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我為什麼離開武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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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時候,武漢已遭過兩次大轟炸,疏散人口的宣傳與實施也日緊一日。

    我贊成疏散人口,并且願為這件事去宣傳。

    可是,對于自己,我可沒想到也有離開武漢的必要,仿佛我是與疏散人口這事實毫無關系的。

    轟炸,随便吧,炸不死就寫稿子。

    炸彈有兩次都落在離我不很遠的地方。

    走,我想不到,我相信武漢永久不會陷落,我相信文協的朋友都願繼續工作,我相信到武漢受了更大威脅的時候,我與朋友們就能得到更多的工作。

    因此,我不能走,連想也不想一下,好象我是命定的該死在武漢,或是眼看着敵人在這裡敗潰下去。

    有些人已向我讨論遷移的問題了,我不大起勁。

    剛到武漢,我以留在武漢為恥;現在疏散人口了,我以離開武漢為恥。

    多住一天仿佛就多一分勇氣與力量,其實我手無寸鐵,并未曾沖鋒陷陣去,也不能在保衛大武漢的工作中充一名壯丁。

    可憐的弱書生啊! 衛國是最實在的事。

    身,膽,心,智,四者都健壯充實,才能作個戰士,空喊是沒有用的,哀号更為可憐。

    我沒有好的身體,一切便無須再說了。

    留在武漢麼?空有膽子是不中用的,有膽量的老鼠還能咬沉敵人的軍艦麼?我不想走,可是忽然的便上了船,多麼可笑呢! 是的,我忽然就上了船。

    按着馮先生的意思,他要把我送到桂林去。

    他說:那裡山水好,還有很好的地方住,去到那裡寫寫文章倒不錯。

    我十分感激他的善意,可是我并不願意去;不是對桂林有什麼成見,而是不肯離開武漢。

    緊跟着文協便開會了,讨論遷移的問題,幾個理由,使大家決定把總會遷到重慶:(一)總會是全國性的,不必死守武漢。

    (二)理事與會員多數是有固定職業的,他們必随着供職的機關而離開武漢。

    各機關,各書局,各報館,有的已經遷走,有的正預備移動。

    有人才能辦事;人都走淨,總會豈不隻剩下一塊牌子了麼?即使有幾個沒職業的(象我自己)願留在這裡,還有什麼用處呢?再說:(三)疏散人口,舟船不夠用;機關裡能設法索要或包雇船隻,私人不會有此便利。

    一到戰局緊急,交通工具都受統制,要走可就更加困難了。

    所以要走得趕快走。

    (四)政府是在重慶,文協不應與政府失去聯系。

    書局與印刷所多數遷往重慶,文協的工作當然與這二者有密切關系,所以也當移往,以便繼續工作。

    理事與會員散在各處者不少,可是哪裡也沒有在重慶的這麼多,會務既當取決于多數人,到重慶自最妥當。

     有上述的種種理由,總會遷往重慶遂成決議。

    誰代表總會去呢?有職業而必須與機關相進退者,也許能,也許不能到重慶去:就是恰巧能到重慶去,也須等着機關的命令,不能自由行動。

    而且,他們即使随着機關到了重慶,他們當然是先忙機關裡的事,有餘力才能顧及文協的會務。

    這樣,總會必須委托沒有職業的理事前往重慶,以期專辦會務,象在武漢那樣。

    理事,是理事,不是會員。

    因為理事對會務熟習,辦事較易;而且被派往重慶者,路費統須自籌;理事,既是理事,雖窮而沒法推辭,職務所在,理當賠錢;若派會員,可就不能這樣不客氣,雖然在辦事上,無所謂理事與會員之分,本是共同努力。

    可是在議決案裡不能不說得官樣一些。

     好了,我沒職業,我是理事,而且擔任總務,我得走!有錢買船票與否,我不敢問自己,以免減少對會務負責的勇氣。

     可是,我真不願走!遷移之議既成,我還希望多延遲幾天。

    我自己去訪了幾位最愛護文協的,而且在政府有地位的朋友,探聽探聽:假若我們不走,是不是可以得到些工作呢?不必是用筆的工作,教我們去救護被難的民衆,或伺候傷兵,也行。

    心裡想:隻要有點門路,我就可以有話說,不上桂林,也不去重慶,而留在武漢。

    可是,我所得到的是:“還是走好。

    ”完了,武漢不允許我住下去了。

    所以,忽然就上了船。

    既不能住,何不快走;船票不易得,抓到一張便須起身。

    流亡者的生活一半是在舟車之上,流亡者的命運也仿佛被車票與船票決定着。

    我離開漢口,擠在洋奴與鴉片鬼之間。

    洋奴賞給我不開的水數杯,搶去我“費心”五元;花了錢,換來了痢疾。

    沒有強健身體的,不配活在這偉大時代。

    我既不能赴前線,又不能留在武漢;我隻能用錢換來痢疾,在那充滿鴉片煙味的船上。

     載一九三八年十月《彈花》第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