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豔異編卷十三·宮掖部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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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仲遜,世為醫。
妃年九歲,能誦《二南》。
語父曰:“我雖女子,期以此為志。
”父奇之,名曰采。
開元中,高力士使閩越,妃笄矣。
見其少麗,選歸,侍明皇,大見寵幸。
長安大内、大明、興慶三宮,東都大内、上陽兩宮,幾四萬人,自得妃,視如塵土。
宮中亦自以為不及。
妃善屬文,自比謝女。
淡妝雅服,而姿态明秀,筆不可描畫。
性喜梅,所居欄檻,悉植數株,上榜曰“梅亭”。
梅開,賦賞至夜分,尚顧戀花下不能去。
上以其所好,戲名曰“梅妃”。
妃有《蕭》、《蘭》(《蕭蘭》)、《梨園》、《梅花》、《鳳笛》、《玻杯》、《剪刀》、《絢窗》八(七)賦。
是時承平歲久,海内無事。
上于兄弟間極友愛,日從燕間,必妃侍側。
上命破橙往賜諸王。
至漢邸,潛以足蹑妃履,登時退閣。
上命連趨,報言“适履珠脫綴,綴竟當來”。
久之,上親往命妃。
妃曳衣迓上,言“胸腹疾作,不果前也”,卒不至。
其恃寵如此。
後上與妃鬥茶,顧諸王戲曰:“此‘梅精,也,吹白玉笛,作驚鴻舞,一座光輝。
鬥茶今又勝我矣。
”妃應聲曰:“草木之戲,誤勝陛下。
設使調和四海,烹任鼎鼐,萬乘自有憲法,賤妾何能較勝負也。
”上大悅。
會太真楊氏人侍,寵愛日奪,上無疏意。
而二人相疾,避路而行。
上嘗方之英、皇,議者謂廣狹不類,竊笑之。
太真忌而智,妃性柔緩,亡以勝,後竟為楊氏遷于上陽東宮。
後,上憶妃,夜遣小黃門滅燭,密以戲馬召妃至翠華西閣,叙舊愛,悲不自勝。
既而上失寤,侍禦驚報曰:“妃子已屆閣前,當奈何?”上披衣,抱妃藏夾幕間。
太真既至,問:“‘梅精’安在?”上曰:“在東宮。
”太真曰:“乞宣至,今日同浴溫泉。
”上曰:“此女已放屏,無并往也。
”太真語益堅,上顧左右不答。
太真大怒,曰:“肴核狼藉,禦榻下有婦人遺舄,夜來何人侍陛下寝,歡醉至于日出不視朝?陛下可出見群臣,妾止此閣以俟駕回。
”上愧甚,曳衾向屏複寝,曰:“今日有疾,不可臨朝。
”太真怒甚,徑歸私第。
上頃覓妃所在,已為小黃門送令步歸東宮。
上怒斬之。
遺舄并翠钿命封賜妃。
妃謂使者曰:“上棄我之深乎?”使者曰:“上非棄妃,誠恐太真無情耳!”妃笑曰:“恐憐我則動肥婢情,豈非棄也?”妃以千金壽高力士,求詞人拟司馬相如為《長門賦》,欲邀上意。
力士方奉太真,且畏其勢,報曰:“無人解賦。
”妃乃自作《樓東賦》,略曰: 玉鑒塵生,鳳奁香珍。
懶蟬鬓之巧梳,閑縷衣之輕練。
苦寂寞于蕙宮,但凝思乎蘭殿。
信标落之梅花,隔長門而不見。
況乃花心恨,柳眼弄愁。
暖風習習,春鳥啾啾。
樓上黃昏兮,聽風吹而回首;碧雲日暮兮,對素月而凝眸。
