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六回 除暴虐出示招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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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主領回管業,控骸勒贖各銀兩照數追出充公。

     且說黃葉氏領回田畝,另行批耕,所得租糧姑媳籍資糊口。

    一日黃葉氏對媳談論:“孩兒黃成通負屈含冤,此事全仗黎爺之力,我們理應酬謝。

    ”陳氏道:“有恩不報非君子,有仇不報枉為人。

    今得丈夫冤仇已洩,慢道酬以金帛,即使碎身粉骨亦所不辭,如何酬謝之處,悉聽安人尊意調排。

    ”葉氏道:“賢哉婦也,所雲甚合我心。

    ”吩咐童仆修辦靴帽、袍褂、全豬酒席,并封白銀百兩以為華昏緻謝。

    安排停妥,即命挑夫擡送,婆媳二人攜同孫兒踵門叩謝。

    黎母聞知,母子二人連忙出門迎接。

    步進廳堂,葉氏姑媳雙膝跪下,叩頭緻謝。

    黎爺母子即忙回禮,禮畢,坐下飲茶。

    黎爺道:“小侄與令郎交好有年,情同手足。

    見他被惡棍葉蔭芝屢次欺淩威逼緻死,不忍袖手坐視,代為作紙鳴冤,此乃誼不容辭。

    伯母為何行此套視,酬以金帛,惠賜多珍?殊屬令人置身無地。

    ”葉氏道:“賢侄有所不知,此事全仗老賢侄回天之力,若不是賢侄擔肩代作呈詞,不獨孩兒盆冤莫白,而且我姑媳亦難存活。

    此固孩兒雖死之日,猶生之年,區區薄敬,聊表寸衷,伏乞哂存,幸無見外。

    ”吩咐把禮物擡将上來。

    黎母在旁說道:“老安人何必如此費心,小兒不過舉筆之勞耳,承賜佳贶,受之實為有愧,卻之恐蹈不恭。

    施者不節,受者自忘其貪。

    吩咐:“孩兒,将物留下,白镪璧回,留為令孫異日書金之用。

    ”黎爺諾諾:“遵承母命。

    ”包了賞封,打發挑夫回去,着令庖人辦酒款待葉氏姑媳。

    頃刻,酒筵已備。

    黎母命媳出來相陪,簡氏應命,穿衣出堂,與葉氏姑媳見過了禮,一同埋席。

    分賓〔主〕坐下,丫環斟上了酒,大家一齊舉杯相酌。

    席間,黎母說道,口稱:“安人今日冤仇已報,令郎靈柩現停在家,何不找尋吉壤為之安葬?一則先人落土為安,二則以免提肝吊膽,你道如何?”葉氏說:“老身隻為官事糾纏,未暇及此,目下已獲伸冤,自當急為辦理。

    但家下無人,還祈令郎照拂。

    ”黎母說:“這個自然。

    ”酒過數巡,隻見成通之子向往黎母撲笑,黎母接抱過手,耍弄一番,不勝喜悅,看見此子生得眉清目秀,相貌非凡,将來必有上達。

     暗暗想道:“我孫與他同年,不過大其兩月,何不共成姻眷,俾得親熱,相繼往來。

    想罷,啟口叫句:“安人,老拙有一事奉商,未知尊意可能應允否?”葉氏聞言,口稱:“老安人有何見谕?請道其詳,妾身無不恪遵領命。

    ”不知黎母如何說合,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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