,自稱是「仙丹」,其實是由婦人經水中提煉出來的紅鉛,乃是一種壯陽的春藥。
皇帝服了一丸,覺得暖潤滋暢,胃口大開,非常舒服。
哪知再進一丸,到了五鼓天明,嗚呼哀哉!這天是九月初一,在位剛好一個月。
這就是當初宮闈「三案」中的「紅丸」一案。
這個廟號光宗的皇帝既崩,皇長子即位,是為熹宗,寵信魏忠賢與乳媼客氏,搞得宮闈穢亂,醜不可聞,確是明朝亡天下的一個大關鍵。
康熙皇帝的意思是,倘非王錫爵極力主張立太子,則神宗雖然偏愛福王,但廢長立幼,亦知臣下必然反對,不緻貿然行事。
這樣到了臨終之前,擇賢而立,明朝的氣運又當別論了。
「王掞莫非以為我是明神宗,沒有主張,可以聽任大臣擺佈的昏君嗎?」皇帝疾言厲色地,「我本來沒有殺大臣的意思,哪知大臣自取其死,我也就無可如何了?你們傳旨給王掞,叫他明白回奏!」 皇帝很少有這樣震怒過,也很少以處死來威脅大臣,因而舉朝失色,甚至沒有人敢拿筆硯給王掞,仿佛這樣一做,就會被誤認為王掞的同黨,牽連獲罪。
王掞就在宮門待罪。
聽侍衛傳旨,要他回奏,卻連紙筆都沒有。
思量面奏,又憚於天威,怕言語失誤,反為不妙,迫不得已隻好老實說了。
「無紙無筆,無從回奏,可否賜我方便?」 那侍衛於心不忍,替他找來一張紙,一枝筆,一錠墨。
王便伏在階石上,用些唾沫將墨濡濕了,拿筆蘸了一蘸,寫了一篇簡單的奏疏。
他說:「臣伏見宋仁宗為一代賢君,而晚年立儲猶豫。
其時名臣為範鎮、包拯等,皆交章切諫,鬚髮為白。
臣愚,信書太篤,妄思效法古人,實未嘗妄嗾臺臣,共為此奏。
」 寫完,由侍衛捧著呈上禦前。
皇帝看他自己承認是個書呆子,心裏的氣消了些,不過,最後一點,卻還須細查&mdash&mdash唐朝設禦史臺,所以禦史稱為臺臣。
王掞自辯,不曾嗾使陶彜等十二禦史奏請建儲,這話是真是假,當然要查。
查明王掞的話不假,同時建議同一事,隻是巧合。
其時王大臣議奏:王掞及陶彜等十二人,應革職,從重議罪。
皇帝考慮下來,作了一個情理法兼顧的決定。
「王掞跟陶彜等人的奏摺,都說是為國為君,如今青海、西藏一帶,正在用兵,如果是忠君,就應該有滅此朝食的決心。
這十三個人,可以暫緩議罰,照八旗滿洲文官的例子,一律改委為額外章京,發往軍前,交撫遠大將軍差遣,效力贖罪。
」 在文官來說,這等於變相的充軍。
十二禦史,尚在中年,王掞年將七旬,鬢眉蒼蒼,一旦到了大漠荒寒之地,必死無疑。
因此,皇帝又作了一個權宜的處置,命王掞的長子,正在當翰林的王奕清,代父從軍。
王家兄弟很友愛,老二奕鴻正在湖南做糧道,得到這個不幸的消息,認為老父獲罪,長兄出塞,自己何能恬然居官。
所以變賣了自己的產業,與奕清同行,成了一段佳話,號稱「十三忠臣一孝子。
」
覆奏送入乾清宮。
王掞在乾清門外待罪,不敢進宮。
皇帝卻諒解了他,對另一個大學士李光地說:「王掞的話,原不能算錯。
不過,他不應該授意言官同奏,言官不能本諸良心、獨立行事,成群結黨、遇事要脅,是明朝最壞的習慣。
你們把王掞的處分,擬得太重了,叫他進來,我有話開導他。
」 於是王掞奉召入宮,皇帝招手命他跪在禦榻前面,說了好久好久的話,聲音極低,定罪一事,亦就寬免。
連陳嘉猷等八人,亦無任何罪過。
猜想皇帝已將繼承大位的皇子,必須年紀較輕、體格壯健這兩個條件,告知了王掞。
及至皇十四子胤禎封為郡王,受命為撫遠大將軍,特準使用正黃旗纛,等於代替禦駕親征。
滿朝文武,皆知大命有歸。
如今安藏一事,已經收功。
恰又欣逢登極六十年,意料中將會詔告天下,立皇十四子為皇太子,誰知一無動靜。
而且眾臣上表,三月十八日萬壽,請準朝賀,皇帝亦復不許,心境這樣之壞,是為了什麼?王掞認為是皇帝對皇十四子深感失望,仍舊想立「二阿哥」,而苦於無法自我轉圜,因而再度上奏,請釋放二阿哥,話說得相當激切。
接著又有廣西道禦史陶彜,糾合同官十一人,包括陳嘉猷在內一起上奏,與王掞所作的請求,完全相同。
這一下,激起皇帝的震怒。
前後兩次,事出一轍!頭一次可以原諒他本心無他;第二次明知故犯,絕非偶然。
在皇帝看,是王掞有意不讓他過幾天舒服日子,存心搗亂。
其情可惡,其心可誅。
