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鬼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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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城縣二隸,奉邑令韓承宣命,營幹他郡,歲暮方歸。途遇二人,裝飾亦類公役,同行話言。二人自稱郡役。隸曰:“濟城快皂,相識十有八九,二君殊昧生平。”二人雲:“實相告:我城隍鬼隸也。今将以公文投東嶽。”隸問“公文何事?”答雲:“濟南大劫,所報者,殺人之名數也。”驚問其數。曰:“亦不甚悉,約近百萬。”隸問其期,答以“正朔”。二隸驚顧,計到郡正值歲除,恐罹于難;遲留恐贻遣責。鬼曰:“違誤限期罪小,入遭劫數禍大。宜他避,姑勿歸。”隸從之。未幾北兵大至,屠濟南,扛屍百萬。二人亡匿得免。

    譯文  濟南曆城縣的兩個衙役,奉縣令韓承宣之命,去别的郡辦事,年底才返回。路上碰到兩個人,衣着打扮也像是公差,便一塊同行。交談中,二人自稱是郡裡的捕快。衙役說:“濟南城的捕快,我們認識十之八九,你們兩位卻從沒見過。”二人說:“實話告訴你們:我們是城隍廟的鬼隸,要去泰山向東嶽大帝投送公文。”衙役便問:“有什麼公事?”回答說:“濟南将有大劫,報送的公文就是應死人的姓名和數目。”衙役驚駭地詢問死人的數目,鬼隸說:“我們也不太清楚,大約将近一百萬人。”衙役又問時間,回答是“大年初一”。二衙役驚得面面相觑,計算着趕到濟南時正是除夕。回去恐怕遭難,拖延返回又怕受縣令責罰,鬼隸說:“違了期限是小罪,把命丢了卻是大禍,應該趕快躲到别的地方,先不要回去。”衙役聽從了鬼隸的勸告。

    不長時間,清兵大舉南下,屠戮了濟南城,殺了一百萬人,死屍堆積如山。二衙役因逃避得以幸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