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回 李綱奏陳開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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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而必誅。

    趙盾不讨賊,則書以弒君。

    今邦昌已僭位号,賊退而止勤王之師,非特将與不讨賊而已。

    其罪為何如?昔劉盆子以宗室當漢室中衰,為赤眉所立,其後以十萬衆降光武,待以不死。

    今邦昌以臣易君,其罪大于盆子。

    不得已以身自歸于朝廷,既不正其罪,而又尊崇之以為三公,又使得以參與國政,此何理也。

    議者又謂邦昌能全都城之人與宗廟宮室,不為無功。

    而陛下登極,緣邦昌之奉迎。

    若無邦昌,則陛下何以自明。

    臣皆以為不然。

    譬之巨室之家,偶遭寇盜,主人之戚屬悉為驅虜,而其仆欲掩家室奴婢而有之。

    幸主人者有子自外歸,迫于衆議,不得已而歸其所有,乃欲遂以為功,可乎?今陛下之立,天下臣民之所推戴,邦昌何力之有。

    方國家艱危,陛下欲建中興之業,當先正朝廷,而反尊僭逆之臣,何以示四方。

    ”高宗因李綱劾奏邦昌之奸意切,乃令小黃門宣黃潛善、汪伯彥、呂好問等問之。

    帝顧呂好問曰:“昔虜騎犯京,卿在城中知其詳,謂當如何?”好問對曰:“邦昌僭竊位号,人所共知。

    既已自歸,惟陛下裁處。

    ”高宗曰:“吾欲遠竄邦昌以塞衆議,爾等以為當乎?”好問複奏曰:“昔德宗幸奉天之時,不挾朱?以行,後以為悔。

    陛下莫如寬貸邦昌,以留左右。

    ”綱奏曰:“呂好問之言,首尾兩端,且援朱?以為詞。

    且德宗之狩奉天,朱?蓋未反也。

    姜公輔以其得泾軍心,恐資以為變,請挾以行,德宗不聽,而其後果反。

    今邦昌僭逆,豈可使之在朝廷,使道路人指叫曰:此亦一天子哉。

    ”因泣拜曰:“臣不可與邦昌同列,正當以笏擊之。

    陛下必欲用邦昌,第罷臣職,勿以為相。

    ”帝感動。

    汪伯彥亦曰:“李綱氣直,臣等不及。

    ”高宗曰:“卿欲如何處置?”綱曰:“邦昌之罪,理當誅夷。

     陛下以其嘗自歸貸,免死而遠竄之。

    其受僞命者,谪降之可也。

    ”高宗允奏,诏竄邦昌,安置潭州。

    受僞命臣僚王時雍、吳開、莫俦、李觌等皆貶遠方,後并賜死。

    贈劉韋合為資政殿大學士,李若水為觀文殿學士。

    诏諸路訪死節之臣以聞。

    次日,李綱入對内廷,因言:“近世大夫寡廉恥,不知君臣之義。

    靖康之禍,能仗節死義者,在内惟劉韋合、李若水,在外惟霍安國,願加贈恤。

    ”帝從其請,又贈安國為延康殿學士。

    即日封李綱兼禦營使。

    因诘國勢及靖康以來之得失,綱遂奏曰:“今國勢不逮靖康間遠甚,然而可為者,陛下英斷于上,群臣輯睦于下,庶幾靖康之弊可革,而中興可圖。

    然非有規模而知先後緩急之序,則不能以成功。

    夫外禦強敵,内銷盜賊,修軍政、變士風、裕邦儲、寬民力、改弊法,省冗官,誠号令以感人心,信賞罰以作士氣,擇帥臣以任方面,選監司、郡守以奉行新政,俟吾所以自治者。

    政事已修,然後可以問罪金人,迎還二帝。

    此謂規模也。

    至于所當急而先者,則在于料理河北、河東。

    蓋河北、河東者,國之屏蔽也。

    料理稍就,然後中原可保,東南可安。

    今河東所失者,恒、代、太原、澤、潞、汾、晉,餘郡猶有也。

    河北所失者,不過真定、懷、衛、浚四州,其餘二十餘郡,皆為朝廷守。

    兩路士民兵将所以戴宋者,其心甚堅。

    皆推豪傑以首領,多者數萬,少者亦不下萬人。

     朝廷不因此時置司遣使,以恩慰撫之,分兵以援其危急,臣恐糧盡力疲,坐受金人之因,雖懷忠義之心,援兵不至,危迫無告,必且憤怨朝廷。

    金人因得撫而用之,皆精兵也。

    莫若于河北置招撫司,河東置經制司,擇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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