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回 警察局齊起義 見所來見 三青團也反蔣 聞所未聞
關燈
小
中
大
求政治改革,毫無其他企圖&rdquo,并表示決心說&ldquo如不達到目的,決不結束&rdquo。
同時該會代表四十餘人,向陳長官正式提出&ldquo由處理委員會研究一具體辦法,趁此機會,改革目前台灣政治&rdquo之要求。
很明顯,處理委員會在人民的壓力之下,與政府所期待着的目的相反,逐漸由調處及維持治安之任務,而進為政治改革的鬥争。
在機構方面,由于政府代表退出該會和各&ldquo人民團體&rdquo的要求,也擴大到容納其他人民團體的代表參加,而且其組織規模非常龐大。
其&ldquo組織大綱&rdquo如下上面設置&ldquo常務委員會&rdquo,裡面置&ldquo主席團&rdquo,&ldquo常委會&rdquo下面設&ldquo處理&rdquo與&ldquo政務&rdquo兩局,&ldquo處理局&rdquo下面設&ldquo總務&rdquo、&ldquo治安&rdquo、&ldquo調查&rdquo、&ldquo交通&rdquo、&ldquo糧食&rdquo、&ldquo财務&rdquo各組,&ldquo政務局&rdquo下面設&ldquo交涉&rdquo、計劃&ldquo各組。
&rdquo主席團&ldquo另設&rdquo秘書室&ldquo,宛如出現了另一個政府。
事實上,此時陳儀的&rdquo長官公署&ldquo的政令,已經不出公署門外,全省的治安和施政都幾乎由&rdquo處理委員會&ldquo代替。
三月五日,&rdquo處委會&ldquo發表一重大決定:就是派代表四人赴中央陳情,并向公署提出要求條件及&rdquo改革本省政治方案&ldquo。
其重要内容如下:(一)專賣局兇手立刻在民衆面前槍決。
(二)厚恤死者遺族,無條件釋放被捕人民,且不得再追究發動事件之人。
(三)軍隊武裝全部解除,交由&rdquo處理委員會&ldquo保管,治安亦由&rdquo處理委員會&ldquo負責,中央不得派援兵來台,以刺激民衆。
(四)取消專賣局和貿易局,并命專賣局長向民衆道歉。
(五)一切公營事業由本省人經營。
(六)公署秘書長及民政、财務、工礦、農林、教育、警察各處及法制委員會須過半數以上以本省人充任。
(七)法院院長及首席檢察官,均任用本省人。
(八)立刻實施縣市長民選。
三月六日,陳儀接到第二十一師已由滬開出、憲兵第四團也已離開福州赴台的中央密電,即召集柯參議長以下幕僚,在長官公署會議室,部署援軍開到後的作戰計劃,但是他對于昨天&rdquo處理委員會&ldquo所提出的要求條件卻欣然接受,并向全體人民廣播,撒最後一次大謊。
他說他是如何忠國愛民,尤其是愛惜台灣同胞,所以他對于昨天&rdquo處理委員會&ldquo的決定甚為關心,已決定如下幾點原則,希省民信賴政府,靜待全休的解決:(一)省行政機構已考慮将長官公署改為省政府,現向中央請示,一經核準,即可實施,改組時,省政府委員及各廳處長盡量任用本省人士。
(二)縣市行政機構,在準備手續完成的條件之下,縣市長民選定七月一日起開始實施,在民選以前,不稱職之縣市長,政府可免職,由地方民意機關推選候選人三人,圈定一人充任。
(三)其他行政改革,俟省政府改組後,由其決定;縣市方面,俟縣市長調整後,由其負責。
但是,對于陳儀這個廣播,大部分的處理委員們,卻不知道是陳儀的緩兵之計,而以為陳儀有誠意改革台灣政治,他們也已有出出風頭的日子了。
由于前天&rdquo處委會&ldquo所決定的&rdquo台灣政治改革草案&ldquo,缺乏具體,于是推舉&rdquo宣傳組長&ldquo王添燈起草更加具體的方案,要求陳儀付諸實施。
三月七日,&rdquo處委會&ldquo照常開會。
但是今天市面已盛傳大批蔣軍将到,人心甚是惶惑。
今天的會議,旁聽者特别多,原來陳儀已經布置許多特務混入會場,一則陰謀破壞會議的秩序,二則由這些特務分子提出可以構成&rdquo罪責&ldquo的各種脫軌的要求,以為鎮壓的證據。
因此,會議一開始,就陷于混亂狀态。
王添燈說:&rdquo當局對于我們的政治改革要求,都無不接受,但是諾言與實行是兩件事,沒有付諸實施的諾言,對于我們有何用呢?數日來,各位委員和一般旁聽者,都提出了許多意見,今天可以總結這些意見的時候了。
台灣的政治改革不是天天在這個地方,鬧個不休就可以實現,所以我今天提出對于此次事件的處理和政治改革的最後方案,要求當局不可食言,必須付諸實施。
如果當局隻有諾言,而不實施的時候,要怎麼辦,我無須在這裡說明了。
&ldquo 對于王添燈這一番理直氣壯的話,會場的特務分子一齊咆哮,喧嘩吵鬧,會場頓時陷于混亂,無法制止。
