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編 袁帝升遐後之宮闱豔史 諸妃風流雲散之瑣談種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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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于柳妃,宛然春秋時範大夫載西子遊五湖故事。

    然事關個人私德,著者正未敢遽下斷語也。

     洪妃一生,他無所長,惟以詭谲詐虞之手段勝人。

    當時除得袁皇帝歡心外,其餘諸妃及服役人等,苟提洪妃之名,無有不喃喃咒罵弗止者。

    茲大家風流雲散,他妃或給伴偕行,或憑屋同居,惟洪妃則挾其不事正業之子,踽踽獨行。

    始欲依從兄述祖以居,繼因其為宋案嫌疑,匿居東三省,蹤迹靡定,無處尋覓。

    不得已,乃挈其子女由彰德迳赴漢口,蔔居于華景街慶安裡。

     易其姓氏,僞言為大家眷屬,蓋恐人觊觎所有,此着即其狡猾處也。

    不料惡貫滿盈,天道報施不爽。

    洪妃自匿居華景街後,未及數月,而忽有兵擄掠之巨禍發生。

    先是袁氏帝制自為時,西南各省稱兵反抗,袁皇帝欲以武力解決,曾派重兵南下,馳往雲貴川湘,決最後之勝利。

    又以武漢握全國中心樞紐,為南北必争之地。

    因派第七師團赴漢,駐紮華景街一帶此地是華界防堵,蓋防患未然也。

    未幾,袁死。

    黎黃陂依法繼任,乃命出發各省之兵,一律撤除。

    讵第七師團兵土,于開拔之前一夕,忽大施奸淫擄掠伎倆,竟将華景街全區,劫掠一空,且有縱火殺人情事。

    而洪妃亦在殃及池魚之列。

    聞其被搶時為數軍士捆縛,欲施以淫污。

    洪知不能免,乃大呼曰:“若曹毋得野蠻,餘非他人,乃袁皇帝之第六妃也。

    ”兵士不之信。

    有一軍官聞是語,趨前熟視良久曰:“是也。

    ”亟命兵士釋其縛。

    洪伏地乞其勿損害己之财産。

    官曰:“吾為汝緩頰,免淫則可。

    若曰禁止彼輩不席卷所有也,餘實無此權力。

    設造施壓制,恐若輩翻轉面皮,即餘亦難免生命之危險。

    ”于是不顧而去。

    兵士果飽掠無遺。

    所幸存儲銀行之銀券,尚置諸衣際,未為衆所攫取。

    事後,知此地不可久居,亟提取存款,複行至京。

    然其所有,已去十之五六矣。

    不敢舉以告人,惟悔恨欲絕己耳。

    範妃名風兒,本為侍婢出身,自充袁氏下陳選之後,其人渾渾噩噩,無可稱道,亦無可非刺。

    今茲與克定離居,乃歸其母家。

     時其母即克定乳母已物化,遂為其兄嫂是依。

    兄以位列椒房親之故,頻年受鳳兒津貼,家道可稱素封。

    曾與友人合資組織一制造自來火廠于汴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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