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十回 仁愛與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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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來了,沿岸一帶的百姓,自然又得商讨着饑荒和疫病了。
淹死的人,總在幾千以上,還有幾萬人是全部都成了無家可歸的哀鴻。
本來朝廷方面對于這種每年必須發生的災荒,原也有引起預備的,可是這一年的災情特别的重,原來預備下的一些赈款和糧食,絕對不夠分配,頓教那些辦赈的官員弄得手忙腳亂,不知所措起來,沒法隻得從實申報上來。
依着朝廷往日的規矩,無論什麼事情總不免有許多的耽擱,先必發交軍機處閱過,再由軍機處轉發給該管的衙門去核議,核議了多時,再辦奏稿,請旨定奪;這樣往還遞送,常有耽擱到一月兩月的事情。
那日太後接到了災情重大,赈款不敷的奏報這後,卻一反曆來陋習,竟毅然決然的樣自提起筆來,批了幾句,立刻交給戶部去,要他們火速籌撥幾十萬兩庫銀,專充求濟黃災的用處。
伊還恐他們不能了解伊的苦心,未必會十分盡力,因又另外傳谕出去說:“隻要真是為着求災而用的,我們連一個錢都不應該省;如其庫上沒有充分的現銀,一時無從核撥的話,我自己的私産也極願舍施出來。
我們務心要把這件事做到一個比較圓滿的結果!”這種富于仁愛心的作為,雖說是在我們中國的曆史上已數見不鮮,而曆代的君主中,更不乏這樣愛民如子的人物;可是不論伊老人家此舉還是自創的主見,還是有心要效法古人,總可算了很夠人欽佩的。
我因為曾經知道有過這麼一件事情,所以很相信伊也是一位富于仁愛性的老太太,伊一事實上會眷念着那個叛臣過去的功績,以及他的家庭,決不能很幹跪地決定他所應受的處罰。
論到處罰,最嚴重不過的自然是殺頭或絞決了!其次就是由朝廷下一張诏書給他,教他自己服藥自盡,或自刎,自缢。
依着現在這一個廣東巡撫的罪狀而論,殺頭和絞決當然是太兇了;比較相稱的,就要算賜令自裁了。
可是太後心上還覺不忍,那麼就随便讓他過去了嗎?不,不,太後雖富于仁愛心,卻也不肯故意偏護他,失卻公正的意義;于是下面的一條上谕,便在第二天上經軍機處發表了。
不消幾日,全中國都知道了這件事情。
“奉上谕:廣東巡撫XX貪贓枉法,聲名狼藉,前派戶部尚書XX,刑法右侍郎XX等前往查辦,據覆奏勘查屬實,應即革職,發往黑龍江永不叙用;其家産并着江蘇省(因為那犯甯的巡撫的老家是在蘇州)巡撫XX饬由地方官查封藉沒。
欽此。
“這個處罰看起來似乎還是很輕的,而且這種種都是在三十多年以前所發生的,但它的影響所及,卻一直到現在還不曾消滅,因為那撫台老爺自從奉了上谕,充軍往黑龍江去之後,不久便在那邊死了,他的家屬雖說還是很平安地留在他的家鄉,可是他的财産已全部給太後抄沒了,所餘的至多隻能維持一家人的日用,再加所用的人都知道他們是罪人的家屬,不免很輕視他們,不特無從再得富貴,簡直到處還要丢臉。
記得兩三年之前,其時距離滿清的覆亡已有二十多年了,我正在上海,有一天,無意中走進一家綢緞公司去選了幾段衣料,當場因為不便自己攜回去,便寫下了我的姓名和住址,要他們打發人給我送來。
晚上,他們果然派了一個位置很低的夥計把東西送來了,這人卻很古怪,待我收了東西還不就退出去,紅着臉向我問道:“夫人以前是不是在宮裡頭住過嗎?” 這一問當然是使我很詫異的,但我實在也無須隐瞞,便立即點頭應承。
接着他就繼續的告訴我,說他自己當初也是一個做官的人家的子弟,并且和我家是世交,可是二十多年來無日不處于很艱窘的境地中,加以人人都在旁邊讪笑着,使他們不能再有出頭的日子,以緻他自己才因無可如何而流落為綢緞店的小夥計。
我聽他說了姓氏,便恍然大悟,原來他就是當初給太後充軍往黑龍江去的那個作惡的巡撫的小兒子,想不到事情已經隔了二十多年,而太後所給予伊那叛臣的公正的處罰,卻兀是不曾失效,依舊象昨天才發生的一樣!
