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輯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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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一旗劉明遠,以不進鋒,命履霜斬之。
履霜受命,然數日明遠遽進,得脫喪元之禍。
後十餘年卒。
履霜亦遊于冥間,見明遠,乃謂履霜曰:“曩日蒙君以生成之故,無因酬德,今日當展素願。
”遂指一路,路多榛棘,雲:“但趨此途,必遇舍利王。
王平生會為侍中之部将也,見而訴之,必獲免。
”告之命去,履霜遂行一二十裡間,果逢舍利王弋獵。
舍利索識履霜,驚問曰:“何因至此?”答曰:“為冥司所召。
”乃曰:“公不合來,宜速反!”遂命判官王鳳翔,令早放回,兼附信耳。
謂履霜曰:“為餘告侍中,自此二年,當罷節,一年之内,先須去入赴朝廷。
郎君早棄人世,慎勿洩之。
”鳳翔檢籍放歸。
至一關門,逢平生飲酒之友數人,謂履霜曰:“公獨行歸,餘曹企慕所不及也。
”生五六日,遂造鳳翔。
鳳翔逆已知之,問雲:“舍利何詞?”曰:“有之,不令告他人也。
”鳳翔曰:“餘亦知之,汝且歸,餘侯隙當白侍中。
”旬日,遂與履霜白之。
侍中召履霜訊之,履霜亦具所見。
鳳翔陳告,後所驗一如履霜所言,蓋鳳翔生自司冥局,隐而莫有知之者,因履霜還生而洩也。
○景生景生者,河中猗氏人也,素精于經籍,授胄子數十人。
歲暮将歸,途中偶逢故相呂潭,以舊相識,遂以後乘載之而去。
群胄子乃散,報景生之家。
而景生到家,身已卒訖,數日乃蘇,雲:“冥中見黃門侍郎嚴武、朔方節度張或然。
” 景生善《周易》,早歲兼與呂相講授,未終秩,遇呂相薨,乃命景生,請終餘秩。
時嚴、張俱為左右台郎,顧呂而怒曰:“景生未合來,固非冥間之所勾留,奈何私欲而有所害?”共請放回。
呂遂然之。
張尚書乃引景生,囑:“兩男,一名曾子,一名夫子,閏正月三日當起比屋,妨曾子新婦,為報止之。
令速罷,當脫大禍。
”及景蘇數日,而後報其家,屋已立,其妻已亡矣。
又說:“曾子當終刺史,夫子亦為刺史,而不正拜。
”後果如其言。
○盧顼表姨
洺州刺史盧顼表姨常畜一猧子,名花子,每加念焉。
一旦而失,為人所斃。
後數月,盧氏忽亡。
冥間見判官姓李,乃謂曰:“夫人天命将盡,有人切論,當得重生一十二年。
”拜謝而出。
行長衢中,逢大宅。
有麗人,侍婢十餘人,将遊門屏,使人呼夫人入,謂曰:“夫人相識耶?”曰:“不省也。
”麗人曰:“某即花子也。
平生蒙不以獸畜之賤,常加育養。
某今為李判官别室。
昨所囑夫人者,即某也。
冥司不廣其請,隻加一紀。
某潛以改十二年為二十,以報存育之恩。
有頃李至,伏願白之本名,無為夫人之号,懇将力祈。
”李逡巡而至,至别坐語笑。
麗人首以圖乙改年白李。
李将讓之,對曰:“妾平生受恩,以此申報,萬不獲一,料必無難之。
”李欣然謂曰:“事則匪易。
”感言請之切,遂許之。
臨将别,謂夫人曰:“請收餘骸,為瘗埋之。
骸在履信坊街之北牆委糞之中。
”夫人既蘇,驗而果在。
遂以子禮葬之。
後申謝于夢寐之間。
後二十年,夫人乃亡也。
○狐誦通天經裴仲元家鄠北,因逐兔入大冢,有狐憑棺讀書。
元仲搏之不中,取書以歸,字不可認識。
忽有胡秀才請見,曰行周,仍憑棺讀書者。