再也饒不得他了! 於是皇帝在乾清門召集王公大臣,痛責王掞,植黨希榮,而且提到他祖父王錫爵的罪過,他說:「王錫爵在明神宗時,力奏建儲。
泰昌在位未及數月,天啟庸懦,天下大亂,至崇禎而不能守。
明朝之亡,錫爵不能辭其咎。
」 對王錫爵的指責,大緻是不錯的。
明末的史實,在當時信而有證。
神宗萬曆十年八月皇長子生;十四年正月皇三子生,他的生母鄭氏立刻進封為皇貴妃。
皇長子之母恭妃王氏,誕育元子,而未進封,顯然無寵。
從來帝王之家,母以子貴,而子亦以母貴,皇三子之母既然得寵,便很可能以幼奪長,被立為太子,所以宰相申時行等,上疏請立元子為東宮。
皇帝拒絕,他的理由是皇後年紀還輕,尚未有子,倘如現在立了東宮,將來皇後生了嫡子,又將如何? 以後數年,便常有請求建儲的爭議,到得萬曆二十一年,王錫爵從家鄉省親回朝,便全力推動此事。
皇帝支吾其詞,想出各種辦法來拖延,最後計窮力竭,迫不得已在萬曆二十五年立皇長子為太子。
此時共有五個皇子,除皇三子封為福王以外,其餘三子封為瑞王、惠王、桂王。
萬曆四十九年七月,皇帝賓天,即為神宗。
皇長子於八月初一即位,改明年為泰昌元年。
哪知這個皇帝資質下愚,在熱孝之中,荒淫無度,以緻即位十天,便得了病。
有個鴻臚寺丞李可灼,私下進了一服丸藥,自稱是「仙丹」,其實是由婦人經水中提煉出來的紅鉛,乃是一種壯陽的春藥。
皇帝服了一丸,覺得暖潤滋暢,胃口大開,非常舒服。
哪知再進一丸,到了五鼓天明,嗚呼哀哉!這天是九月初一,在位剛好一個月。
這就是當初宮闈「三案」中的「紅丸」一案。
這個廟號光宗的皇帝既崩,皇長子即位,是為熹宗,寵信魏忠賢與乳媼客氏,搞得宮闈穢亂,醜不可聞,確是明朝亡天下的一個大關鍵。
康熙皇帝的意思是,倘非王錫爵極力主張立太子,則神宗雖然偏愛福王,但廢長立幼,亦知臣下必然反對,不緻貿然行事。
這樣到了臨終之前,擇賢而立,明朝的氣運又當別論了。
「王掞莫非以為我是明神宗,沒有主張,可以聽任大臣擺佈的昏君嗎?」皇帝疾言厲色地,「我本來沒有殺大臣的意思,哪知大臣自取其死,我也就無可如何了?你們傳旨給王掞,叫他明白回奏!」 皇帝很少有這樣震怒過,也很少以處死來威脅大臣,因而舉朝失色,甚至沒有人敢拿筆硯給王掞,仿佛這樣一做,就會被誤認為王掞的同黨,牽連獲罪。
王掞就在宮門待罪。
聽侍衛傳旨,要他回奏,卻連紙筆都沒有。
思量面奏,又憚於天威,怕言語失誤,反為不妙,迫不得已隻好老實說了。
「無紙無筆,無從回奏,可否賜我方便?」 那侍衛於心不忍,替他找來一張紙,一枝筆,一錠墨。
王便伏在階石上,用些唾沫將墨濡濕了,拿筆蘸了一蘸,寫了一篇簡單的奏疏。
他說:「臣伏見宋仁宗為一代賢君,而晚年立儲猶豫。
其時名臣為範鎮、包拯等,皆交章切諫,鬚髮為白。
臣愚,信書太篤,妄思效法古人,實未嘗妄嗾臺臣,共為此奏。
」 寫完,由侍衛捧著呈上禦前。
皇帝看他自己承認是個書呆子,心裏的氣消了些,不過,最後一點,卻還須細查&mdash&mdash唐朝設禦史臺,所以禦史稱為臺臣。
王掞自辯,不曾嗾使陶彜等十二禦史奏請建儲,這話是真是假,當然要查。
查明王掞的話不假,同時建議同一事,隻是巧合。
其時王大臣議奏:王掞及陶彜等十二人,應革職,從重議罪。
皇帝考慮下來,作了一個情理法兼顧的決定。
「王掞跟陶彜等人的奏摺,都說是為國為君,如今青海、西藏一帶,正在用兵,如果是忠君,就應該有滅此朝食的決心。
這十三個人,可以暫緩議罰,照八旗滿洲文官的例子,一律改委為額外章京,發往軍前,交撫遠大將軍差遣,效力贖罪。
」 在文官來說,這等於變相的充軍。
十二禦史,尚在中年,王掞年將七旬,鬢眉蒼蒼,一旦到了大漠荒寒之地,必死無疑。
因此,皇帝又作了一個權宜的處置,命王掞的長子,正在當翰林的王奕清,代父從軍。
王家兄弟很友愛,老二奕鴻正在湖南做糧道,得到這個不幸的消息,認為老父獲罪,長兄出塞,自己何能恬然居官。
所以變賣了自己的產業,與奕清同行,成了一段佳話,號稱「十三忠臣一孝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