溫泉不到,憶拾翠之舊遊;長門深閉,嗟青鸾之信修。
憶太液清波,水光蕩浮,笙歌賞宴,陪從宸旒。
奏舞鸾之妙曲,乘畫之仙舟。
君情缱绻,深叙綢缪。
誓山海而常在,似日月而亡休。
奈何嫉色庸庸,妒氣沖沖。
奪我之愛幸,斥我乎幽宮。
思舊歡之莫得,想夢著乎朦隴。
度花朝與月夕,羞懶對乎春風。
欲相如之奏賦,奈世才之不工。
屬愁吟之未盡,已響動乎疏鐘。
空長歎而掩袂,躊躇步于樓東。
太真聞之,訴明皇曰:“江妃庸賤,以谀詞宣言怨望,願賜死。
”上默然。
會嶺表使歸,妃問左右:“何處驿使來,非梅使耶?”對曰:“庶邦貢楊妃果實(荔)使來。
”妃悲咽泣下。
上在花萼樓,會夷使至,命封珍珠一斛密賜妃。
妃不受,以詩付使者曰:“為我進禦前也。
”曰: 柳葉雙眉久不描,殘妝和淚污紅绡。
長門自是無梳洗,何必珍珠慰寂寞。
上覽詩,怅然不樂。
令樂府以新聲度之,号《一斛珠》,曲名是此始。
後祿山犯閉,上西幸,太真死。
及東歸,尋妃所在,不可得。
上悲,謂兵火之後,流落他處。
诏:“有得之,官二秩,錢百萬。
”訪搜不知所在。
上又命方士飛神禦氣,潛經天地,亦不可得。
有宦者進其畫真,上言:“甚似,但不活耳。
”詩題于上,曰: 憶昔嬌妃在紫宸,鉛華不禦得天真。
霜绡雖似當時态,争奈嬌波不顧人。
讀之泣下,命模像刊石。
後上暑月晝寝,仿佛見妃隔竹間泣,含涕障袂,如花蒙霧露狀。
妃曰:“昔陛下蒙塵,妾死亂兵之手。
哀妾者埋骨池東梅株旁。
”上駭然流汗而寤。
登時令往太液池發視之,無獲。
上益不樂。
忽悟溫泉湯池側有梅十餘株,豈在是乎!上自命駕,令發現。
才數株,得屍,裹以錦,盛以酒槽,附土三尺許。
上大恸,左右莫能仰視。
視其所傷,脅下有刀痕。
上自制文诔之,以妃劄易葬焉。
贊曰:明皇自為潞州别駕,以豪偉聞。
馳騁犬馬杜之間,與俠少遊。
用此起支庶,踐尊位,五十餘年,享天下之奉,窮奢極侈,子孫百數,其閱萬方美色衆矣。
晚得楊氏,變易三綱,濁亂四海,身廢國辱,思之不少悔,是固有以中其心,滿其欲矣。
江妃者,後先其間,以色為所深嫉,則其當人主者,又可知矣。
議者謂:或覆宗,或非命,均其媚忌自取。
殊不知明皇耄而忮忍,至一日殺三子,如輕斷蝼蟻之命。
奔竄而歸,受制昏逆,四顧嫔嫱,斬亡俱盡,窮獨苟活,天下哀之。
《傳》曰“以其所不愛及其所愛”,蓋天所以酬之也。
報複之理,毫發不差,是豈特兩女子之罪哉! 東舞女寶曆二年,東貢舞女二人,一日“飛燕”,二曰“輕鳳”。
修眉夥首,蘭氣融冶,冬不纩衣,夏無汗體。
所食多荔枝、榧實、金屑,龍腦之類。
戴輕金雅冠,羅衣,無縫而成,其文織巧,人未之識。
輕金冠以金絲結之,為鸾鳳之狀,仍飾以五彩細珠,玲珑相續可高一尺,稱之為三二分。
上更琢玉芙蓉以為二女歌舞台。
每夜歌舞一發,如鸾鳳之音,百鳥莫不翔集其上,及于庭際,舞态豔逸,非人間所有。
每歌罷,上令内人藏之金屋寶帳,蓋恐風日故也。
由是宮中語曰:“寶帳香重重,一雙紅芙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