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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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七之亂,殺人如麻。鄉民李化龍,自山中竄歸。值大兵宵進,恐罹炎昆之禍,急無所匿,僵卧于死人之叢詐作屍。兵過既盡,未敢遽出。忽見阙頭斷臂之屍,起立如林。内一屍斷首猶連肩上,口中作語曰:&ldquo野狗子來,奈何?&rdquo群屍參差而應曰:&ldquo奈何!&rdquo俄頃蹶然盡倒,遂無聲。

    李方驚顫欲起,有一物來,獸首人身,伏齧人首,遍吸其腦。李懼,匿首屍下。物來撥李肩,欲得李首。李力伏,俾不可得。物乃推覆屍而移之,首見。李大懼,手索腰下,得巨石如碗,握之。物俯身欲龁,李驟起大呼,擊其首,中嘴。物嗥如鸱,掩口負痛而奔,吐血道上。就視之,于血中得二齒,中曲而端銳,長四寸餘。懷歸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譯文  于七之亂,殺的人多得數不清。鄉下人李化龍,從山中逃回來,正碰上晚上過大兵。害怕受到殺身之禍,他急切間無處藏身,便僵卧到死人堆裡佯裝死人。大兵過完後,李化龍還沒敢爬起來,睜眼一看,忽然見掉了頭斷了胳膊的屍體,都站了起來,像小樹林一樣。其中一具屍體,已經斷了的頭仍連在肩膀上,嘴裡說道:&ldquo野狗子來了,怎麼辦&rdquo其它屍體也一起亂嘈嘈地說:&ldquo怎麼辦&rdquo一霎時,都撲哧撲哧倒下了,随即一點聲音也沒了。

    李化龍戰戰兢兢地才想爬起來,就見一個獸頭人身的怪物,正趴在死屍堆裡吃人頭,挨個吸人的腦子。他害怕被吃,便把頭藏在屍體底下。怪物來撥弄他的肩膀,想吃他的頭,李就用力趴在地上。怪物幾次都沒能得到他的頭,就推去蓋在李頭上的屍體,使他的頭露了出來。李害怕萬分,慢慢用手摸索腰下,摸到一塊石頭,有碗那樣大,握在手裡。怪物找到了李的頭趴下就想啃。李突然跳起,大喊一聲,用石頭猛擊怪物的頭,結果打中了它的嘴。怪物像貓頭鷹那樣大叫了一聲,捂着嘴負痛跑了。它路上吐了一些血,李化龍就地查看,在血裡找到了兩顆牙齒,中間彎曲,末端銳利,長四寸多。拿回村給别人看,誰都不知道那是什麼怪物。

    

注釋

  [1]于七之亂:指清順治年間山東半島地區于七領導的一次頗具規模的農民起義,自首事至失敗,起伏持續達十五年之久。于七,名樂吾,字孟熹,行七。明崇祯武舉人,山東栖霞縣人。順治五年(1648),他領導起義農民占據鋸齒山。七年(1650),攻甯海,殺死登州知州。後清政府籠絡招撫,授于七栖霞把總。順治十八年(1661),于七不堪壓迫,再度起事,以鋸齒、昆嵛、鳌、招虎諸山為根據地,活動範圍及于栖霞、萊陽、文登、福山、甯海等縣。清廷命禁軍及山東總督統兵會剿。康熙元年(1662)春,于七潰圍逃去。起義失敗後,清廷株連興獄,對該地區人民進行血腥屠殺。事見《清史稿》、《山東通志》、《續登州府志》、《栖霞縣志》等書有關記載。

    [2]大兵宵進:圍剿義軍的清兵夜間進發。大兵,指清政府軍隊。

    [3]炎昆之禍:玉石俱焚之災,比喻不加區别,濫肆殺戮。《尚書·胤征》:&ldquo火炎昆崗,玉石俱焚。&rdquo昆崗,就是昆侖山,産玉。

    [4]阙:通&ldquo缺&rdquo。

    [5]參差(cēn-cī)而應:七嘴八舌地附和。參差,不齊貌。

    [6]蹶然:僵仆貌。

    [7]物嗥(háo嚎)如鸱:怪物發出貓頭鷹般的叫聲。嗥,号叫,一般指獸類。鸱,鸱鸮,貓頭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