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豔異編卷六·宮掖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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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妹兒,母臧氏,臧茶孫也。
初為仲妻,生一男兩女,其中一女即後也。
仲死,更嫁長陵田氏,生二男。
後少孤,始嫁與金王孫,生一男矣。
相工姚翁善相人,千百弗失。
見後而歎曰:“天下貴人也,當生天子。
”田氏乃奪後歸,納太子宮,得幸有娠,夢日人懷。
景帝亦夢高祖謂後曰:“王美人得子,可名為彘。
”及生男,因名焉。
是為武帝。
帝以乙酉年七月七日旦,生于漪蘭殿。
年四歲,立為膠東王。
少而聰明,有智術,與宮人諸兄弟戲,善征其意而應之,大小皆得其歡心。
及在上前,恭敬應對,有若成人。
太後,下及侍衛,鹹異之。
是時,薄皇後無子,立栗姬子為太子。
長公主嫖有女,欲與太子婚。
栗姬妒,寵少衰,王夫人因令告栗姬曰:“長公主前納美人,得幸于上,子何不私谒長公主結之乎。
”時諸美人皆因長公主見得貴幸也,故栗姬怒不聽,因謝長公主,不許婚。
長公主亦怒,工夫人因厚事之,長公主更欲與王夫人男婚,上未許。
後長公主還宮,膠東王數歲,公主抱置膝上,問曰:“兒欲得婦否?”長宮指左右長禦百餘人,皆雲不用。
指其女阿嬌好否,笑對曰:“好,若得阿嬌作婦,當作金屋貯之。
”長主大悅,乃苦要上,遂成婚焉。
皇後既廢,栗姬次,應立,而長主伺其短,辄微白之,上嘗與栗姬語,屬諸姬子曰:“吾百歲後善視之。
”栗姬怒,弗肯應,又罵上老狗,上心銜之未發也。
長主日谮之,因譽王夫人男之美。
王夫人陰告長主,使大臣請立栗姬為後。
上以為栗姬諷之,遂發怒,誅大臣,廢太子為王。
栗姬自殺,遂立王夫人為後,膠東王為太子,時年七歲。
上曰。
“彘者徹也。
”因改名徹。
廷尉上囚防年,繼母陳氏殺年父,年因殺陳。
依律,殺母大逆論。
帝疑之,诏問太子,對曰:“夫繼母如母,明其不及也,緣父之愛,故謂之母爾。
今繼母無狀,手殺其父,貝下手之日,母恩絕矣,宜與殺人者同,不宜大逆論。
”帝從之,議者稱善。
太子年十四即位,改号建元。
長主伐其功,求欲無厭,上患之,皇後寵亦衰。
皇太後謂上曰:“汝新即位,先為明堂,太皇太後己怒,今又忤長主,必重得罪。
婦人性易悅,深慎之。
”上納太後戒,複與長主和,皇後寵幸如初。
建元六年,太皇太後崩,上始親政事,好祀鬼神,謀議征伐。
長主自伐滋甚,每有所求,上不複與。
長主怨望,愈出醜言。
上怒,欲廢,皇後曰:“微長公主弗及此,忘德弗祥。
且容之。
”乃止。
然皇後寵雖衰,嬌妒滋甚。
女巫楚服,自言有術能令上意回,晝夜祭祀,合藥服之。
巫著男子衣冠帻帶,素與皇後寝居,相愛若夫婦。
上聞,窮治侍禦,巫與後諸妖蠱咒咀,女而男淫,皆伏辜,廢皇後處長門宮。
後雖廢,供養如法,長門無異其宮也。
長主以宿恩猶自親近。
後置酒主家,見所幸董偃,上為之起。
偃能自媚于上,貴寵聞于天下。
嘗宴飲宣室,引公主及偃。
東方朔、司馬相如等并谏,上不聽。
但既富于财,淫于他色,與主漸疏。