裴曰:“何書也?”曰:“《通天經》,非人間所習。
足下誠無所用,願奉百金贖之。
”裴不應。
又曰:“千镒。
”又不應。
客怒,拂衣而起。
裴内兄韋端士,已死,忽逢之,曰:“聞逐兔得書,吾識其字。
”乃出示之。
韋雲:“為胡秀才取爾。
”遂失不見。
裴亦尋卒。
履霜受命,然數日明遠遽進,得脫喪元之禍。
後十餘年卒。
履霜亦遊于冥間,見明遠,乃謂履霜曰:“曩日蒙君以生成之故,無因酬德,今日當展素願。
”遂指一路,路多榛棘,雲:“但趨此途,必遇舍利王。
王平生會為侍中之部将也,見而訴之,必獲免。
”告之命去,履霜遂行一二十裡間,果逢舍利王弋獵。
舍利索識履霜,驚問曰:“何因至此?”答曰:“為冥司所召。
”乃曰:“公不合來,宜速反!”遂命判官王鳳翔,令早放回,兼附信耳。
謂履霜曰:“為餘告侍中,自此二年,當罷節,一年之内,先須去入赴朝廷。
郎君早棄人世,慎勿洩之。
”鳳翔檢籍放歸。
至一關門,逢平生飲酒之友數人,謂履霜曰:“公獨行歸,餘曹企慕所不及也。
”生五六日,遂造鳳翔。
鳳翔逆已知之,問雲:“舍利何詞?”曰:“有之,不令告他人也。
”鳳翔曰:“餘亦知之,汝且歸,餘侯隙當白侍中。
”旬日,遂與履霜白之。
侍中召履霜訊之,履霜亦具所見。
鳳翔陳告,後所驗一如履霜所言,蓋鳳翔生自司冥局,隐而莫有知之者,因履霜還生而洩也。
歲暮将歸,途中偶逢故相呂潭,以舊相識,遂以後乘載之而去。
群胄子乃散,報景生之家。
而景生到家,身已卒訖,數日乃蘇,雲:“冥中見黃門侍郎嚴武、朔方節度張或然。
” 景生善《周易》,早歲兼與呂相講授,未終秩,遇呂相薨,乃命景生,請終餘秩。
時嚴、張俱為左右台郎,顧呂而怒曰:“景生未合來,固非冥間之所勾留,奈何私欲而有所害?”共請放回。
呂遂然之。
張尚書乃引景生,囑:“兩男,一名曾子,一名夫子,閏正月三日當起比屋,妨曾子新婦,為報止之。
令速罷,當脫大禍。
”及景蘇數日,而後報其家,屋已立,其妻已亡矣。
又說:“曾子當終刺史,夫子亦為刺史,而不正拜。
”後果如其言。
一旦而失,為人所斃。
後數月,盧氏忽亡。
冥間見判官姓李,乃謂曰:“夫人天命将盡,有人切論,當得重生一十二年。
”拜謝而出。
行長衢中,逢大宅。
有麗人,侍婢十餘人,将遊門屏,使人呼夫人入,謂曰:“夫人相識耶?”曰:“不省也。
”麗人曰:“某即花子也。
平生蒙不以獸畜之賤,常加育養。
某今為李判官别室。
昨所囑夫人者,即某也。
冥司不廣其請,隻加一紀。
某潛以改十二年為二十,以報存育之恩。
有頃李至,伏願白之本名,無為夫人之号,懇将力祈。
”李逡巡而至,至别坐語笑。
麗人首以圖乙改年白李。
李将讓之,對曰:“妾平生受恩,以此申報,萬不獲一,料必無難之。
”李欣然謂曰:“事則匪易。
”感言請之切,遂許之。
臨将别,謂夫人曰:“請收餘骸,為瘗埋之。
骸在履信坊街之北牆委糞之中。
”夫人既蘇,驗而果在。
遂以子禮葬之。
後申謝于夢寐之間。
後二十年,夫人乃亡也。
元仲搏之不中,取書以歸,字不可認識。
忽有胡秀才請見,曰行周,仍憑棺讀書者。
裴曰:“何書也?”曰:“《通天經》,非人間所習。
足下誠無所用,願奉百金贖之。
”裴不應。
又曰:“千镒。
”又不應。
客怒,拂衣而起。
裴内兄韋端士,已死,忽逢之,曰:“聞逐兔得書,吾識其字。
”乃出示之。
韋雲:“為胡秀才取爾。
”遂失不見。
裴亦尋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