淹死的人,總在幾千以上,還有幾萬人是全部都成了無家可歸的哀鴻。
本來朝廷方面對于這種每年必須發生的災荒,原也有引起預備的,可是這一年的災情特别的重,原來預備下的一些赈款和糧食,絕對不夠分配,頓教那些辦赈的官員弄得手忙腳亂,不知所措起來,沒法隻得從實申報上來。
依着朝廷往日的規矩,無論什麼事情總不免有許多的耽擱,先必發交軍機處閱過,再由軍機處轉發給該管的衙門去核議,核議了多時,再辦奏稿,請旨定奪;這樣往還遞送,常有耽擱到一月兩月的事情。
那日太後接到了災情重大,赈款不敷的奏報這後,卻一反曆來陋習,竟毅然決然的樣自提起筆來,批了幾句,立刻交給戶部去,要他們火速籌撥幾十萬兩庫銀,專充求濟黃災的用處。
伊還恐他們不能了解伊的苦心,未必會十分盡力,因又另外傳谕出去說:“隻要真是為着求災而用的,我們連一個錢都不應該省;如其庫上沒有充分的現銀,一時無從核撥的話,我自己的私産也極願舍施出來。
我們務心要把這件事做到一個比較圓滿的結果!”這種富于仁愛心的作為,雖說是在我們中國的曆史上已數見不鮮,而曆代的君主中,更不乏這樣愛民如子的人物;可是不論伊老人家此舉還是自創的主見,還是有心要效法古人,總可算了很夠人欽佩的。
我因為曾經知道有過這麼一件事情,所以很相信伊也是一位富于仁愛性的老太太,伊一事實上會眷念着那個叛臣過去的功績,以及他的家庭,決不能很幹跪地決定他所應受的處罰。
論到處罰,最嚴重不過的自然是殺頭或絞決了!其次就是由朝廷下一張诏書給他,教他自己服藥自盡,或自刎,自缢。
依着現在這一個廣東巡撫的罪狀而論,殺頭和絞決當然是太兇了;比較相稱的,就要算賜令自裁了。
可是太後心上還覺不忍,那麼就随便讓他過去了嗎?不,不,太後雖富于仁愛心,卻也不肯故意偏護他,失卻公正的意義;于是下面的一條上谕,便在第二天上經軍機處發表了。
不消幾日,全中國都知道了這件事情。
“奉上谕:廣東巡撫XX貪贓枉法,聲名狼藉,前派戶部尚書XX,刑法右侍郎XX等前往查辦,據覆奏勘查屬實,應即革職,發往黑龍江永不叙用;其家産并着江蘇省(因為那犯甯的巡撫的老家是在蘇州)巡撫XX饬由地方官查封藉沒。
欽此。
“這個處罰看起來似乎還是很輕的,而且這種種都是在三十多年以前所發生的,但它的影響所及,卻一直到現在還不曾消滅,因為那撫台老爺自從奉了上谕,充軍往黑龍江去之後,不久便在那邊死了,他的家屬雖說還是很平安地留在他的家鄉,可是他的财産已全部給太後抄沒了,所餘的至多隻能維持一家人的日用,再加所用的人都知道他們是罪人的家屬,不免很輕視他們,不特無從再得富貴,簡直到處還要丢臉。
記得兩三年之前,其時距離滿清的覆亡已有二十多年了,我正在上海,有一天,無意中走進一家綢緞公司去選了幾段衣料,當場因為不便自己攜回去,便寫下了我的姓名和住址,要他們打發人給我送來。
晚上,他們果然派了一個位置很低的夥計把東西送來了,這人卻很古怪,待我收了東西還不就退出去,紅着臉向我問道:“夫人以前是不是在宮裡頭住過嗎?” 這一問當然是使我很詫異的,但我實在也無須隐瞞,便立即點頭應承。
接着他就繼續的告訴我,說他自己當初也是一個做官的人家的子弟,并且和我家是世交,可是二十多年來無日不處于很艱窘的境地中,加以人人都在旁邊讪笑着,使他們不能再有出頭的日子,以緻他自己才因無可如何而流落為綢緞店的小夥計。
我聽他說了姓氏,便恍然大悟,原來他就是當初給太後充軍往黑龍江去的那個作惡的巡撫的小兒子,想不到事情已經隔了二十多年,而太後所給予伊那叛臣的公正的處罰,卻兀是不曾失效,依舊象昨天才發生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