主怒,因閉于内,不複聽交遊,上聞之,賜偃死,後卒,與公主合葬。
元朔元年,立衛子夫為皇後。
初,上幸平陽公主家,置酒作樂。
子夫為讴者,善歌,能造曲。
每歌挑上,上喜,動起更衣,子夫因侍尚衣軒中,遂得幸。
上見其美發悅之,遂納于宮中。
時宮女數千,皆以次幸。
子夫新人在籍未,歲餘不得見。
上擇宮人不中用者出之。
子夫因泣涕請出。
上曰:“吾昨夜夢子夫,中庭生梓樹數株,豈非天意乎?”是日幸之,有娠生女。
凡三幸生二女,後生男,即戾太子也。
淮南王安招方術之上,皆謂神仙,上聞而喜女事,于是方士自燕齊至者數千人。
齊人李少翁,年二百餘歲,色若童子,拜為文成将軍。
歲餘,術未驗,上漸厭倦。
會所幸李夫人死,上甚思悼之。
少翁雲能緻其神。
乃夜張帳,明燭陳酒食,令上居他帳中,遙見李夫人,不得就視也。
上愈益想之,乃作賦曰:美連娟以修兮,命絕而不長,飾新宮以延伫兮,泯不歸乎故鄉。
慘郁郁其蕪穢兮,處幽隐而懷傷。
釋輿馬于山椒兮,奄修夜之不陽。
雲少翁者諸方皆驗,惟祭太乙積年元應。
上怒,誅之。
文成被誅,後月餘使者籍資從關東還,逢于渭亭。
謂使者曰:“為吾謝上,不能忍少日而敗大事乎。
上好自愛,後四十年求我于蓬山。
方将共事,不相怨也。
”于是,上大悔,複征諸方士。
上常輕服為微行。
時丞相公孫弘數谏弗從。
弘謂其子曰:“吾年已八十餘,陛下擢為宰相,士猶為知己死,況不世之君乎。
今陛下微行不已,社稷必危。
吾雖不逮史魚,冀萬一能以屍谏。
”因自殺。
上聞而悲之,自為诔。
弘嘗谏伐匈奴。
為之少止。
弘卒,乃大發卒數十萬,遣霍去病讨匈奴。
折蘭過居延,獲祭天金人于上林鑿昆明池,又起柏梁台,以處神君。
神君者,長陵女子也。
先嫁為人妻,生一男數歲死,女子悲哀悼痛之亦死,死而有靈,其姒宛若(宛若姒之行也),祀之,遂關通言語,說人家小事頗有驗。
上遂祠神君請術。
初,霍去病微時,數自禱于神君,神君乃見其形,自修飾,欲與去病交接。
去病不肯。
乃責之曰:“吾以神君清潔,故齋戒祈福。
今規欲為淫,此非神也。
”因絕,不複往。
神君亦慚。
及去病疾笃,上命為禱于神君,神君曰:“霍将軍精氣少,壽命弗長。
吾嘗欲以太乙精補之,可以延年,霍将軍不曉此意,遂見斷絕。
今病必死,非阿救也。
’”去病竟薨。
上造神君請術,行之有效,大抵不異文成也。
神君以道授宛若,亦曉其術,年百餘歲,貌有少容。
衛太子未敗,一年神君亡去。
自柏台燒後,神稍衰。
東方朔娶宛若為小妻,生三子,與朔同日死,時人疑化去未死也。
自後,貴人公主慕其術,專為淫亂。
大者抵罪,或夭死無複驗雲;東郡送一短人,長五寸,衣冠具足。
上疑其精,東方朔至。
朔呼短人曰:“巨靈阿母還來否?”短人不對。
因指謂上:“王母種桃,三千年一結子。
此兒不良,已三過偷之,失王母意,故被谪來此。
”上大驚,始知朔非世中人也。
短人謂上曰:“王母使人來告陛下,求道之法,惟有清靜,不宜騷擾。
”言終弗見。
上愈怪,召朔問其道。
朔曰:“陛下自當知。
”上以其神人,不敢逼也。
乃出宮女希幸禦者二十人以賜之。
朔與行道女子,并年百歲而死。
惟一女子,長陵徐氏号儀君,善傳朔術,至今上元延中,已百三十七歲矣,視之如童女。
者侯貴人更迎緻之,問其道術。
善行交接之道,無他法也。
受道者皆與之通。
或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