但王添燈等到會場冷靜時,慢慢地起來說明他的&rdquo處理大綱&ldquo及&rdquo政治改革方案&ldquo,分為:&rdquo對目前的處理&ldquo七
同時該會代表四十餘人,向陳長官正式提出&ldquo由處理委員會研究一具體辦法,趁此機會,改革目前台灣政治&rdquo之要求。
很明顯,處理委員會在人民的壓力之下,與政府所期待着的目的相反,逐漸由調處及維持治安之任務,而進為政治改革的鬥争。
在機構方面,由于政府代表退出該會和各&ldquo人民團體&rdquo的要求,也擴大到容納其他人民團體的代表參加,而且其組織規模非常龐大。
其&ldquo組織大綱&rdquo如下上面設置&ldquo常務委員會&rdquo,裡面置&ldquo主席團&rdquo,&ldquo常委會&rdquo下面設&ldquo處理&rdquo與&ldquo政務&rdquo兩局,&ldquo處理局&rdquo下面設&ldquo總務&rdquo、&ldquo治安&rdquo、&ldquo調查&rdquo、&ldquo交通&rdquo、&ldquo糧食&rdquo、&ldquo财務&rdquo各組,&ldquo政務局&rdquo下面設&ldquo交涉&rdquo、計劃&ldquo各組。
&rdquo主席團&ldquo另設&rdquo秘書室&ldquo,宛如出現了另一個政府。
事實上,此時陳儀的&rdquo長官公署&ldquo的政令,已經不出公署門外,全省的治安和施政都幾乎由&rdquo處理委員會&ldquo代替。
三月五日,&rdquo處委會&ldquo發表一重大決定:就是派代表四人赴中央陳情,并向公署提出要求條件及&rdquo改革本省政治方案&ldquo。
其重要内容如下:(一)專賣局兇手立刻在民衆面前槍決。
(二)厚恤死者遺族,無條件釋放被捕人民,且不得再追究發動事件之人。
(三)軍隊武裝全部解除,交由&rdquo處理委員會&ldquo保管,治安亦由&rdquo處理委員會&ldquo負責,中央不得派援兵來台,以刺激民衆。
(四)取消專賣局和貿易局,并命專賣局長向民衆道歉。
(五)一切公營事業由本省人經營。
(六)公署秘書長及民政、财務、工礦、農林、教育、警察各處及法制委員會須過半數以上以本省人充任。
(七)法院院長及首席檢察官,均任用本省人。
(八)立刻實施縣市長民選。
三月六日,陳儀接到第二十一師已由滬開出、憲兵第四團也已離開福州赴台的中央密電,即召集柯參議長以下幕僚,在長官公署會議室,部署援軍開到後的作戰計劃,但是他對于昨天&rdquo處理委員會&ldquo所提出的要求條件卻欣然接受,并向全體人民廣播,撒最後一次大謊。
他說他是如何忠國愛民,尤其是愛惜台灣同胞,所以他對于昨天&rdquo處理委員會&ldquo的決定甚為關心,已決定如下幾點原則,希省民信賴政府,靜待全休的解決:(一)省行政機構已考慮将長官公署改為省政府,現向中央請示,一經核準,即可實施,改組時,省政府委員及各廳處長盡量任用本省人士。
(二)縣市行政機構,在準備手續完成的條件之下,縣市長民選定七月一日起開始實施,在民選以前,不稱職之縣市長,政府可免職,由地方民意機關推選候選人三人,圈定一人充任。
(三)其他行政改革,俟省政府改組後,由其決定;縣市方面,俟縣市長調整後,由其負責。
但是,對于陳儀這個廣播,大部分的處理委員們,卻不知道是陳儀的緩兵之計,而以為陳儀有誠意改革台灣政治,他們也已有出出風頭的日子了。
由于前天&rdquo處委會&ldquo所決定的&rdquo台灣政治改革草案&ldquo,缺乏具體,于是推舉&rdquo宣傳組長&ldquo王添燈起草更加具體的方案,要求陳儀付諸實施。
三月七日,&rdquo處委會&ldquo照常開會。
但是今天市面已盛傳大批蔣軍将到,人心甚是惶惑。
今天的會議,旁聽者特别多,原來陳儀已經布置許多特務混入會場,一則陰謀破壞會議的秩序,二則由這些特務分子提出可以構成&rdquo罪責&ldquo的各種脫軌的要求,以為鎮壓的證據。
因此,會議一開始,就陷于混亂狀态。
王添燈說:&rdquo當局對于我們的政治改革要求,都無不接受,但是諾言與實行是兩件事,沒有付諸實施的諾言,對于我們有何用呢?數日來,各位委員和一般旁聽者,都提出了許多意見,今天可以總結這些意見的時候了。
台灣的政治改革不是天天在這個地方,鬧個不休就可以實現,所以我今天提出對于此次事件的處理和政治改革的最後方案,要求當局不可食言,必須付諸實施。
如果當局隻有諾言,而不實施的時候,要怎麼辦,我無須在這裡說明了。
&ldquo 對于王添燈這一番理直氣壯的話,會場的特務分子一齊咆哮,喧嘩吵鬧,會場頓時陷于混亂,無法制止。
但王添燈等到會場冷靜時,慢慢地起來說明他的&rdquo處理大綱&ldquo及&rdquo政治改革方案&ldquo,分為:&rdquo對目前的處理&ldquo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