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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太華、中條環擁其前,一覽數萬裡,形勢雄張。
慨然謂滕公曰:“此可以言山川矣,學者其可不見之哉!” 滕公嘗語人:胡先生有人倫鑒。
在太學時,如寶卞、汪輔之一時學者數百人相随,每于衆中嘗稱譽安焘厚卿曰:“安秀才骨相,他日必貴。
”如此數十次。
衆有不服者,請其由。
先生曰:“此亦易見爾。
安君,金玉色也,金玉必須富貴者所用,置之糞壤可乎?人有瓦礫色者至多,若瓦礫者何所用耶?亦不待相書而後知也。
”衆人乃服。
其後,安公三作執政。
初預政,父母俱存,官至觀文殿學士以終。
恩官人學王書,甚有楷法。
常書以示衆雲:“書者,一藝爾。
可以記言紀事,非道人之所遊心,知之不免生死,不知不障涅槃。
有志于道者,請事斯語。
” 颍人沈士龍字景通,高節獨行,過于古今,尤工于詩。
慶曆登科,既改官,以秘書丞為益州司錄。
會宋子京為帥,惟事宴飲,沉湎日夜,衙前陪費多自經。
景通上書子京,力言差役之害,請減飲宴。
子京不聽。
又于本路轉運使趙抃閱道,不行。
乞解官尋醫,又不許。
遂挂衣冠置本廳,載其母去官。
子京遣人追之,不回。
過關無以為驗,景通言其情于關吏,憐而義之,聽其過關。
坐是勒停,關吏亦得罪。
久之,禦史中丞韓绛言其非辜,複官。
王荊公行複官詞,略曰:“況爾之去官,志于善乎!”後居颍,無豐中卒。
張君房字允方,安陸人,仕至祠部郎中、集賢校理,年八十餘卒。
平生喜著書,如《雲笈七簽》《乘異記》《麗情集》《科名分定錄》《潮說》《脞說》之類甚衆。
知杭州錢唐,多刊作大字版攜歸,印行于世。
君房同年白稹者,有俊聲,亦以文名世,蚤卒,有文集行于世。
常輕君房為人,君房心銜之。
及作《乘異記》,載白稹死:其友行舟,夢稹曰:“我死罰為龜,汝來日舟過,當見我矣。
”如其言,行舟見人聚觀,而烏鵲噪于岸,倚舟問之,乃漁人網得大龜。
其友買而放之于江中。
《乘異記》既行,君房一日朝退,出東華門外,忽有少年拽君房下馬奮擊,冠巾毀裂,流血被體,幾至委頓。
乃白稹之子也,問:“吾父安有是事?必死而後已!”觀者為釋解,且令君房毀其版,君房哀祈如約,乃得去。
裴鉶《傳奇》曰:“陳思王《洛神賦》乃思甄後作也。
”然無可疑。
李商隐詩曰:“君王不得為天子,半為當年賦《洛神》”是也。
按《洛神賦》李善、五臣注雲:“曹植有所感托而賦焉。
”則自昔已傳甄後之事矣。
至《洛神賦》曰:“怨盛年之莫當,抗羅袂以掩涕兮,淚流襟以浪浪。
”善注曰:“盛年,謂少壯之時。
不能當君王之意,此言感甄後之情。
”以上皆李善之注語也。
善已言“感甄後之情”,則此事益明。
然謂“少壯之時不能當君王之意”,則誤。
按甄後自為袁熙妻,而魏文帝為五官中郎将,平袁氏,納甄後。
至即位之二年,黃初二年,而甄後被殺,時年二十餘。
而甄後死之年,文帝已三十六矣。
謂文帝在位七年,而年四十,于黃初七年乃崩,即黃初二年,年三十六可驗。
故賦謂,“人神之道殊兮,怨盛年之莫當”者,意非文帝匹敵,及年齡之相遠絕故也。
此有深旨,仆考之舊事,知其明甚。
《世說》雲:“甄慧而有色,先為袁熙妻,甚獲寵。
曹公之屠邺也,疾召甄,左右白曰:‘五官中郎将已将去。
’公曰:‘今年破賊,正為此奴’雲雲。
故孔融聞五官将納熙妻也,以書與曹公曰:‘武王伐纣,以妲己賜周公。
’太祖以孔融博學,謂書傳所記,後見問,對曰:‘以今度古,想其然也。
’”由是觀之,不獨兄弟之嫌,而父子之争亦可醜也。
又按《洛神賦序》雲:“黃初三年,予朝京師,還濟洛川。
古人有言,斯水之神名曰宓妃。
感宋玉對楚王神女之事,遂作斯賦。
”而《魏志》曰黃初二年,甄夫人卒。
”乃甄後死後一年作賦也。
故此賦托之鬼神,有曰“洛靈感焉”,又曰:“悼良會之永絕,哀一逝而異鄉。
”又曰:“忽不悟其所舍,怅神霄而蔽光。
”又曰:“冀靈體之複形,禦輕舟而上訴。
