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二奸情類 胡縣令判釋強奸

關燈
順德縣人劉師前,有婢名潘桂花,姿貌殊美,甚得寵幸。

    其主母嘗妒恚之,百般驅役,時加捶撻。

    師前雖欲私愛,當有所掣肘,不得盡其綢缪之情。

    一日,主母差桂花往街買火瘡膏藥。

    一惡少年杜若佳,見其美麗,心中動情,乃問之曰:“你欲何往?在我家吃茶去。

    ”桂花曰:“我怎吃你茶?主娘叫我買火瘡膏藥,我要去買之。

    ”若佳曰:“火瘡膏藥隻有我的最好,貼去又涼又蘇爽,快來我讨賣你。

    ”桂花信之,入門去買。

    若佳引入門内,摟抱住曰:“膏藥有現的在,隻你美貌,要與我好一會。

    ”桂花曰:“過路人見我進來,久不出去,恐怕人知。

    ”若佳曰:“何妨,容易完耳。

    ”即強解其衣,恣行野意。

    桂花故略叫幾句曰:“你無膏藥與我,卻與我耍。

    鄰裡可快來看!”然口雖叫,手卻不動,任彼一番雲雨而罷。

    若佳送出曰:“我實無膏藥,隻是哄你,可往在别處去買。

    ”桂花出門罵以掩慚曰:“強盜!你無膏藥買與我,反這等欺辱我,定去報主人與你計較。

    ”後往藥店中買膏藥而歸。

    主母見其出外良久,即罵曰:“藥店甚近,何須去許多時?你必在何處與人偷情來。

    ”桂花不敢隐,即說出被若佳行強,彼高聲喊叫,鄰舍都聞。

    劉師前大怒,即往縣告曰: “狀告為強奸事:淫棍杜若佳,睹婢生非,武斷鄉曲。

    欺壓師前善良懦弱,窺使女潘桂花往街買藥,攔截入門,恃強淫
0.06363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