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十三回 假艾虎受害悲後喜 真蔣平遊戲死中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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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說姑娘為什麼說他叫艾虎?皆因說出他住卧虎溝,不敢說姓沙,周圍三五百地,沒有不知沙員外無兒的,自己一想,不如提出艾虎哥哥的名字倒好。

    将飲到三杯酒,就暈倒在地。

    媽媽進來一笑:“上了媽媽的道兒,就是該媽媽的錢。

    ”進來沖着秋葵一看說:“好小子!你不哼了?”過去把包袱打開,淨是紅綠的衣服,钗環镯串,連弓鞋都有。

    媽媽說:“這是我女兒的造化。

    ”正瞧之間,院子裡問:“媽呀,又作這傷天無理的事哪罷!”媽媽說:“上了我的道,那前輩子該我的錢,你進來瞧來罷。

    ”姑娘進來說:“瞧什麼?”媽媽說:“頂好的個相公,教他這個醜小子要了他的命了。

    ”姑娘乳名叫蘭娘兒,一身的本事,會高來高去之能,蹿房躍脊的工夫,是九頭獅子甘茂之女。

     此處地名叫娃娃谷。

     列公,你們看書的,衆位看此書,也是《七俠五義》的後尾,可與他們先前的不同。

     他們那前套還倒可以,一到五義士墜銅網,淨是糊說。

    銅網陣口稱是八卦,連卦爻都不能說得明白,故此馀下此書,由銅網陣說起。

    列公,請看書中的“情理”二字。

    他那個書上也有君山,這書上也是君山。

    君山與君山不同,衆公千萬不可一體看待。

     閑言少叙。

    就說這娃娃谷婆婆店這頭,倒還有一到、二到、三到,一回與一回不同。

     蘭娘聽了“相公”二字,一看鳳仙,不覺的心一動,想自己終身無靠,看此人不俗,終身配了此人,平生情願,便問:“媽呀!看這個相公怪可憐的,你拿水來灌活了他罷。

    ”媽媽不肯,蘭姑娘苦求。

    婆子有氣:“他要活了,問我因何害他又救他,我說什麼?” 蘭娘說:“你就說是親戚。

    ”婆子問:“他問什麼親戚,我何言答對?”姑娘說:“我的媽媽好糊塗!”這個“媽媽好糊塗”,是打宋朝興的。

    婆子說:“呀!我明白了。

    怪不得人說‘女大不留,留來留去反成愁’。

    孩子,我灌活了他,他要是娶過親事,難道說你還給他作個二房不成?”姑娘說:“那裡趕的那麼巧呢!”“那麼姑娘,你就取水去罷。

    ”取了水來,用筷子把鳳仙的牙關撬開,把涼水灌将下去。

     不多時,蘇醒過來,問道:“媽媽,方才我這一陣是怎麼了?”媽媽說:“相公,我先問你件事,你定了親了沒有?”鳳仙一怔,暗道:“我是女兒之身,定什麼親事?”說:“尚未定下親事。

    ”媽媽說:“阿彌陀佛。

    ”鳳仙說:“我沒定親,他怎麼念佛呢?”媽媽說:“你沒定下親事很好,我有件事情合你商量商量。

    ”鳳仙說:“媽媽有話請說。

    ”媽媽說:“我有女兒在那邊站着哪,頗不粗陋,情願許你為妻,大概料無推辭。

    ”鳳仙一瞅,那邊站着個姑娘,鵝黃絹帕罩着烏雲,玫瑰紫小襖,蔥心綠的汗中,雙桃紅的中衣,窄窄的金蓮一點紅猩相似,就是沒有看見桃花粉面。

    鳳仙暗想:“他們這是個賊店,給我蒙混藥酒喝,必是被這姑娘瞧見,是姑娘主意,将我灌活。

    丫頭,你錯瞧了,咱們兩個人一個樣,怎麼好?”推辭說:“有了。

    媽媽快些住口,想你少爺乃是宦門的公子,豈肯要你這開黑店的女兒。

    還不快些住口!”媽媽說:“如何?你瞧,他有這手沒有?他罵咱們娘們哪!”姑娘說:“好野男子!媽呀,我将他捆上,交與老娘就是了。

    ”袖子一挽,一躍身軀,過來将打。

    鳳仙一見,也就一閃。

    二人交手,幹媽媽在旁看定,連連喝彩。

    不多時,鳳仙要敗。

    緣故白晝打上衙門,又騎了一天的馬,又勞乏,又受了蒙混藥,灌過來功夫不大,四肢不随和,又是小腳穿着男子的靴子,很不利落,怎麼會不輸。

    一失招,就教蘭娘兒一腳踢躺下,“咕咚”一聲,倒于地上。

    幹媽媽過來拿了繩子,四馬攢蹄捆将起來。

    蘭娘一笑:“憑你有多大的本領,也敢同姑娘動手?媽呀!你殺?我殺?”媽媽說:“我殺。

    ”就把鳳仙的刀拿起來要殺。

    蘭娘兒道:“媽呀,你殺他,可問他,别教他後了悔。

    ”媽媽說:“好丫頭,你瞧瞧,你這個還了得麼?”來在鳳仙面前說:“生死路兩條,可要你想明白點。

    ”鳳仙自忖:“我若一死,輕如蒿草,我們的天倫什麼人去救?再說秋葵也就活不了咧。

    不如暫且應了此事,連自己的性命也都保住了。

    我雖是女兒之身,乃提的是艾虎哥哥的名字,我這事應承,隻當是與艾虎哥哥定下門親事。

    ”說道:“媽媽不用殺我,我這事應承了。

    ”媽媽說:“這不是明白的嗎?” 蘭娘說:“媽呀,可教他留下點東西。

    ”媽媽說:“喲,孩子,你去罷,我比你懂的。

    ” 遂解開綁。

    鳳仙抽了抽身上的塵上,過來與媽媽見禮。

    媽媽說:“喲!姑老爺!歇着罷。

    可不是我說哪,咱們這親事是妥了,你多少得留下點東西。

    ”鳳仙點頭,随即過來一看,自己包袱依然打開了,算好沒有丢東西。

    拿出一塊碧玉佩,交與媽媽作為定禮。

    可巧這物是北俠給他的,焉知暗裡是定他的定禮,鳳仙自己不知。

     列位,前文說過,此書與他們不同。

    他們是鳳仙走路時節,假充未過門的女婿。

    衆公想情,他是千金之體,他若知道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