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八·補遺(無時代)

關燈
,诏公卿議,吏部尚書顔真卿奏:“準《禮經》及曆代帝王無降誕日,唯開元中始為之。

    複推本意:以為節者,喜聖壽無疆之慶,天下鹹賀,故号節;若千秋萬歲之後,尚存此日以為節假,恐乖本意。

    ”于是敕停之。

     明皇朝,海内殷贍。

    送葬者或當沖設祭,張施帏幕,有假花、假果、粉人、粉帳之屬。

    然大不過方丈,室高不逾數尺,識者猶或非之。

    喪亂以來,此風大扇,祭盤帳幕,高至九十尺,用床三、四百張,雕镌飾畫,窮極技巧,馔具牲牢,複居其外。

    大曆中,太原節度辛雲京葬日,諸道節度使使人修祭。

    範陽祭盤最為高大,刻木為尉遲鄂公與突厥鬥将之戲,機關動作,不異于生。

    祭訖,靈車欲過,使者請曰:“對數未盡。

    ”又停車,設項羽與漢祖會鴻門之象,良久乃畢。

    者皆手擘布幕,辍哭觀戲。

    事畢,孝子傳語與使人:“祭盤大好,賞馬兩匹。

    ”滑州節度令狐母亡,鄰境緻祭,昭義節度初于淇門載船桅以充幕柱,至時嫌短,特于衛州大河船上取長桅代之。

    及昭義節度薛公薨,歸葬绛州,諸方并管内縣塗陽城南設祭,每半裡一祭,至漳河二十餘裡,連延相次。

    大者費千餘貫,小者三、四百貫,互相窺觇,競為新奇。

    柩車暫過,皆為棄物矣。

    蓋自開辟至今,奠祭鬼神,未有如斯之盛者。

     俗間兇疏,本叙時序朔望,以表遠感之懷,此合于情理。

    至有叙經齋七日,此出釋教,不當形于書疏。

     準禮:父在,為所生母;父為嫡子;夫為妻;皆杖周。

    自周禮已降,至于《開元禮》,及唐史二百六十年,并無有易斯議,未聞為兄弟杖者。

    自離亂之後,武臣為弟始行周杖之禮,是賓佐不能以禮正之,緻其謬誤也。

    乾甯三年九月,行吊于名士之家,睹其弟為兄杖,門人知舊來,無有言其乖禮者,實慮日久浸以為是。

    自今後,士子好禮者,于服式之中,慎而行之。

    今俗釋服多用昏時,非禮也。

    按《戴禮》:“魯人有朝祥而暮歌者,子路笑之。

    ”夫子雖抑子路雲:“三年之喪,亦已久矣。

    ”而複曰:“逾月則其善。

    ”明知月晦之朝,去缟從吉也,明日則逾月矣,故夫子怪其不待明日而歌。

    今之免服準式給晦日假者,蓋以朝既從吉,使竟是日吉服,盡與親賓相見,遍示禮終,至明日複參公務,無樂不為之義。

    又禮書皆雲:前一夕除某物,廢某物。

    又曰:“夙興”雲雲,知前夕除廢,為明晨之漸。

    凡曰釋服,悉宜從朝矣(原注:今在脫服假内,反不見賓友也)。

    《禮》雲“大喪不避涕泣而見人”者,言既不行求見人,人來求之,不避涕泣,以表至哀無飾。

    今世卒哭之後,朔望時節,辭不見賓客,非也。

    若尊高居喪,吊者以是日客多,不敢求見,遽自退去,宜矣,非所以辭也。

     三日成服,聖人之制,世有至五日者,非也。

     忌日請假,非古也。

    《世說》雲:“忌日惟不飲酒作樂。

    會稽王世子将以忌日送客至新亭,主人欲作樂,王便起去,持彈往衛洗馬墓彈鳥。

    ”《晉書》又載:桓玄“忌日與賓客遊宴,惟至時一哭而已。

    ”此前代忌日無假之證也。

    沈約《答庾光祿書》雲:“忌日制忌,應是晉、宋之間,其事未久。

    未至假前,止是不為宴樂,本自不封閉,如今世自處者。

    居喪再周之内,每至忌日,哭臨受吊,無不見人之義。

    而除服之後,乃不見人。

    實由世人以忌日不樂,而不能竟日興感,以對賓客,或弛懈,故過自屏晦,不與外接。

    設假之由,實在于此。

    ”顔延之:“忌日感慕,故不接外賓,不理庶務,不能悲怆自居,何限于深藏也。

    世人或端坐奧室,不妨言笑,迫有急卒,甯無盡見之理?其不知禮意乎!” 李匡雲:“《晉書》稱阮鹹善琵琶,是即是矣。

    ”按《周書》雲:“武帝彈琵琶,後梁宣帝起舞,謂武帝曰:‘陛下既彈五弦琴,臣何敢不同百獸舞?’”則周武帝所彈,乃是今之五弦。

    可知前代凡此類,總号琵琶爾。

    又按《風俗通》雲:“以手批把,謂之琵琶。

    自撥彈已後,惟今四弦始專琵琶之名。

    ”因依而言,則劉饣束所雲:“貞觀中,悲洛兒始棄撥,用手以撫琵琶。

    ”是又不知故事者之言也。

    又因此而征之,五弦之号,即出于後梁宣帝之語也。

    而今阮氏琵琶,正以手撫,反不能占琵琶之名,失本義矣。

