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十三回 寶劍瑤琴歸舊主 花簪詩扇獲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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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的蘭簪一對,與這詩扇一柄。

    真可稱為四美。

    ”兩個人一齊道:“驅邪解憤既有其名,必有其實,自是人間美物。

    惟以簪作筆,大有奇思。

    隻可惜銀鈎鐵畫在牆上,都被那蝸篆苔痕泯沒了。

    若使此詩畫在宮裡,必用碧紗籠罩,豈非宮闱中一段佳話? 因書以見其人,因人以重其書。

    不但全司禮始終玉成,即茅都堂亦始終玉成之也。

    昔日我兩人所得琴劍,雖皆見諸實用,猶不如此琴此劍,物不離主,邪真可驅,憤真可解也。

    ”當下三人暢飲,耿順侍坐。

    因請問道:“古人之琴,以陶淑性情名者,有閉邪、有正合、有鳴廉、有安道。

    以形色體勢名者,有綠绮、有覆杯、有焦尾、有吐绶。

    以聲音韻調名者,有繞梁、有應谷、有躍鲂、有霹靂。

    以物模拟象名者,有白鹄、有蟬翼、有叢竹流風、有霜霄鐵馬。

     古人之劍以快利名者,有畫影、有昆吾、有斷水、有流光。

    以威武名者,有照膽、有滅魂、有定光、有辟邪。

    以形勢名者,有龍泉、有魚腸、有玉具、有火精。

    以事類名者,有嶽鎮、有八服、有五方、有定國。

    不知先母所留琴劍,可與這些琴劍比并得否?”公明達季狸一齊說道:“令堂所留琴劍,原是古來名物。

    至我兩人所得,俱已見諸實用。

    要當奉還賢契,另立榮名,以光其先也。

    ”耿順道:“小子仰荷二大人教訓,将來處則秉铎中邦,出則立功外國。

    當另有建白,何必拘拘然籍物而後顯哉!”公明達道:“不然。

    睹先人之杯蒱,尚有口澤之思。

    況琴劍非杯倦可比,豈不足以作冷梅軒的宗器麼?”季狸道:“窮則修身,雖彈琴鼓瑟亦須講禦侮之材。

    達則兼善,雖帶劍彎弧,亦必明弦歌之化。

    琴與劍,正我輩不可一時去身者也。

    ” 耿順道:“二大人既如此說,吾兒即拜賜可也!”耿順随即拜受,公明達、季狸當日即遣人将琴劍取來還了耿順。

    正是”人重新情,物歸舊主。

    ”耿朗心懷大暢,與公明達季狸推杯痛飲多時。

    三個人亦分題拈韻。

    公明達作白杏子詩,要葉“缁”字,季狸作白櫻桃詩,要葉“黧”字,耿朗作白桑椹詩,要葉”盧“字,俱不許酒過一杯。

    三個人正待下筆,隻見耿順又再拜而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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