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八回 充巡捕化裝查案 接公文添差緝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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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說林公傳見吳江縣,劉瑞安就禀道:“卑職彈壓不嚴,以緻鎮江幫頭王富貴歸次屬下,竟敢把漁戶金和尚劫财焚舟,毀屍滅迹。

    卑職接到金周氏禀狀,勒限快班頭嚴緝兇首,兩次比追,仍未破案。

    卑職因此案非比等閑,親赴糧船駐泊所在密查暗訪,方知兇首王富貴聲勢浩大,且素與太湖水盜互通聲氣,故敢目無法紀,妄作妄為。

    而且他們耳目衆多,卑職查勘之時,他早已聞訊遠離,杏無蹤迹,諒已逃入太湖暫避。

    卑職嚴限快班入湖踩緝,隻是湖中山林衆多,又為盜匪出沒之所,屬下既無能人,又無兵柄,欲去捕捉,萬難辦到。

    卑職無狀,特來請罪,并懇大人訓示遵行!”林公問道:“你從何處訪得王富貴與太湖盜匪通往來呢?”瑞安答道:“這是卑職從酒肆中聽來的。

    ”林公說道:“酒客醉後亂道,不足取信,糧船縱然兇頑,豈敢與湖匪互通往來?此說未必是真。

    你且回去,細心查緝,本部院另委幹員幫同踩緝便了。

    ”瑞安就告辭退出,回轉吳江。

    且說林公打發劉瑞安去後,心想派何人前去才能捉到兇首呢?轅門上當差的,雖都是幹員,無如與糧船水手都屬素昧生平,叫他們一時到哪裡去查緝呢?沉吟了一回,忽然想起竹鎮集蕭成記魚行一案,幾乎構成冤獄,虧得湖州幫頭王安福自願做眼線,才得把四個兇首獲案正法。

    常言道:“前事不忘,後事之師。

    ”要破吳江劫财毀屍案,非派王安福前去不可;并且他是浙江糧船幫頭,與蘇皖兩幫糧船水手積有嫌隙,命他去密查各幫命案,必肯出力,自無包庇賄縱之事。

    想到這裡,愉快非常,記得湖州八幫回空糧船歸次在松江,馬上指派旗牌史林恩,趕往松江糧船駐泊所在找尋湖州幫頭王安福,同他來轅。

    林恩應命而行,路上并無耽擱,那日到了松江,尋見王安福。

    安福接到船上,林恩不及寒喧,劈口就道:“兄弟奉林大人差遣,特來邀請足下到蘇,因有疑難命案,相煩足下幫同辦理。

    ”安福早有所聞,蘇、皖兩幫歸次後,不安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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