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回 葛葉飄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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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處州府雲和縣進士羅有文,知南豐縣事有年。

    龍泉縣舉人鞠躬,與之系瓜葛之親,帶仆三人,貴十八、章三、富十,往谒有文,僅獲百金,将銀五十兩買南豐銅镏金玩器、籠金篦子,用皮箱盛貯,白銅鎖鑰。

    又值包公巡行南京,躬與相知,欲往候見之。

    貨齊,辭有文起身。

    數日,到了瑞洪,先令章三、富十二人起旱往南京,探問包公巡曆何府,約定蕪湖相會。

    次日換船,水手葛彩搬過行李上船,見其皮箱甚重,疑是金銀,乃報與家長艾虎道:“幾隻皮箱重得異常,想是金銀,決非他物。

    ”二人乃起謀心,議道:“不可再搭别人,以便中途行事。

    ”計排已定,乃佯謂躬道:“我想相公是讀書人,決然好靜,恐搭做客雜人同船,打擾不便。

    今不搭别人,但求相公重賞些船錢。

    ”躬道:“如此更好,到蕪湖時多與你些錢就是。

    ”二人見說,愈疑銀多。

    是日,開船過了九江。

    次晚,水手将船艄在僻處,候至半夜時分,艾虎執刀向躬頭一砍,葛彩執刀向貴十八頭一砍,主仆二人死于非命,丢入江中。

    搜出鑰匙将皮箱開了,見滿箱皆是銅器,有香爐、花瓶、水壺、筆山,精緻玩器,又有篦子,皆是籠金故事,止得銀三十兩。

    彩道:“我說都是銀子,二人一場富貴在眼下,原來是這些東西。

    ”虎道:“有這樣好貨,愁無賣處?莫若再至蕪湖,沿途發賣,即是銀子。

    ”二人商議而行。

     章三、富十探得包公消息,巡視蘇州,徑轉蕪湖。

    候過半月,未見主來,乃讨船一路上來,并未曾有;又上九江,直抵瑞洪原店查問。

    店主道:“次日換船即行,何侍如今?”二人愕然。

    又下南京,盤費用盡,隻得典衣為路費,往蘇州尋問。

    及于蘇州尋訪,并無消息。

    不意包公已起馬往巡松江,二人又往松江去問,亦無消息。

    欲見包公,奈衙門整肅。

    商議莫若假做告狀的人,乘放告日期帶了狀子進去禀知,必有好處。

    遂各進訖。

    包公見了大驚,問道:“你相公此中途如何相别?”章三道:“小人與相公同到南豐羅爺任上,買有镏金銅器、籠金篦等貨,離南豐而抵瑞洪。

    小的二人起旱先往南京,探問老爺巡曆何府,以便進谒,約定蕪湖相會。

    小人到京得知老爺在蘇,複轉,候主半月未來。

    小的二人直上九江,沿途尋覓,沒有消息,疑恐來蘇。

    小的盤纏已盡,典衣作費到蘇,老爺發駕,遍覓皆無。

    今到此數日,老爺衙門整肅,不敢進見,故假告狀為由,門上才肯放入,乞老爺代為清查。

    ”包公道:“中途别後,或回家去了?”富士道:“來意的确,豈回家去。

    ”包公道:“相公在南豐所得多少?”答道:“僅得百金。

    ”又問:“買貨多少?”答道:“買銅器、豐篦用銀五十兩。

    ”包公道:“你相公最好馳逞,既未回家,非舟中被劫,即江上遭風。

    我給批文一張,銀二兩與你二人做盤費,沿途緝訪,若被劫定有貨賣,逢有賣銅器、豐篦的,來曆不明者即給送官起解見我,自有分曉。

    ”二人領批而去,往各處捕緝皆無。

    章三二人路費将盡,曆至南京,見一鋪有一副香爐,二人細看是真,問:“此貨可賣否?”店主道:“自是賣的。

    ”又問:“還有甚玩器否?”店主道:“有。

    ”章三道:“有則借看。

    ”店主擡出皮箱任揀。

    二人看得的确,問:“此貨何處販來的?”店主道:“蕪湖來的。

    ”富十一手扭結,店主不知其故,乃道:“你這二人無故結人,有何緣故?”兩相厮打。

    适值兵馬司朱天倫經過,問:“何人羅唣?”章三扭出,富十取出批文投下,帶轉司去,細問來曆。

    章三一一詳述,如此如此,朱公問道:“你何姓名?”其人道:“小人名金良,此貨是妻舅由蕪湖販來的。

    ”朱公道:“此非蕪湖所出,安在此處販來?中間必有緣故。

    ”良道:“要知來曆,拘得妻舅吳程方知明白。

    ”朱公即将衆人收監。

    次日,拿吳程到司。

    朱公問道:“你在何處販此銅貨來?”吳程道:“此貨出自江西南豐,适有客人販至蕪湖,小人用價銀四十兩憑牙掇來。

    ”朱公道:“這客人認得是何處人否?”吳程道:“萍水相逢,那裡識得!”朱公聞言,不敢擅決,隻将四人一起解赴包公。

     包公巡行至太平府。

    解人解至,正值審錄考察,無暇勘問,發委董推官問明繳報。

    解人起批到,董推官坐堂,富十二人即具投狀: 告為謀财殺命事:天網疏而不漏,人冤久而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