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編 洪憲後及諸妃之曆史 居喪納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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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祀于其胞叔保慶。

    自孩提以迄成童,皆嗣母牛太夫人教育之。

    及袁出仕,欲挈牛與俱,以盡侍養職。

    牛不慣遠離桑梓,故未偕往。

    此際,牛在籍病故,袁是以請假馳回珂裡營葬也。

    某巨紳,與袁為中表行,久欲廁身政界,博取金章紫绶以光門闾。

    聞袁歸,往谒之,白其志願,且要袁為己營謀。

    袁似有難色,某遂以葉女進,袁顧而樂之,問:“何自來?”某曰:“此犧牲晶,本仆之禁脔,以迫于悍婦之阻撓,故未得染指。

    茲欲為顯親揚名計,不得不割愛相贈。

     倘以此為交換條件,則固所願也。

    ”袁果受納之。

    顧袁本急色兒,今茲旋裡,未挾妻妾偕來,角枕孤單,久已打熬不過,一旦獲此妙人兒,不覺忍俊不禁。

    是夕遂幸之,誡家人勿宣洩其事,蓋恐為反對己者,控以居喪納寵也。

    比假期滿,袁遂由鄂至滬,查辦盛宣懷參案。

    囑仆從先赉葉氏乘火車至津,僞言為婢女,攜之任所,将以給役于夫人者。

    葉氏貌固美麗,性尤和易,井臼躬操,能偕婢仆共甘苦,與他妾之驕奢侈佚者迥異,于夫人甚愛之。

    袁所事既蒇,返署。

    未及年餘,其中表某紳,居然以候補道員資格,一躍而為長蘆鹽遠使司矣。

    某與袁為至戚,莅任後嘗以私人名義,至督署晤袁。

    其家人婦子,恒不之避。

    惟葉氏聞某至,則匿居室中不出,蓋羞見某面也。

    袁嘗戲謂葉氏曰:“若思故劍乎?脫思之,吾将令妝珠還合浦。

    ”葉氏聞此語,即掩面而泣,必待袁熨藉之始止。

    厥後,某因事為禦史揭參解職,要袁另予優缺。

    袁以恪于衆議,積久竟未有以報命。

    某弗能待,乃向袁齮龀曰:“吾以愛姬而博官,不圖官未久而去職,吾将歸故裡,乞仍以葉氏還我也。

    ”袁笑而颔之。

    越日,果一紙委任書下矣。

    由是,某即恃此為要挾之具,袁悉如其欲以償以。

    是亦極有趣味之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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