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二回 胡寅前後陳七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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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居郎胡寅上疏谏曰:“陛下以親王介弟,受淵聖皇帝之命出師河北。
二帝既遷,則當糾合義師,北向迎請,而乃亟居尊位,偷安歲月,略無捍禦。
及虜騎乘虛,匹馬南渡,一向畏縮,惟務遠逃,軍民懷怨,恐非自全之計也。
”因進七策:一曰罷和議而修戰略。
蓋和之所以可講者,兩地用兵,勢力相敵,利害相當是也,非強弱盛衰不相謀所能成也。
而其議則出于耿南仲何也?淵聖皇帝在東宮,南仲為東宮官,歸依右丞相李邦彥。
邦彥時方被罷眷,又陰為他日之計。
既而淵聖嗣極而邦彥為次相,金賊遽至城下,遂獻和議。
南仲因附邦彥,而沮種師道擊賊之謀,于是覆邦之患,滋蔓而起。
分朋植黨,必欲自勝。
主戰伐者,李綱、種師道兩人而已。
機會一去,國論紛然。
中原塗炭,至今益甚者,本緣南仲、王時、邦彥以報私恩不為國慮之所緻。
其朋徒附合,根株膠結,甯誤趙氏,不負耿門之所為也。
若以為強弱之勢絕不相侔,縱使向前,萬不能抗,則自古徒步奮臂,無尺寸之地而争帝王之圖者,彼何人哉!伏望陛下明照利害之原,罷絕和議,刻意講武。
以使命之币為養兵之費。
斷而行之,堅确不變,庶幾貪狄知我有含怒必鬥之志,沙漠之駕或有還期。
所謂乞和,必無可成之理也。
二曰置行台以區别緩急之務。
既定議講武,則有餘庶常有日力不暇給者,當置行台以區别之。
令百司庶将其必不可阙者,惟吏部、戶部為急,誠使江、淮、兩浙、湖北并依八路法慎擇監司而付之,則吏部铨事,亦複城剩戶部所以治天下财賦也,今四方供貢久不入于王府,往往為州郡以軍興便宜截用。
經常一壞,未易複理。
竊觀行在支費,每月無慮八十萬,惟以榷貨鹽利為窮之源耳。
故臣謂宜置行宮,或建康,或南昌,或江陵,審擇一處,以安太後六宮百司。
以耆哲谙練大臣總台谏,守成法。
從事郎吏而下不輕移易,量留兵将以為營衛,命戶部計費調度以結之。
陛下奉廟社之主,提兵按行,廣治軍旅,周旋彼此,不為宸居。
至于饋饷之權,自宜專責宰相,而選委發運以佐行于下,如漢委蕭何以關中,唐委劉晏以東南。
經制得人,加以歲月,量入為出,何患無财。
三曰務實效而去虛文。
夫治兵必精,
二帝既遷,則當糾合義師,北向迎請,而乃亟居尊位,偷安歲月,略無捍禦。
及虜騎乘虛,匹馬南渡,一向畏縮,惟務遠逃,軍民懷怨,恐非自全之計也。
”因進七策:一曰罷和議而修戰略。
蓋和之所以可講者,兩地用兵,勢力相敵,利害相當是也,非強弱盛衰不相謀所能成也。
而其議則出于耿南仲何也?淵聖皇帝在東宮,南仲為東宮官,歸依右丞相李邦彥。
邦彥時方被罷眷,又陰為他日之計。
既而淵聖嗣極而邦彥為次相,金賊遽至城下,遂獻和議。
南仲因附邦彥,而沮種師道擊賊之謀,于是覆邦之患,滋蔓而起。
分朋植黨,必欲自勝。
主戰伐者,李綱、種師道兩人而已。
機會一去,國論紛然。
中原塗炭,至今益甚者,本緣南仲、王時、邦彥以報私恩不為國慮之所緻。
其朋徒附合,根株膠結,甯誤趙氏,不負耿門之所為也。
若以為強弱之勢絕不相侔,縱使向前,萬不能抗,則自古徒步奮臂,無尺寸之地而争帝王之圖者,彼何人哉!伏望陛下明照利害之原,罷絕和議,刻意講武。
以使命之币為養兵之費。
斷而行之,堅确不變,庶幾貪狄知我有含怒必鬥之志,沙漠之駕或有還期。
所謂乞和,必無可成之理也。
二曰置行台以區别緩急之務。
既定議講武,則有餘庶常有日力不暇給者,當置行台以區别之。
令百司庶将其必不可阙者,惟吏部、戶部為急,誠使江、淮、兩浙、湖北并依八路法慎擇監司而付之,則吏部铨事,亦複城剩戶部所以治天下财賦也,今四方供貢久不入于王府,往往為州郡以軍興便宜截用。
經常一壞,未易複理。
竊觀行在支費,每月無慮八十萬,惟以榷貨鹽利為窮之源耳。
故臣謂宜置行宮,或建康,或南昌,或江陵,審擇一處,以安太後六宮百司。
以耆哲谙練大臣總台谏,守成法。
從事郎吏而下不輕移易,量留兵将以為營衛,命戶部計費調度以結之。
陛下奉廟社之主,提兵按行,廣治軍旅,周旋彼此,不為宸居。
至于饋饷之權,自宜專責宰相,而選委發運以佐行于下,如漢委蕭何以關中,唐委劉晏以東南。
經制得人,加以歲月,量入為出,何患無财。
三曰務實效而去虛文。
夫治兵必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