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神記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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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熊渠子夜行見寝石,以為伏虎,彎弓射之。
沒金,铩羽。
下視,知其石也。
因複射之,矢摧,無迹。
漢世複有李廣,為右北平太守,射虎,得石,亦如之。
劉向曰:“誠之至也,而金石為之開,況于人乎!夫唱而不和,動而不随,中必有不全者也。
夫不降席而匡天下者,求之己也。
” 楚王遊于苑,白猿在焉;王令善射者射之,矢數發,猿搏矢而笑;乃命由基,由基撫弓,猿即抱木而号。
及六國時,更羸謂魏王曰:“臣能為虛發而下鳥。
”魏王曰:“然則射可至于此乎?”羸曰:“可。
”有頃聞雁從東方來,更羸虛發而鳥下焉。
齊景公渡于江、沅之河,鼋銜左骖,沒之。
衆皆驚惕;古冶子于是拔劍從之,邪行五裡,逆行三裡,至于砥柱之下,殺之,乃鼋也,左手持鼋頭,右手拔左骖,燕躍鹄踴而出,仰天大呼,水為逆流三百步。
觀者皆以為河伯也。
楚幹将莫邪為楚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欲殺之。
劉有雌雄,其妻重身,當産,夫語妻曰:“吾為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殺我。
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戶,望南山,松生石上,劍在其背。
’”于是即将雌劍往見楚王。
王大怒,使相之,劍有二一雄,一雌,雌來,雄不來。
王怒,即殺之。
莫邪子名赤,比後壯,乃問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為楚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殺之。
去時囑我:‘語汝子:出戶,往南山,松生石上,劍在其背。
’”于是子出戶,南望,不見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砥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劍。
日夜思欲報楚王。
王夢見一兒,眉間廣尺,言欲報雠。
王即購之千金。
兒聞之,亡去,入山,行歌。
客有逢者。
謂:“子年少。
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幹将莫邪子也。
楚王殺吾父,吾欲報之。
”客曰:“聞王購子頭千金,将子頭與劍來,為子報之。
”兒曰:“幸甚。
”即自刎,兩手捧頭及劍奉之,立僵。
”客曰:“不負子也。
”于是屍乃仆。
客持頭往見楚王,王大喜。
客曰:“此乃勇士頭也。
當于湯镬煮之。
”王如其言。
煮頭三日,三夕,不爛。
頭踔出湯中,踬目大怒。
客曰:“此兒頭不爛,願王自往臨視之,是必爛也。
”王即臨之。
客以劍拟王,王頭随堕湯中;客亦自拟己頭,頭複堕湯中。
三首俱爛,不可識别。
乃分其湯肉葬之。
故通名三王墓。
今在汝南北宜春縣界。
漢武時,蒼梧賈雍為豫章太守,有神術,出界讨賊,為賊所殺,失頭,上馬回營中,鹹走來視雍。
雍胸中語曰:“戰不利,為賊所傷。
諸君視有頭佳乎?無頭佳乎?”吏涕泣曰:“有頭佳。
”雍曰:“不然。
無頭亦佳。
”言畢,遂死。
渤海太守史良姊,一女子,許嫁而不果,良怒,殺之,斷其頭而歸,投于竈下。
曰“當令火葬。
