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編 洪憲後及諸妃之曆史 居喪納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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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之第八妾葉氏,揚州人。
其父名葉巽,以諸生納粟,捐知縣職銜,分發河南。
葉巽為人善夤緣,以故得上峰之青睐。
不數月,竟獲委署商城縣篆,乃挈眷之任所焉。
會鄰封有土匪作亂,勢甚猖獗。
遂蔓延商邑。
葉巽得是警耗,正欲派兵堵截,而匪已至,且率衆撲城矣。
葉倉猝間,手足無措,不得已,自登陣支配軍士防禦,匪見紅羅傘下,具衣冠而立者,知必為官長,遙以槍彈擊之。
流彈适中其額,貫而過。
葉巽立地而仆,侍從掖之起,氣已絕。
典史王某代攝其職權,除派士卒死守城隅外,亟據情飛禀省吏,請饬重兵剿匪。
時撫軍為吳重焘,使将領率二千兵倍道赴商。
匪聞風先事逃竄。
事後,省吏入奏,清政府命按照州縣陣亡例撫恤。
葉之家屬,所得僅二千元也。
先是,葉巽非饒于資者,其納粟之金,悉稱貸于戚友。
任事未久,非惟弗能償宿逋,以交歡各當道故,又負累虧空不赀。
及死,囊中竟無一錢之儲蓄。
雖得二千元恤金,到手則立行告罄。
以故,葉之眷屬弗克盤柩回籍,乃僦居商城。
久之,生計日蹙,葉妻因摒擋資斧,挈子女往項城,拟其夫弟以居焉。
葉巽有胞弟曰豐。
向為項邑某典肆中執事,巽宰商城時,豐曾偷暇趨谒兄嫂一次,餘亦屢通問訊,蓋弟昆間感情甚浃洽。
此際巽妻窮無所歸,惟有寄彼籬下,或可得一茀飯所也。
比至,豐尚顧念亡兄之情,分餘屋與之居,而豐婦則大不為然,謂巽在日為百裡侯,初無絲毫餘利分潤弗若婦,今茲為國捐軀,曾朝廷予以恤典,而乃僞作貧窭狀,來此負累吾侪耶?甚矣哉,為欺也!因說于巽婦,詭言豐将偕友人另營一肆,基金尚缺少拟向姊暫挪數千金以益之。
他日脫有赢餘,當均沾其利。
巽婦泣曰:“亡人實無蓄積,謂有之,餘烏忍累阿叔?今來此,尚乞賢夫婦念手足之誼
其父名葉巽,以諸生納粟,捐知縣職銜,分發河南。
葉巽為人善夤緣,以故得上峰之青睐。
不數月,竟獲委署商城縣篆,乃挈眷之任所焉。
會鄰封有土匪作亂,勢甚猖獗。
遂蔓延商邑。
葉巽得是警耗,正欲派兵堵截,而匪已至,且率衆撲城矣。
葉倉猝間,手足無措,不得已,自登陣支配軍士防禦,匪見紅羅傘下,具衣冠而立者,知必為官長,遙以槍彈擊之。
流彈适中其額,貫而過。
葉巽立地而仆,侍從掖之起,氣已絕。
典史王某代攝其職權,除派士卒死守城隅外,亟據情飛禀省吏,請饬重兵剿匪。
時撫軍為吳重焘,使将領率二千兵倍道赴商。
匪聞風先事逃竄。
事後,省吏入奏,清政府命按照州縣陣亡例撫恤。
葉之家屬,所得僅二千元也。
先是,葉巽非饒于資者,其納粟之金,悉稱貸于戚友。
任事未久,非惟弗能償宿逋,以交歡各當道故,又負累虧空不赀。
及死,囊中竟無一錢之儲蓄。
雖得二千元恤金,到手則立行告罄。
以故,葉之眷屬弗克盤柩回籍,乃僦居商城。
久之,生計日蹙,葉妻因摒擋資斧,挈子女往項城,拟其夫弟以居焉。
葉巽有胞弟曰豐。
向為項邑某典肆中執事,巽宰商城時,豐曾偷暇趨谒兄嫂一次,餘亦屢通問訊,蓋弟昆間感情甚浃洽。
此際巽妻窮無所歸,惟有寄彼籬下,或可得一茀飯所也。
比至,豐尚顧念亡兄之情,分餘屋與之居,而豐婦則大不為然,謂巽在日為百裡侯,初無絲毫餘利分潤弗若婦,今茲為國捐軀,曾朝廷予以恤典,而乃僞作貧窭狀,來此負累吾侪耶?甚矣哉,為欺也!因說于巽婦,詭言豐将偕友人另營一肆,基金尚缺少拟向姊暫挪數千金以益之。
他日脫有赢餘,當均沾其利。
巽婦泣曰:“亡人實無蓄積,謂有之,餘烏忍累阿叔?今來此,尚乞賢夫婦念手足之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