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十四回 囊瓦懼謗誅無極 要離貪名刺慶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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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王,王試之石,應手而開。

    今虎邱,試劍石,是也。

    王賞之百金。

    其後吳王知幹将匿劍,使人往取,如不得劍,即當殺之,幹将取劍出觀,其劍自匣中躍出,化為青龍,幹将乘之,升天而去,疑已作劍仙矣。

    使者還報,吳王歎息,自此益寶,莫邪,。

    ”莫邪,留吳,不知下落。

     直至六百餘年之後,晉朝張華丞相見牛鬥之間有紫氣,聞雷煥妙達象緯,召而問之,煥曰:“此寶劍之精,在豫章豐城。

    "華即補煥為豐城令。

    煥既到縣,掘獄屋基,得一石函,長逾六尺,廣三尺,開視之,内有雙劍。

    以南昌西山之土拭之,光芒豔發,以一劍送華,留一劍自佩之。

    華報曰:“詳觀劍文,乃‘幹将'也,尚有‘莫邪',何為不至?雖然,神物終當合耳。

    " 其後煥同華佩劍過延平津,劍忽躍出入水,急使人入水求之,惟見兩龍張鬣相向,五色炳耀,使人恐懼而退。

    以後二劍更不出現,想神物終歸天上矣!今豐城縣有劍池,池前石函,土瘗其半,俗呼石門,即雷煥得劍處。

    此乃,幹将,、,莫邪,之結末也。

    後人有《寶劍銘》雲: 五山之精,六氣之英; 煉為神器,電烨霜凝。

     虹蔚波映,龍藻龜文; 斷金切玉,威動三軍。

    話說吳王阖闾既寶,莫邪,,複募人能作金鈎者,賞以百金。

    國人多有作鈎來獻者。

    有鈎師貪王之重賞,将二子殺之,取其血以釁金,遂成二鈎,獻于吳王。

     越數日,其人詣宮門求賞,吳王曰:“為鈎者衆,爾獨求賞,爾之鈎何以異于人乎?"鈎師曰:“臣利王之賞,殺二子以成鈎,豈他人可比哉?"王命取鈎,左右曰:“已混入衆鈎之中,形制相似,不能辨識。

    "鈎師曰:“臣請觀之!”左右悉取衆鈎,置于鈎師之前,鈎師亦不能辨。

    乃向鈎呼二子之名曰:“吳鴻、扈稽,我在于此,何不顯靈于王前也?"叫聲未絕,兩鈎忽飛出,貼于鈎師之胸。

     吳王大驚曰:“爾言果不謬矣!"乃以百金賞之。

    遂與,莫邪,俱佩服于身。

     其時楚伯嚭出奔在外,聞伍員已顯用于吳,乃奔吳,先谒伍員。

    員與之相對而泣,遂引見阖闾。

    阖闾問曰:“寡人僻處東海,子不遠千裡,遠辱下土,将何以教寡人乎?"嚭曰:“臣之祖父,效力于楚再世矣。

    臣父無罪,橫被焚戮。

    臣亡命四方,未有所屬。

    今聞大王高義,收伍子胥于窮厄,故不遠千裡,束身歸命,惟大王死生之!"阖闾恻然,使為大夫,與伍員同議國事。

     吳大夫被離私問于伍員曰:“子何見而信嚭乎?"員曰:“吾之怨正與嚭同,諺雲:‘同疾相憐,同憂相救。

    '驚翔之鳥,相随而集;濑下之水,因複俱流。

    子何怪焉?"被離曰:“子見其外,未見其内也。

    吾觀嚭之為人,鷹視虎步,其性貪佞,專功而擅殺,不可親近。

    若重用之,必為子累。

    "伍員不以為然,遂與伯嚭俱事吳王。

    後人論被離既識伍員之賢,又識伯嚭之佞,真神相也。

    員不信其言,豈非天哉?有詩雲: 能知忠勇辨奸回,神相如離亦異哉! 若使子胥能預策,豈容糜鹿到蘇台? 話分兩頭。

    再說公子慶忌逃奔于艾城,招納死士,結連鄰國,欲待時乘隙,伐吳報仇。

    阖闾聞其謀,謂伍員曰:“昔專諸之事,寡人全得子力。

    今慶忌有謀吳之心,飲食不甘味,坐不安席,子更為寡人圖之。

    " 伍員對曰:“臣不忠無行,與大王圖王僚于私室之中;今複圖其子,恐非皇天之意。

    " 阖闾曰:“昔武王誅纣,複殺武庚,周人不以為非。

    皇天所廢,順天而行。

    慶忌若存,王僚未死。

    寡人與子成敗共之,甯可以小不忍而釀大患?寡人更得一專諸,事可了矣,子訪求謀勇之士,已非一日,亦有其人否乎?”伍員曰:“難言也,臣所厚有一細人,似可與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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