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章 複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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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槍械,立時俵散。

     上海通樹白麾,一色缟素,商賈貿易如常。

    西人見之,啧啧稱異。

    大張告谕于衢街之上,其文曰:我中華同胞建國于斯四千餘年,均屬黃帝子孫。

    後因明末流寇之亂,被滿人乘危占據。

    我同胞受其殘虐者,二百六十年矣。

    本軍政府為拯救同胞,恢複祖業起見,東南各省,已次第克複。

    上海為通商巨埠,自應即日收回。

    本制造局雖系滿清政府設立,其實皆吸取我同胞脂膏資以舉辦。

    且所造軍火,本以防外,今滿人欲以殘殺漢種,用心之險惡,吾同胞稍具識力者,匪不切齒痛恨。

    今本軍政府已舉民政總長經理局務。

    凡局内司事工作人等,務須一概照常辦事,聽受命令,毋得違誤,緻礙大局。

    特示。

     上海既歸民軍,吳淞亦同時響應。

    十四日,通懸白麾。

    駐鎮吳淞之粵軍,望風投械。

    複立軍政分府,以所部轄于武昌,承為中央軍政府,知黎公英武,足以集事也。

     于時士大夫擁巨資者,争避地上海,伏匿寓樓,不敢舉踵外出。

    好事者倡言:“此輩平日婪索,飽其貪囊,今事敗潛蹤至此。

    吾輩出百死成光複之功,轉為貪酷者捍禦其黃白物。

    ” 因之邏偵四出,日竊竊然以馬車托名流柬請,駐(馳)至租界以外,即而縛之,榜掠千數,氣息僅續,必得資而後已。

    造謠者又紛傳某某為政府間諜,将不利于民軍,宜盡其家。

    遣人中夜投書其門,謂爾不日難作。

    而奴輩亦因此脅劫其主人,探微揣端,動息皆為主人之罪,公然坐索夜度之資于主人,否則啟戶納刺客矣。

    又互相賊害,乘間造訪,手槍猝發,防不勝防。

    名為光複,人鹹重足一迹,無敢微詞及于黨事。

     女界紛議北伐,盧眉峰、顧月城為之倡。

    佥言秋女士無罪見戮,大開追悼之會,贻書東南諸剩健有力之女子,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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