”頭語曰:“使君我相從,何圖當爾。
”後夢見曰:“還君物。
”覺而得昔所與香纓金钗之屬。
周靈王時,苌弘見殺,蜀人因藏其血,三年,乃化而為碧。
漢武帝東遊,未出函谷關,有物當道,身長數丈,其狀象牛,青眼而曜睛,四足,入土,動而不徙。
百官驚駭。
東方朔乃請以酒灌之。
灌之數十斛,而物消。
帝問其故。
答曰:“此名為患憂氣之所生也。
此必是秦之獄地,不然,則罪人徒作之所聚。
夫酒忘憂,故能消之也。
”帝曰:“籲!博物之士,至于此乎!” 後漢,諒輔,字漢儒,廣漢新都人,少給佐吏,漿水不交,為從事,大小畢舉,郡縣斂手。
時夏枯旱,太守自曝中庭,而雨不降;輔以五官掾出禱山川,自誓曰:“輔為郡股肱,不能進谏,納忠,薦賢,退惡,和調百姓;至令天地否隔,萬物枯焦,百姓喁喁,無所控訴,咎盡在輔。
今郡太守内省責己,自曝中庭,使輔謝罪,為民祈福;精誠懇到,未有感徹,輔今敢自誓:若至日中無雨,請以身塞無狀。
”乃積薪柴,将自焚焉。
至日中時,山氣轉黑,起雷,雨大作,一郡沾潤。
世以此稱其至誠。
何敞吳郡人,少好道藝,隐居,裡以大旱,民物憔悴,太守慶洪遣戶曹掾緻谒,奉印绶,煩守無錫。
敞不受。
退,歎而言曰:“郡界有災,安能得懷道!”因跋涉之縣,駐明星屋中,蝗蝝消死,敞即遁去。
後舉方正博士,皆不就,卒于家。
後漢,徐栩,字敬卿,吳由拳人,少為獄吏,執法詳平。
為小黃令時,屬縣大蝗,野無生草,過小黃界,飛逝,不集。
刺史行部責栩不治。
栩棄官,蝗應聲而至。
刺史謝令還寺舍,蝗即飛去。
王業,字子香,漢和帝時為荊州刺史,每出行部,沐浴齋素,以祈于天地,當啟佐愚心,無使有枉百姓。
在州七年,惠風大行,苛慝不作,山無豺狼。
卒于湘江,有二白虎,低頭,曳尾,宿衛其側。
及喪去,虎踰州境,忽然不見。
民共為立碑,号曰:湘江白虎墓。
吳時,葛祚為衡陽太守,郡境有大槎橫水,能為妖怪,百姓為立廟,行旅禱祀,槎乃沈沒,不者,槎浮,則船為之破壞。
祚将去官,乃大具斧斤,将去民累。
明日,當至,其夜聞江中洶洶有人聲,往視之,槎乃移去,沿流下數裡,駐灣中。
自此行者無複沈覆之患。
衡陽人為祚立碑,曰“正德祈禳,
沒金,铩羽。
下視,知其石也。
因複射之,矢摧,無迹。
漢世複有李廣,為右北平太守,射虎,得石,亦如之。
劉向曰:“誠之至也,而金石為之開,況于人乎!夫唱而不和,動而不随,中必有不全者也。
夫不降席而匡天下者,求之己也。
” 楚王遊于苑,白猿在焉;王令善射者射之,矢數發,猿搏矢而笑;乃命由基,由基撫弓,猿即抱木而号。
及六國時,更羸謂魏王曰:“臣能為虛發而下鳥。
”魏王曰:“然則射可至于此乎?”羸曰:“可。
”有頃聞雁從東方來,更羸虛發而鳥下焉。
齊景公渡于江、沅之河,鼋銜左骖,沒之。
衆皆驚惕;古冶子于是拔劍從之,邪行五裡,逆行三裡,至于砥柱之下,殺之,乃鼋也,左手持鼋頭,右手拔左骖,燕躍鹄踴而出,仰天大呼,水為逆流三百步。
觀者皆以為河伯也。
楚幹将莫邪為楚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欲殺之。
劉有雌雄,其妻重身,當産,夫語妻曰:“吾為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殺我。
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戶,望南山,松生石上,劍在其背。
’”于是即将雌劍往見楚王。
王大怒,使相之,劍有二一雄,一雌,雌來,雄不來。
王怒,即殺之。
莫邪子名赤,比後壯,乃問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為楚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殺之。
