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回 阿彌陀佛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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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隻聽得橋下三鬼一聲叫上,一聲叫下,又低聲啼哭,甚是凄切怕人。

    僧在橋打坐,口念彌陀。

    後一鬼似婦人之聲,且哭且叫道:“明修明修,你要來奸我,我不從罷了,我陽數未終,你無殺我的道理。

    無故殺我,又搶我钗珥,我已告過閻王,命二鬼吏伴我來取命,你反念阿彌陀佛講和;今宜讨财帛與我并打發鬼伎,方與私休,不然再奏天曹,定來取命。

    念諸佛難保你命。

    ” 明修乃手執彌陀珠佛掌答道:“我一時欲火要奸你,見你不從又要喊叫,恐人來捉我,故一時誤殺你。

    今钗珥戒子尚在,明日買财帛并念經卷超度你,千萬勿奏天曹。

    ”女鬼又哭,二鬼又叫一番,更覺凄慘。

    僧又念經,再許明日超度。

    忽然,兩個公差走出來,用鐵鍊鎖住僧。

    僧驚慌道:“是鬼?”王忠道:“包公命我捉你,我非鬼也。

    ”吓得僧如泥塊,隻說看佛面求赦。

     王忠道:“真好個謀人佛,強奸佛。

    ”遂鎖将去。

    李義收取禅擔、蒲團等物同行。

    原來包公早命二差雇一娼婦,在橋下作鬼聲,吓出此情。

    次日,鎖了明修并帶娼婦見包公,叙橋下做鬼吓出明修要強奸不從因緻殺死情由。

    包公命取庫銀賞了娼家并二公差去訖。

     又搜出明修破衲襖内钗、珥、戒指,叫蕭輔漢認過,确是伊女插戴之物。

    明修無詞抵飾,一并供招,認承死罪。

     包公乃問許獻忠道:“殺死淑玉是此秃賊,理該抵命;但你秀才奸人室女,亦該去衣衿。

    今有一件,你尚未娶,淑玉未嫁,雖則兩下私通,亦是結發夫妻一般。

    今此女為你垂布,誤引此僧,又守節緻死,亦無玷名節,何愧于婦道?今汝若願再娶,須去衣衿;若欲留前程,将淑玉為你正妻,你收埋供養,不許再娶。

    此二路何從?”獻忠道:“我深知淑玉素性賢良,隻為我牽引故有私情,我别無外交,昔相通時曾囑我娶她,我 亦許她發科時定媒完娶。

    不意遇此賊僧,彼又死節明白,我心豈忍再娶?今日隻願收埋淑玉,認為正妻,以不負她死節之意,決不敢再娶也。

    其衣衿留否,惟憑天台所賜,本意亦不敢欺心。

    ” 包公喜道:“汝心合乎天理,我當為你力保前程。

    ”即作文書申詳學道:審得生員許獻忠,青年未婚;鄰女淑玉,在室未嫁。

    兩少相宜,靜夜會佳期于月下,一心合契,半載赴私約于樓中。

    方期緣結乎百年,不意變生于一旦。

    惡僧明修,心猿意馬,夤夜直上重樓。

    狗幸狼貪,糞土将污白璧。

    謀而不遂,袖中抽出鋼刀。

    死者含冤,暗裡剝去钗珥。

    傷哉淑玉,遭兇僧斷喪香魂;義矣獻忠,念情妻誓不再娶。

    今拟僧抵命,庶雪節婦之冤;留許前程,少獎義夫之慨,未敢擅便,伏候斷裁。

    學道随即依拟。

    後許獻忠得中鄉試,歸來謝包公道:“不有老師,獻忠已做囹圄之鬼,豈有今日?”包公道:“今思娶否?”許生道:“死不敢矣。

    ”包公道:“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許生道:“吾今全義,不能全孝矣。

    ”包公道:“賢友今日成名,則蕭夫人在天之靈必喜悅無窮。

    就使若在,亦必令賢友置妾。

    今但以蕭夫人為正,再娶第二房令阃何妨。

    ”獻忠堅執不從。

    包公乃令其同年舉人田在懋為媒,強其再娶霍氏女為側室。

    獻忠乃以納妾禮成親。

    其同年錄隻填蕭氏,不以霍氏參入,可謂婦節夫義,兩盡其道。

    而包公雪冤之德,繼嗣之恩,山高海深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