    今有奕局,共取一道,人行五棋,謂之“蹙融”。

    “融”宜作“戎”,此戲生于黃帝蹙鞠,意在軍戎也,殊非“圓融”之義。

    庾元規著《座右方》,所言“蹙戎”,是也。

     今之博戲,長行最盛。

    其具有局有子,黑、黃各十有五,擲采之頭有二。

    其法生于握槊,變于雙陸。

    天後夢雙陸不勝,狄公言“宮中無子”,是也。

    後人新意,長行出焉。

    又有小雙陸、圍透、大點、小點、遊談、鳳翼之名,然無如長行。

    鑒險易者,喻時事焉;适變通者,方《易》象焉。

    王公大臣,頗或耽玩,至于廢慶吊,忘寝食。

    闾裡用之,于是強名争勝,謂之“撩零”;假借分畫,謂之“囊家”。

    囊家什一而取,謂之“子頭”。

    有通宵而戰者,有破産而輸者。

    中世工者,有渾鎬、崔師本。

    圍棋次于長行,其中世工者,韋延扈、楊。

    彈棋鮮有為之,中世工者,有吉達、高越首出焉。

     貞元中,董叔儒進博局,并《經》一卷,頗有新意,不行于世。

     隋置明經、進士科,唐承隋,置秀才、明法、明字、明算,并前六科。

    主司則以考功郎中,後以考功員外郎。

    士人所趨,明經、進士二科而已。

    及大足元年,置拔萃,始于崔翹。

    開元十九年,置宏詞,始于鄭昕。

    開元二十四年,置平判入等,始于顔真卿。

    是年,考功員外郎李昂摘進士李權章句疵之,榜于通衢;權摘昂詩句之失,由是世難其事,乃命禮部侍郎主之。

    後有左補阙薛邕,中書舍人達奚、李韋、李麟、姚子彥、張蒙、高郢、權德輿、衛次公、張宏靖、于允躬、韋貫之、李逢吉、李程、庾承宣、賈饣束、沈、杜審權、李、裴恒、王铎、李蔚、趙骘、鄭愚,太常少卿李建,尚書蕭昕,仆射王起,常侍蕭仿,黃門侍郎許孟容、鄭顯,刑部侍郎崔樞,戶部侍郎韋昭度雜主之,而宏靖不以進士顯。

     唐朝初,明經取通兩經,先帖文,乃案章疏試墨策十道;秀才試方略策三道;進士時務策五道。

    考功員外郎職當考試。

    其後舉人憚于方略之科,為秀才者殆絕,而多趨明經、進士。

    高宗時,進士特難其選。

    龍朔中,敕左史董思恭與考功員外郎權原崇同試貢舉。

    思恭吳士輕脫,洩進士問目,三司推,贓狼籍,命西朝堂斬決。

    告變,免死除名,流梧州。

    開耀元年,員外郎劉思立以進士惟試時務策,恐複傷膚淺,請加試雜文兩道,并帖小經。

    明皇時,士子殷盛,每歲進士到省者,常不減千餘人,在館諸生更相造詣,互結朋黨,以相傾奪,号之為“棚”,推聲望者為“棚頭”。

    權門貴盛,無不走也,以此熒惑主司視聽。

    其不第者率多喧訟。

    考功不能禦。

    開元二十四年冬,遂移貢舉屬于禮部,侍郎姚奕頗振綱紀焉。

    後明經停墨策,試口義,并時務策三道。

    進士改貼大經,加《論語》。

    自是舉司帖經,多有聱牙、孤絕、例拔、築注之目。

    文士多于經不精,至有白首舉場者,故進士以帖經為大厄。

    天寶初,達奚、李岩相次知貢舉。

    進士聲名高而帖落者,時或試詩放過,謂之“贖帖”。

    十一年,楊國忠初知選事,進士孫季卿會谒國忠,言禮部帖經之弊:“舉人有實材者,帖經既落,不得試文;若先試雜文,然後帖經,則無遺才矣。

    ”國忠然之。

    無何,有敕進士先試帖,然仍前後開一行,是歲收人有倍常歲。

    又舊例:試雜文者,一時一賦,或兼試頌論,而題目多為隐僻。

    策問五道,舊例:三道為時務策,一道為方略,一道為征事;近者方略之中,或有異同,大抵非精究博贍之才,難以應乎茲選矣。

    故當代以進士登科為“登龍門”,解褐多拜清緊,十數年間拟迹廟堂。

    輕薄為之語曰:“及第進士,俯視中、黃郎;落第進士,揖蒲、華長馬。

    ”又雲:“進士初擢第,頭上七尺焰光。

    ”好事者紀其姓名,自神龍以來迄于茲,名曰《進士登科記》,亦所以示前良,發起後進也。

    寶應二年,楊绾為禮部侍郎,奏:舉人不先德行,率多浮薄,請依鄉舉裡選。

    于是诏天下舉秀才孝廉,而考試章條,漸加繁密,至于升進德行,未之能也。

    其後應此科者益少,遂罷之,複為明經、進士。

     唐制:常舉人之外,又有制科,搜揚拔擢,名目甚衆。

    則天廣收才彥,起家或拜中書舍人、員外郎,次拾遺、補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