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十六回 知縣臨險地遇救 江樊到絕處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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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江月〕曰:世上諸般皆好,惟有賭博不該。

    擲骰押寶鬥紙牌,最易将人鬧壞。

    大小生意買賣,何事不可發财。

    敗家皆由賭錢來,奉勸回頭宜快。

     我為何道這首〔西江月〕呢?隻因那年在王府說《小五義》,見有一人愁眉不展,長籲短歎,問其緣故,他說:“從前因賭錢将家産全輸了,落得身貧如洗,來到京中,才找碗飯吃。

    今又犯了舊病,将衣服鋪蓋全都賣了,主人也不要我了,焉得不愁呢?” 我便說道:“老兄若肯回頭,從今不賭,自然就好了。

    我還記得戒賭十則,請老兄一聽便知分曉。

    破家之道不一,而賭居最。

    每見富厚之子,一入賭場,家資旋即蕩散,甚至釀為盜賊,流為乞丐,賣妻賣子,敗祖宗成業,辱父母家聲,誠可痛恨。

    彼惛然無知之徒,不思賭之為害,敗家甚速,反曰手談消遣。

    夫世間何事不可以消遣,而必欲為此乞丐之事,甘心落魄哉?在賭者意欲有錢,殊不知賭無常勝之理,即使勝多負少,而一出一入,錢歸窩家,是輸者固輸,赢者亦終是輸。

    況賭博之人,心最刻薄,有錢則甜言蜜語,茶酒疊承,萬般款洽,惟恐其不來。

    迨至囊空,不獨茶酒俱無,甚且惡言詈辱,并不容其近前。

    似此同一人也,始令人敬,終令人賤,能無悔乎?吾以為與其悔之于後,毋甯戒之于先。

    戒賭十則:一壞國法朝廷禁民于賭博尤嚴,地方文武官長不行查拿,均幹議處;父母姑息,鄰甲隐賭,俱有責懲。

    君子懷刑,雖安居無事,尚恐有無妄之災,時時省惕。

    彼賭博場中有何趣味,而陷身于國法憲綱?以身試法,縱死誰憐? 一壞家教父母愛子成立,叮咛告誡,志何苦也。

    為人子者,不能承命養志,而且假捏事端,眠縮賭錢,作此下賤之事,不知省悟,良可痛悼!故為子之道,凡事要視于無形,聽于無聲。

    若乃于父母教誨諄諄,全不悛改,背親之訓,不孝之罪,又孰甚焉?一壞人品人一賭博,便忘卻祖宗門地,父兄指望,随處懶散,坐不擇器,睡不擇方,交不擇人,衣冠不整,言語支離。

    視其神情,魂迷魄落,露尾藏頭,絕類驿中乞丐,牢内囚徒。

     一壞行業士、農、工、商,各有專業,賭則抛棄,惟以此事為性命。

    每見父母臨危呼之,不肯稍釋者,何況其他。

    迫至資本虧折,借貸無門,流為乞丐,悔之晚矣。

    夫乞丐,人猶伶而舍之;賭至乞丐,誰複見憐?則是賭博,視乞丐叉下一層矣。

     一壞心術大凡賭錢者,必求手快眼快。

    赢則恐出注之小,輸則竊籌偷碼。

    至于開場誘賭,如蛛結岡,或藥骰密施坐六箝紅之計,或紙牌巧作連環心照之奸。

    天地莫容,尚有上進之日哉! 一壞行止賭場銀錢,赢者耗散一空,全無實惠;輸家毫厘不讓,逼勒清還。

    輸極心忙,妻女衣飾,轉眼即去;親朋财物,入手成灰。

    多方拐騙,漸成竊盜。

    從來有賭博盜賊之稱,良非虛語。

    一壞身命賭博場中,大半系兇頑狠惡輩,盜賊剪拐之流,輸則己不悅,赢則他不服,勢必争鬥打罵,損衣傷體。

    若與盜賊為夥,或彼當場同獲,或遭他日指扳,囚杆夾指,身命難保。

    即或衣冠士類,不至若此,而年宵累月,暗耗精神,受凍忍饑,積傷肌髓,輕則緻疾,重則喪身。

    揆厥由來,皆由自齲一壞信義好賭之人,機變百出,不論事之大小緩急,随口支吾,全無實意,以虛假為飲食,以哄脫作生涯,一切言行,雖妻子亦不相信。

    夫人至妻子不相信,是枉着人皮,尚可謂之人乎?他日雖有真正要緊之事,嘔肝瀝血之言,誰複信之? 一壞倫誼親戚鄰友見此賭徒,惟恐絕之不遠,而彼且自謂輸赢由我,與他何涉。

     正言谠論,反遭仇憾。

    以賭伴為骨肉,以窩家為祖居。

    三黨盡惡,五倫全無,與合獸何異? 一壞家聲開場之輩,均屬下流;嗜賭之子,無非污賤。

    旁人見之,必暗指日:此某子也,某孫也。

    門楣敗壞至此,畢竟祖父有何隐惡以緻孽報,是生而既招衆人鄙賤,死後何顔見祖宗泉下? 一壞閨門窩賭之家,那論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