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豔異編卷七·宮掖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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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生時,父母不舉,三日不死,乃收養之。
及壯,屬陽阿主家學歌舞,号曰飛燕。
成帝嘗微行出,過陽阿主作樂。
上見飛燕而悅之,召入宮,大幸。
有女弟複召人。
俱為婕妤,貴傾後宮。
許後之廢也,上欲立趙婕妤,皇太後嫌其所出微甚,難之。
太後姊子淳于長為侍中,數往來傳語,得太後旨,上立封趙捷好父臨為陽城侯,後月餘,乃立婕妤為皇後。
追以長前白罷昌陵功,封為定陵侯。
皇後既立,後寵少衰,而弟絕幸,為昭儀,居昭陽舍,其中庭彤朱,而殿上髹漆,砌皆銅沓冒黃金,塗白玉,階壁帶往往為黃金,函藍田璧,明珠翠羽飾之。
自後宮未嘗有焉。
姊弟專寵十餘年,卒皆無子。
未年,定陶王來朝。
王祖母傅太後私賂遺趙皇後、昭儀,定陶王竟為太子。
明年春,成帝崩。
帝素強無疾病,是時,楚思王衍、梁王立來朝,明旦當辭去,上宿供張白虎殿。
又欲拜左将軍孔光為丞相,已刻侯印書贊,昏夜平善,鄉晨傅褲襪欲起,因失衣不能言,晝漏下十刻而崩。
民間歸罪趙昭儀。
皇太後诏大司馬莽、丞相大司空曰:“皇帝暴崩,群衆喧嘩怪之,掖庭令輔等在後庭,左右侍燕迫近,雜與禦史丞相廷尉治間皇帝起居發病狀。
趙昭儀自殺。
哀帝既立,尊趙皇後為皇太後,封太後弟侍中驸馬都尉欽為新成侯。
趙氏侯者凡二人。
後數月,司隸解光奏言:“臣聞許美人及故中宮史曹宮,皆禦幸孝成皇帝,産子,子隐不見。
臣遣從事椽業史望,驗問知狀者。
掖庭獄丞籍武,故中黃門王舜、吳恭、靳嚴,宮婢曹曉、道房、張棄,故趙昭儀禦者于客子、王偏、臧兼等,皆曰:宮即曉子女,前屬中宮為學事史,通《詩》,授皇後。
房與宮對食,元延元年,中宮語房曰:陛下幸宮。
後數月,曉人殿中,見宮腹大,問宮。
宮曰:‘禦幸有娠。
’其十月中,宮乳掖庭,牛官令舍有婢六人,中黃門田客持诏記盛綠绨方底,封禦史中丞印予武曰:‘取牛官令舍婦人新産兒、婢六人,盡置暴室獄,毋問兒男女、誰兒也。
’武迎置獄。
宮曰:‘善藏我兒胞,丞知是何等兒也。
’後三日,客持诏記與武,問:‘兒死未?手書對犢背。
,武即書對:‘兒見在未死。
’有頃,客出曰:‘上與昭儀大怒,奈何不殺?,武叩頭啼曰:‘不殺兒自知當死,殺之亦死。
即因客奏封事曰:‘陛下未有繼嗣,子無貴賤。
椎留意。
’奏人。
客複持诏記予武曰:‘今夜漏上五刻,持兒與舜會東交掖門。
’武因問客:‘陛下得武書,意何如?’曰:‘瞠也。
’武以兒付舜。
舜受诏内兒殿中,為擇乳母,告善養兒,且有诏,毋令洩漏。
舜擇棄為乳母,時兒生八九日。
後三日,客複持诏記封如前予武,中有封小椽箧記曰:‘告武,以箧中物書予獄中婦人,武自臨飲之。
武發箧中,有裹藥二枚,赫蹄書曰:‘告偉能,努力飲此藥,不可複人,女自知之。
’偉能即宮,宮讀書已,曰:‘果也,欲姊弟擅天下,我兒男也,額上有壯發,類孝元皇帝,今兒安在?危殺之矣,奈何令長信得聞之?’宮飲藥死,後宮婢六人召入,出語武曰:‘昭儀言,女無過,甯自殺耶,若外家也。
我曹言願自殺。
’即自戮死。
武皆表奏狀。
棄所養兒十一日,宮長李南以诏書取兒去,不知所置,許美人前在上林涿沐館,數召人飾宮中,若舍一歲,再三召留數月或半歲禦幸。
元延二年,襄子共十一月乳,诏使嚴,持乳醫及五種和藥丸三,送美人所。
後客子、偏、兼,聞昭儀謂成帝曰:‘常給我言從中宮來,既從中宮來,許美人幾何從生中,許氏竟當複立耶?’怼,以手自搗,以頭擊壁戶柱,從床上自投地,啼泣不肯食。
曰:‘今當安置,我欲歸耳。
’帝曰:‘今故告之,反怒為,殊不可曉也。
’帝亦不食。
昭儀曰:‘陛下自知,是不食謂何?陛下常自言約不負女,今美人有子,竟負約謂何?’帝曰:‘約以趙氏,故不立許氏,使天下無出趙氏上者,毋憂也。
’後诏使嚴持綠囊書予許美人。
告嚴曰:‘美人當有以予汝,受來置飾室中簾南。
’美人以葦箧一合,盛所生兒緘封,及綠囊報書予嚴,嚴持筐書置飾室簾南去。
帝與昭儀坐,使客子解箧緘。
未已,帝使客子、偏、兼皆出,自閉戶,獨與昭儀在。
須臾開戶,呼客子、偏、兼,使緘封蘑及綠绨方底,推置屏風東。
恭受诏,持箧方底予武,皆封以禦史中丞印,曰:‘告武,箧中有死兒埋屏處,勿令人知。
’武穿獄樓垣下為坎,埋其中。
故長定許貴人及故成都平阿侯家婢王業、任、公孫習前免為庶人,诏召入,屬昭儀為私婢。
成帝崩,未幸梓宮倉卒悲哀之,時昭儀自知罪惡大,知業等故許氏、王氏婢,恐事洩,而以大婢羊子等賜予業等各且十人以慰其意,囑‘勿道我家過失。
’元延二年,故掖庭令吾丘遵謂武曰:“掖丞庭吏以下,皆與昭儀合通無可與語者,獨欲與武有所言。
我無子,武有子,是家輕族人,得無不敢乎?掖庭中禦幸生子者辄死,又飲藥傷堕者無數,欲與武共言之大臣’。
骠騎将軍貪嗜錢,不足計事,奈何令長信得聞之。
遵後病困,謂武:‘今我已死,前所語事,武不能獨為也,慎語。
’皆在今年四月赦令前。
臣謹按:永光三年,男子忠等發長陵傅夫人冢,事更大赦。
孝元皇帝下诏曰:。
比朕不當所得赦也。
’窮治,盡伏辜,天下以為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