去時囑我:‘語汝子:出戶,往南山,松生石上,劍在其背。
’”于是子出戶,南望,不見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砥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劍。
日夜思欲報楚王。
王夢見一兒,眉間廣尺,言欲報雠。
王即購之千金。
兒聞之,亡去,入山,行歌。
客有逢者。
謂:“子年少。
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幹将莫邪子也。
楚王殺吾父,吾欲報之。
”客曰:“聞王購子頭千金,将子頭與劍來,為子報之。
”兒曰:“幸甚。
”即自刎,兩手捧頭及劍奉之,立僵。
”客曰:“不負子也。
”于是屍乃仆。
客持頭往見楚王,王大喜。
客曰:“此乃勇士頭也。
當于湯镬煮之。
”王如其言。
煮頭三日,三夕,不爛。
頭踔出湯中,踬目大怒。
客曰:“此兒頭不爛,願王自往臨視之,是必爛也。
”王即臨之。
客以劍拟王,王頭随堕湯中;客亦自拟己頭,頭複堕湯中。
三首俱爛,不可識别。
乃分其湯肉葬之。
故通名三王墓。
今在汝南北宜春縣界。
漢武時,蒼梧賈雍為豫章太守,有神術,出界讨賊,為賊所殺,失頭,上馬回營中,鹹走來視雍。
雍胸中語曰:“戰不利,為賊所傷。
諸君視有頭佳乎?無頭佳乎?”吏涕泣曰:“有頭佳。
”雍曰:“不然。
無頭亦佳。
”言畢,遂死。
渤海太守史良姊,一女子,許嫁而不果,良怒,殺之,斷其頭而歸,投于竈下。
曰“當令火葬。
”頭語曰:“使君我相從,何圖當爾。
”後夢見曰:“還君物。
”覺而得昔所與香纓金钗之屬。
周靈王時,苌弘見殺,蜀人因藏其血,三年,乃化而為碧。
漢武帝東遊,未出函谷關,有物當道,身長數丈,其狀象牛,青眼而曜睛,四足,入土,動而不徙。
百官驚駭。
東方朔乃請以酒灌之。
灌之數十斛,而物消。
帝問其故。
答曰:“此名為患憂氣之所生也。
此必是秦之獄地,不然,則罪人徒作之所聚。
夫酒忘憂,故能消之也。
”帝曰:“籲!博物之士,至于此乎!” 後漢,諒輔,字漢儒,廣漢新都人,少給佐吏,漿水不交,為從事,大小畢舉,郡縣斂手。
時夏枯旱,太守自曝中庭,而雨不降;輔以五官掾出禱山川,自誓曰:“輔為郡股肱,不能進谏,納忠,薦賢,退惡,和調百姓;至令天地否隔,萬物枯焦,百姓喁喁,無所控訴,咎盡在輔。
今郡太守内省責己,自曝中庭,使輔謝罪,為民祈福;精誠懇到,未有感徹,輔今敢自誓:若至日中無雨,請以身塞無狀。
”乃積薪柴,将自焚焉。
至日中時,山氣轉黑,起雷,雨大作,一郡沾潤。
世以此稱其至誠。
何敞吳郡人,少好道藝,隐居,裡以大旱,民物憔悴,太守慶洪遣戶曹掾緻谒,奉印绶,煩守無錫。
敞不受。
退,歎而言曰:“郡界有災,安能得懷道!”因跋涉之縣,駐明星屋中,蝗蝝消死,敞即遁去。
後舉方正博士,皆不就,卒于家。
後漢,徐栩,字敬卿,吳由拳人,少為獄吏,執法詳平。
為小黃令時,屬縣大蝗,野無生草,過小黃界,飛逝,不集。
刺史行部責栩不治。
栩棄官,蝗應聲而至。
刺史謝令還寺舍,蝗即飛去。
王業,字子香,漢和帝時為荊州刺史,每出行部,沐浴齋素,以祈于天地,當啟佐愚心,無使有枉百姓。
在州七年,惠風大行,苛慝不作,山無豺狼。
卒于湘江,有二白虎,低頭,曳尾,宿衛其側。
及喪去,虎踰州境,忽然不見。
民共為立碑,号曰:湘江白虎墓。
吳時,葛祚為衡陽太守,郡境有大槎橫水,能為妖怪,百姓為立廟,行旅禱祀,槎乃沈沒,不者,槎浮,則船為之破壞。
祚将去官,乃大具斧斤,将去民累。
明日,當至,其夜聞江中洶洶有人聲,往視之,槎乃移去,沿流下數裡,駐灣中。
自此行者無複沈覆之患。
衡陽人為祚立碑,曰“正德祈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