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豔異編卷三十五·妖怪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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豔,無人蘭蕙芳。
養鳳三十載,不盡羅衣香。
不疑深惜其才貌明慧。
如此月餘。
不疑素有禮奉門徒尊師居天觀,相見,因謂不疑曰:“郎君有邪氣絕多。
”不疑莫知其所自。
尊師曰:“得無新聘否?”不疑曰:“聘納則無,市一婢子耳。
”尊師曰:“禍矣。
”不疑恐而問計。
尊師曰:“明旦告歸,慎勿令覺。
”明早,尊師至,謂不疑曰:“喚怪物出來。
”不疑召春條。
泣于屏幕間,亟呼之,終不出。
尊師曰:“果怪物也,斥于室内閉之。
”尊師焚香作法,以水向門而者三。
謂不疑曰:“可觀之,何如也?”不疑視之,曰:“大抵是舊貌,但短小尺寸間耳。
”尊師曰:“未也。
”複作法禹步,仍以水向門而噴者三。
乃謂曰:“可更視之,何如也?”不疑視之,長尺餘,少時,僵立不動。
不疑更前視之,乃仆地撲然作聲,蓋一朽盟器耳,背上題曰,‘春條”。
其衣服若蟬蛻,然系結仍舊。
不疑大驚。
尊師曰:“此妖物腰腹間,已合有異。
”令不疑以刀劈之。
腰領間,果有血,浸潤于木矣。
遂焚之。
尊師曰:“向使血遍體,則郎君一家遭此害也。
”自是不疑郁悒無已,曰:“豈有與盟器同居,而不之省,殆非永耳?”每一念至,惘然數日,如有所失。
因得沉疴,遂請告歸甯。
明年,為江西幕官,至日使淮南中路府罷,又明年八月而卒。
卒後十日,尊夫人繼殁。
道士之言果驗。
又一說:張不疑常與一道士共辨往來,道士将他适,乃戒不疑曰:“君有重厄,不宜居太人人膝下,又不可進買婢仆之輩。
某今去矣,君幸勉之。
”不疑既啟母盧氏,盧氏素奉道,常日亦多在别所求靜,因假寺院以居。
不疑且便間省。
數月,有牙儈者,言有崔氏孀婦,甚貧,有女妓四人,皆鬻之。
今有一婢曰金缸,有姿貌,最其所惜者,今不得已,亦将貨之。
不疑遂令召至,即酬其價,十五萬獲焉。
寵待無比。
而金缸美言笑,明利輕便,事不疑,皆先意而知。
不疑愈惑之。
未幾,道士詣門,見不疑,言色慘沮,籲歎不已。
不疑诘之,道士曰:“奇禍已成,無奈何矣。
非獨于君,太夫人亦不可免。
”不疑驚怛,起曰:“别後皆如師教,尊長寓居佛寺,某守道,殊不敢怠,不知何以緻禍?且如之何?”哀祈備至。
道士曰:“皆無計矣。
但終為君辨明之。
因诘其别後有所迸否。
不疑曰:“家少人力,昨惟買一婢耳。
”道士曰:“可見乎?”不疑即召之。
金缸不肯出。
不疑連促之,終不出。
不疑自垢之,乃至。
道士曰:“果是矣。
”金缸大罵曰:“婢有過,鞭撻之可也,不要鬻之可也。
一百五十千尚在,亦何患乎?何物道士預人家事耶?”道士曰:“惜之乎。
”不疑曰:“惟尊師命,敢不聽德。
”道士即以拄杖擊其首,沓然有聲,如擊木,遂倒,乃一盟器女子也,背書其名。
道士命焚之。
掘地五六尺,得古墓柩,旁有盟器四五,制作悉類所焚者。
一百五十千在柩前,嚴然即買婢之資也,因命複掩之。
不疑恍惚發疾,累月而卒。
母亦旬日繼殁焉。
金友章
金友章,河内人也。
隐于蒲州中條山,凡五載,山有女子,日常挈瓶而汲溪水,容貌姝麗。
友章于齋中遙見,心甚悅之。
一日,女子複汲,友章蹑屐啟戶而調之,曰:“誰家麗人,頻此汲耶?”女子笑曰:“澗下流泉,本無常主;需則取之,豈有定限。
先不相知,一何造次?然而止居近裡餘,自小孤遺,今托身于姨舍,艱危受盡,無以自适。
”友章曰:“娘子既未适人,友章方謀婚媾,既偶夙心,無宜遐棄,未審何如耳?”女曰:“君子既不以貌陋見鄙,妾焉敢拒違!然候夜以赴佳命。
”言訖,汲水而去。
是夕果至。
友章迎之入室,夫婦之情,久而益敬,友章每夜讀書,常至宵分,女亦坐伴之。
如此半年矣。
一夕,友章如常執卷,而女不坐,但仁立以侍。
友章诘之,以他事告。
友章乃令其就寝。
女曰:“君今夜歸房,慎勿執燭,妾之幸也。
”既而,友章秉燭就榻,揭被乃一枯骨耳。
友章驚駭,惋歎良久,複以被覆之。
須臾,乃複本形。
因大悸悴,而謂友章曰:“妾非人也,乃山南枯骨之精。
居此山北,有馬明王者,鬼之酋也。
妾常每月一朝,自事君半年,卻不往谒。
向為鬼使所錄,榜妾鐵杖百數。
