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五回 巧遇兇徒甕中捉鼈 私通寡婦海底翻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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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各執一詞,并無确供。

    林公先命瞿如玉照存案私函書寫一紙,筆迹果然不符;又命小成也照私函書寫,小成辯稱:“死者系屬胞妹,奈何要咱對筆迹!” 林公見他不肯寫,覺得可疑,遂喝道:“你不對筆迹,無以折服兇首,快快寫來。

    ”小成不得已,照錄一紙呈案,雖則故意矯飾,筆鋒自不可掩,竟與私函如出一手。

    林公便向小成道:“筆迹既符,你還敢狡賴麼?”小成力辯道:“小民沒來由,為什麼要謀殺胞妹?就算筆迹相符,也與胞妹被殺絕無關系。

    ”林公命将小成帶過,複提如玉至案前問道:“私函不是你親筆,何以叙你的姓?你要脫罪,從實供來。

    ”如玉供道:“青天大人明見,此函實是小成給我,轉授小桃,遞與秀姑觀看。

    據他說:因嫌秀姑貌醜,打算休妻另娶,苦無出妻把柄,特用此函,陷秀姑于不貞,借此休妻。

    我本不肯,他說如其不替他辦,他便将我和小桃的事宣揚出去,無奈才轉給小桃,不知她如何把來藏在枕席之下?至于淑貞被殺,實不知情。

    ”林公見案情更覺離奇,但終不外奸殺與怒殺兩途了。

    當下又提男女傭人到堂,逐一訊問,先問如玉同小桃的關系,衆口一詞說是二人确有首尾,時常混在一起的。

    林公又問道:“被殺的小姐,平日為人如何?可有男子往來?”那一幹丫鬟仆婦,沒口地說道:“淑姑守身如玉,為人和善,就是瞧見姑爺到來,尚且遠避不遑,莫說不相幹的男子。

    老天無眼,如此好人,卻派她慘死!總望青天大老爺替她伸冤!”林公揮手令仆婦們退去,再向如玉說道:“本司初疑此案是奸殺,現經多人證明,死者是個守身如玉的處女,即可斷定不是奸殺,定是妒殺。

    你生就浪子的骨格,對于女色,定獻愛好,除卻小桃還有幾個外遇?從實供來。

    ”如玉供道:“外遇除小桃外,隻有個屈大娘,她與死者比鄰而居,前日聞悉我吉期将屆,和我争吵過好幾次,要我強逼退婚,我因她是個寡孀,不能與她成為正式夫婦,婉辭拒絕,她因此懷恨,曾說:‘必須設法破壞。

    ’此後她絕不與我往來了。

    ” 林公點頭,立刻标了朱簽,提屈大娘到案。

    不多一刻,将屈大娘提到,既有如玉做了左證,自然一鞫而伏,供稱不願見薄幸人與人成花燭,故于深夜從露台上越過朱宅,乘淑貞睡熟,将她殺死。

    當即判秀姑、小桃無罪開釋,屈大娘論了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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