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編 袁帝升遐後之宮闱豔史 附染疾及彌留時緻疾之原因及諸妃子女侍疾之轶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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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夫人表面上雖不至榻前存問因失和故與袁不共一語,而背地以眼淚洗面實非一日。

     于夫人固佞佛,每屆夜分,必于供設之神像前頂禮膜拜,祈神呵護。

    并願減己之壽數,以假袁之天年。

    是固愚夫愚婦迷信使然,然即此足證其真誠也。

    及聞袁病将不起,于夫人乃到臂上肉,置藥中以療之。

    不料創痕既深且巨,競暈然倒地而缰。

    适為婢女所見,招二三侪輩,舁之于榻—上,覓藥敷裹。

    所事甫畢,于夫人始微甦,知事已洩,誡婢女嚴守秘密,勿為外人道,婢諾之。

    已而患處潰爛,時流膿血,痛不可忍。

    晝夜呻吟。

    婢女等勸其延醫治之,于夫人曰:“否。

    脫延醫者,則必為他人所知”。

    以故數月間卒未恢複原狀,迨袁死後,衆始知其到臂事,就而詢之。

    于夫人猶指天誓日堅不承認雲。

     袁病重時,凡各省之電文及公牍,猶欲寓目,無論大小事體,彼必親自批答。

    命諸妃扶掖己欹坐榻上,置紙墨文具于旁,且閱且批,運筆極速。

    至疑難問題,則閉目凝思,半晌始克着筆,其狀至苶憊。

    諸妃見其不辭勞瘁,請于袁拟使克定暫代拆代行,袁雖許可,然克定所拟之稿,必經袁閱視,始發交政事堂。

    偶有不妥善之點,袁必改易之。

    又不忘南方民黨之行動,每日必閱各埠報紙數十種,凡有與己反對之論調,袁見之則捶床大罵不止,甚至因積忿過度而昏無所知者。

    諸妃思得一策,擇滬上言論較為純正之報章,發交印鑄局,重行排印。

    而以民黨機關報于某日為官廳勒令停版拘孥主筆之新聞參入其中,印成予之觀。

    袁見而樂甚,即大笑拍掌曰:“封得好,封得好。

    “彼蓋信以為實也。

    如是者三數日,所謂反對之報紙竟無一種入其目矣。

    旋袁以此事頗費目力,傳喻以後凡有報章呈覽,悉令憶秦樓擇其緊要者,念給己聽。

    憶秦樓每晨僅誦上海亞細亞報一種,以塞責雲。

     先是袁氏籌備帝制也,聽信梁士诒之言,将中交兩銀行現款任意提用,又濫發紙币無算。

    至取消帝制後,恐人民知其底蘊,相率兌現則無款可以應付,遂有饬内閣發停止兌現之令,緻惹起全國經濟界之一大恐慌,于是各省紛紛反對。

    當袁與梁士诒磋商此事時,袁之諸妃及子女各有該兩行鈔票或十數萬、數十萬不等。

    聞是耗,亟悉數使侍從往該行持兌,因為數不資,該兩行一時無從措此大宗巨款,因與侍從婉言商榷,請寬以時日,當可分期照兌。

    侍從不可,詭言袁立需現資應用,脫遲延,恐幹未便。

    兩行長不得已,遂羅掘一空,尚未能符數。

    又向各錢肆挪借以足之,侍從滿載而去。

    越日而停止兌現之閣令下矣。

     該兩行長始悉宮中亟于搜羅現金之原因也。

    時兩種紙币價格日漸低落,其諸子又以廉值收買,持赴該兩行,挾其勢力,勒令給付。

    行長弗敢違抗,勉強應命。

    某外報曾著一滑稽之評論,謂中交兩行不啻為袁家之外府,又為其大小帳房雲雲,亦可謂谑而虐矣。

    又聞袁病時肝火上升,以緻性情非常卞急垂淚。

    凡侍從婢仆及給役人等,苟稍不稱旨,動辄出言訾罵之。

    不足,即施以鞭箠。

    然亦間有适逢其怒而竟以白刃相加者。

    一日袁欲食稀糜,命疱人制之。

    疱人以其急需待啜,倉猝應命。

    緻稀糜中之米質,微覺生硬,蓋爐火尚未功深也,袁食之怒,而擲盎于地,立召疱人至,命二三侍從褫其衣,縛其肢體,取木挺笞臀無算。

    血肉橫飛,漸次至骨,猶不辍刑。

    疱人驟經憂楚,幾不知犯何項罪戾,又不敢直接诘質,第高呼“冤枉”不止。

    袁愈怒,叱曰:“汝将以不熟之食緻我生命耶?吾必緻汝于死地!”謂侍從曰:“不笞彼至死勿止也”!侍從睹庖人腿骨幾折,昏暈已失知覺,意良不忍,瞷袁與他人語,即停刑而立。

    袁不聞木肉相搏聲,叱問胡為不遵己語。

    侍從詭言曰:“渠半晌無哀呼号泣音,竟殆已斃矣。

    ”袁欲使人驗視,忽庖人呻吟不置,袁獰笑曰:“汝何绐我之甚,豈受彼重賄耶!今若此,殺無赦。

    ”亟另呼一侍從至。

    立戳用刑者于階下,并斷庖人之首。

    命舁往效外藁葬之。

    其暴虐有如此者。

    按袁平時對于服役人等,極和易。

     雖小有過失,從不以厲色相加。

    今茲頓改故态,知之者謂其反常,蓋反常之人将不久于人世也。

    未幾,袁死,果應其言。

    一日袁忽欲食松江鲈魚,命庖人制之。

    佐食顧鲈魚為南方出産,地隔數千裡,倉猝間如何措置?因請于袁,電浙江将軍朱瑞,使其派員采辦赍送至京。

    朱奉是命令,急購數百頭裝載冰桶中,使其副官某,星夜首途,由浙而滬而甯,轉津浦車北上,貢諸袁。

    袁命廚下烹調,食之極贊其味美,餐未竟,腹忽痛,已而吐瀉如注。

    延醫治疾,投以藥餌始止。

    袁所謂味美之鲈魚,乃屏而弗禦,其餘則為諸妃及子女分啖之。

    而所患之症,亦與袁同。

    袁知有異,召醫士考驗,據雲魚中含有毒質。

    袁疑賣送之副官某,受黨人運動,潛以毒物置其中,希圖戕己生命。

     乃一面電告朱瑞,一面饬拘某,交步軍統領衙門執法處,嚴加訊鞠。

    疊次以刑求之,某堅不承認,旋得朱瑞覆音,謂與副官某相知有素,顧以身家性命擔保,必其無他。

    袁徇朱請命,釋某返浙。

    嗣聞某确系民黨中堅分子,其投效朱瑞,蓋将别有圖謀。

    特以表面上極端純謹,故能博朱之信任,此次解送鲈魚人京,潛以哥魯方藥水,浸入冰桶内。

    惜藥液為冰所融化,不甚猛烈,故未克死袁也。

    又一說,某赍魚貢袁時,有黨人僞飾商民狀與某同車,乘其不備,置毒物于桶中,副官某實不知也。

     二說未知孰是,姑并志之以資研究焉。

     袁氏初膺疾也,以不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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