受此楚毒,不勝其苦。
今以化身未得,豈意郎君見之也。
事已彰矣,君宜速出,更勿留戀。
蓋此山中凡物,總有精魅附之,恐緻見損。
”言訖,涕位嗚咽,倏爾無
養鳳三十載,不盡羅衣香。
不疑深惜其才貌明慧。
如此月餘。
不疑素有禮奉門徒尊師居天觀,相見,因謂不疑曰:“郎君有邪氣絕多。
”不疑莫知其所自。
尊師曰:“得無新聘否?”不疑曰:“聘納則無,市一婢子耳。
”尊師曰:“禍矣。
”不疑恐而問計。
尊師曰:“明旦告歸,慎勿令覺。
”明早,尊師至,謂不疑曰:“喚怪物出來。
”不疑召春條。
泣于屏幕間,亟呼之,終不出。
尊師曰:“果怪物也,斥于室内閉之。
”尊師焚香作法,以水向門而者三。
謂不疑曰:“可觀之,何如也?”不疑視之,曰:“大抵是舊貌,但短小尺寸間耳。
”尊師曰:“未也。
”複作法禹步,仍以水向門而噴者三。
乃謂曰:“可更視之,何如也?”不疑視之,長尺餘,少時,僵立不動。
不疑更前視之,乃仆地撲然作聲,蓋一朽盟器耳,背上題曰,‘春條”。
其衣服若蟬蛻,然系結仍舊。
不疑大驚。
尊師曰:“此妖物腰腹間,已合有異。
”令不疑以刀劈之。
腰領間,果有血,浸潤于木矣。
遂焚之。
尊師曰:“向使血遍體,則郎君一家遭此害也。
”自是不疑郁悒無已,曰:“豈有與盟器同居,而不之省,殆非永耳?”每一念至,惘然數日,如有所失。
因得沉疴,遂請告歸甯。
明年,為江西幕官,至日使淮南中路府罷,又明年八月而卒。
卒後十日,尊夫人繼殁。
道士之言果驗。
又一說:張不疑常與一道士共辨往來,道士将他适,乃戒不疑曰:“君有重厄,不宜居太人人膝下,又不可進買婢仆之輩。
某今去矣,君幸勉之。
”不疑既啟母盧氏,盧氏素奉道,常日亦多在别所求靜,因假寺院以居。
不疑且便間省。
數月,有牙儈者,言有崔氏孀婦,甚貧,有女妓四人,皆鬻之。
今有一婢曰金缸,有姿貌,最其所惜者,今不得已,亦将貨之。
不疑遂令召至,即酬其價,十五萬獲焉。
寵待無比。
而金缸美言笑,明利輕便,事不疑,皆先意而知。
不疑愈惑之。
未幾,道士詣門,見不疑,言色慘沮,籲歎不已。
不疑诘之,道士曰:“奇禍已成,無奈何矣。
非獨于君,太夫人亦不可免。
”不疑驚怛,起曰:“别後皆如師教,尊長寓居佛寺,某守道,殊不敢怠,不知何以緻禍?且如之何?”哀祈備至。
道士曰:“皆無計矣。
但終為君辨明之。
因诘其别後有所迸否。
不疑曰:“家少人力,昨惟買一婢耳。
”道士曰:“可見乎?”不疑即召之。
金缸不肯出。
不疑連促之,終不出。
不疑自垢之,乃至。
道士曰:“果是矣。
”金缸大罵曰:“婢有過,鞭撻之可也,不要鬻之可也。
一百五十千尚在,亦何患乎?何物道士預人家事耶?”道士曰:“惜之乎。
”不疑曰:“惟尊師命,敢不聽德。
”道士即以拄杖擊其首,沓然有聲,如擊木,遂倒,乃一盟器女子也,背書其名。
道士命焚之。
掘地五六尺,得古墓柩,旁有盟器四五,制作悉類所焚者。
一百五十千在柩前,嚴然即買婢之資也,因命複掩之。
不疑恍惚發疾,累月而卒。
母亦旬日繼殁焉。
隐于蒲州中條山,凡五載,山有女子,日常挈瓶而汲溪水,容貌姝麗。
友章于齋中遙見,心甚悅之。
一日,女子複汲,友章蹑屐啟戶而調之,曰:“誰家麗人,頻此汲耶?”女子笑曰:“澗下流泉,本無常主;需則取之,豈有定限。
先不相知,一何造次?然而止居近裡餘,自小孤遺,今托身于姨舍,艱危受盡,無以自适。
”友章曰:“娘子既未适人,友章方謀婚媾,既偶夙心,無宜遐棄,未審何如耳?”女曰:“君子既不以貌陋見鄙,妾焉敢拒違!然候夜以赴佳命。
”言訖,汲水而去。
是夕果至。
友章迎之入室,夫婦之情,久而益敬,友章每夜讀書,常至宵分,女亦坐伴之。
如此半年矣。
一夕,友章如常執卷,而女不坐,但仁立以侍。
友章诘之,以他事告。
友章乃令其就寝。
女曰:“君今夜歸房,慎勿執燭,妾之幸也。
”既而,友章秉燭就榻,揭被乃一枯骨耳。
友章驚駭,惋歎良久,複以被覆之。
須臾,乃複本形。
因大悸悴,而謂友章曰:“妾非人也,乃山南枯骨之精。
居此山北,有馬明王者,鬼之酋也。
妾常每月一朝,自事君半年,卻不往谒。
向為鬼使所錄,榜妾鐵杖百數。
受此楚毒,不勝其苦。
今以化身未得,豈意郎君見之也。
事已彰矣,君宜速出,更勿留戀。
蓋此山中凡物,總有精魅附之,恐緻見損。
”言訖,涕位嗚咽,倏爾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