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十 圖葬地詭聯秦晉 欺貧女怒觸雷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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禍福若全憑地理,者天頭上不青青。
世之葬親者,泥于吉兇禍福之說,道若尋得好地,福祿可以綿長,子孫可以久遠,所以必要百計營謀,多方做詐。
甚至強争偷葬,以緻興訟,未得地之好處,而家私已蕩然矣。
要知地理何嘗不有,總憑心地為主。
古人雲:“陰地好,不如心地好。
”是知吉兇禍福,地亦隻做得一半主。
蓋地之于天,猶臣之于君,妻之于夫也。
使吉兇禍福,地獨得而主之,與天無與,是臣奪君權,妻掌夫柄,其君為庸君,其夫為懦夫,受制于強悍婦之手而莫敢誰何,國不成國,家不成家,曾是蒼蒼者天而如是乎?故人欲得陰地之吉,必先心地之善。
心即是天,順天者存,逆天者亡,一定之理。
無如世人惑于風水,要尋塊好地,把父母枯骨,博子孫富貴,而自己立心行事,全不肯循着天理。
此等逆天之人,無論尋來尋去,未必能得吉壤:即幸而得之,其後必有變局,或天敗其穴,或雷震其棺,以緻屍骨暴露,子孫消滅,弄出希奇古怪的事來。
宋時朱文公在浙江台州地方為推官,清廉明察,治獄平允,百姓的是非曲直,剖斷明白,無一被冤者。
其時,黃岩縣育張、李兩姓争一塊葬地,讦訟累年,告到文公告下。
文公于堪輿之學,素來明白。
宋理宗朝為建陵寝,廷議紛紛不一,文公出議狀,折盡風水諸家僞說,獨标真诠。
今接得張、李争地狀詞,知為風水起見,兩造各具呈子,各争為己産,是張是李,一時難決。
細閱張姓呈詞,雲祖上置産的簿上有一行寫得明白,地系某年某月所得,育界石一方,埋在地下。
文公遂叫兩造,吩咐道:“張姓簿上雲,有界石埋在地下。
今我着人同到地頭,掘開來看,如無界石,則地歸于李;倘有界石,則地歸于張。
”兩人遂跟了差人同到地頭,隻見滿地青草,石之有無,卻難預料。
及掘到三尺之外,果有界石一方,是張姓祖上所埋,上面刻的字鑿鑿有據,回覆了文公。
文公以此為據,遂斷歸張姓,李姓不敢再争。
張姓奉了官斷,築起墳來,将他祖父骨殖葬了。
自葬之後,家道頓發,一日興旺一日。
文公去任後,隔了十餘年,偶有事故,重遊于此,見一老人,問他道:“曆任官府那個最好?”老人道:“隻有前任朱老爺最好。
”文公道:“審斷民事,可有冤枉的嗎?”老人道:“事事決斷平允。
隻有一件,張、李兩姓争地的事,卻斷錯的。
”文公道:“何以見得斷錯?”老人道:“張姓要奪李姓的地,預先将塊界石私自埋在地上,假造祖上置産薄一本,上寫某地有石為記。
那知朱老爺堕他術中,掘見石頭竟斷與他,李姓有冤莫伸。
自葬之後,果然家業日隆。
看來欺心事隻要瞞過了官,天也不來計較他了。
”文公默然走至這塊地上,細細一看,果見山回水抱,龍脈有情,是一塊好地,日後富貴,正可綿遠,心上想道:“若論地理,自然該發。
隻是天理上說不去。
”遂叫家人取出随身帶的筆硯來,唐濃了墨,在墳牆上寫下十六個碗大的字道: 此地不義,是無地理;此地若義,是無天理。
寫畢,擲而去。
豈知聖賢的說話上與天通,是夜一陣大雷大電,霹靂一聲,把墳上打了一個大窟窿,棺木提出,撇在墳外,跌得粉碎。
次日,遠近觀者紛紛而至,見牆上有此十六個字,都疑是雷神寫的,後來訪得文公自悔斷錯此案,題上面的。
張姓陡遭雷殛,慷得半死,不敢複葬于此。
家道也日漸消散。
有的議論道:“天道難欺,神目如電。
這塊地,既欺心占來的,雷公爺爺應該早早下手擊他。
難道文公未寫此四句以前,天亦被他瞞過,一任地理作主麼?不知文公之重來問起,老人之說破緣由,急急去寫此四句者,皆天使之也。
天不能諄諄然說出雷擊之故,特借文公之筆以發其奸,使人知地理雖重,畢竟要循天理。
至今黃岩縣雷震墳穴尚存,人人看見的。
今再說一徽州府歙縣謀地的故事。
看官們須要着眼,從來徽州俗,最講風水,欲得一地,往往同了地理先生東尋西覓,不憚千裡之遠。
地理先生有好的、有歹的,歹的隻要主人看得中意,便說葬了後福無窮,專望謝儀到手。
甚至有得了墳客後手,假意天花亂墜,哄騙主人,千方百計,弄他到手。
如不到手,倒像家子孫失掉了狀元宰相的一般。
主人一惑其說,往往停棺不葬,遷延日月,以至強奪強占,奸計百出,此貪風水者之通病。
至于“天理”兩字,竟丢在九霄雲外了。
話說明朝萬曆年間歙縣地方,有一人姓陰,家私廣有,人皆稱他為陰員外。
其人存心刻薄,作事悭吝,獨好風水之學,請了有名地師在家講求地理。
所以地之好歹,自己也有幾分看得出,吉兇禍福,講得活龍活現。
好似得一吉地,就是子孫不讀書,也要發起科甲來的模樣。
徽州一府地方,被他處處看到,無如中意者絕少。
一日,正值清明時節,同一看風水的假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