”皆鬼神死生之語也。
《魏志》曰:“植幾為太子數矣,而任性而行,不自雕勵。
”又“黃初二年,監國谒者灌均希旨,奏‘植醉酒悖慢,劫脅使者’,有司請治罪。
帝以太後故,貶爵安鄉侯。
诏曰:‘朕于天下無所不容,況植乎?’”按此皆甄後死之年也。
惟李商隐詩再三言之,有《涉洛川詩》:“通谷楊林不見人,我來遺恨古時春。
宓妃漫結無窮恨,不為君王殺灌均。
”注曰:“灌均,陳王之典簽,谮王于文帝者。
”又商隐《代魏宮私贈詩》先于其下注曰:“黃初三年,已隔存沒,追代其意,何必同時?亦《廣子夜鬼歌》之流。
”詩雲:“來時西館阻佳期,去後漳河隔夢思。
知有宓妃無限恨,春松秋菊可同時。
”仆意李義山最号知書,意必有所據耳。
元微之《代曲江老人百韻詩》有曰:“班女恩移趙,思王賦感甄。
輝光随顧步,生死獨搖唇。
”
慨然謂滕公曰:“此可以言山川矣,學者其可不見之哉!” 滕公嘗語人:胡先生有人倫鑒。
在太學時,如寶卞、汪輔之一時學者數百人相随,每于衆中嘗稱譽安焘厚卿曰:“安秀才骨相,他日必貴。
”如此數十次。
衆有不服者,請其由。
先生曰:“此亦易見爾。
安君,金玉色也,金玉必須富貴者所用,置之糞壤可乎?人有瓦礫色者至多,若瓦礫者何所用耶?亦不待相書而後知也。
”衆人乃服。
其後,安公三作執政。
初預政,父母俱存,官至觀文殿學士以終。
恩官人學王書,甚有楷法。
常書以示衆雲:“書者,一藝爾。
可以記言紀事,非道人之所遊心,知之不免生死,不知不障涅槃。
有志于道者,請事斯語。
” 颍人沈士龍字景通,高節獨行,過于古今,尤工于詩。
慶曆登科,既改官,以秘書丞為益州司錄。
會宋子京為帥,惟事宴飲,沉湎日夜,衙前陪費多自經。
景通上書子京,力言差役之害,請減飲宴。
子京不聽。
又于本路轉運使趙抃閱道,不行。
乞解官尋醫,又不許。
遂挂衣冠置本廳,載其母去官。
子京遣人追之,不回。
過關無以為驗,景通言其情于關吏,憐而義之,聽其過關。
坐是勒停,關吏亦得罪。
久之,禦史中丞韓绛言其非辜,複官。
王荊公行複官詞,略曰:“況爾之去官,志于善乎!”後居颍,無豐中卒。
張君房字允方,安陸人,仕至祠部郎中、集賢校理,年八十餘卒。
平生喜著書,如《雲笈七簽》《乘異記》《麗情集》《科名分定錄》《潮說》《脞說》之類甚衆。
知杭州錢唐,多刊作大字版攜歸,印行于世。
君房同年白稹者,有俊聲,亦以文名世,蚤卒,有文集行于世。
常輕君房為人,君房心銜之。
及作《乘異記》,載白稹死:其友行舟,夢稹曰:“我死罰為龜,汝來日舟過,當見我矣。
”如其言,行舟見人聚觀,而烏鵲噪于岸,倚舟問之,乃漁人網得大龜。
其友買而放之于江中。
《乘異記》既行,君房一日朝退,出東華門外,忽有少年拽君房下馬奮擊,冠巾毀裂,流血被體,幾至委頓。
乃白稹之子也,問:“吾父安有是事?必死而後已!”觀者為釋解,且令君房毀其版,君房哀祈如約,乃得去。
裴鉶《傳奇》曰:“陳思王《洛神賦》乃思甄後作也。
”然無可疑。
李商隐詩曰:“君王不得為天子,半為當年賦《洛神》”是也。
按《洛神賦》李善、五臣注雲:“曹植有所感托而賦焉。
”則自昔已傳甄後之事矣。
至《洛神賦》曰:“怨盛年之莫當,抗羅袂以掩涕兮,淚流襟以浪浪。
”善注曰:“盛年,謂少壯之時。
不能當君王之意,此言感甄後之情。
”以上皆李善之注語也。
善已言“感甄後之情”,則此事益明。
然謂“少壯之時不能當君王之意”,則誤。
按甄後自為袁熙妻,而魏文帝為五官中郎将,平袁氏,納甄後。
至即位之二年,黃初二年,而甄後被殺,時年二十餘。
而甄後死之年,文帝已三十六矣。
謂文帝在位七年,而年四十,于黃初七年乃崩,即黃初二年,年三十六可驗。
故賦謂,“人神之道殊兮,怨盛年之莫當”者,意非文帝匹敵,及年齡之相遠絕故也。
此有深旨,仆考之舊事,知其明甚。
《世說》雲:“甄慧而有色,先為袁熙妻,甚獲寵。
曹公之屠邺也,疾召甄,左右白曰:‘五官中郎将已将去。
’公曰:‘今年破賊,正為此奴’雲雲。
故孔融聞五官将納熙妻也,以書與曹公曰:‘武王伐纣,以妲己賜周公。
’太祖以孔融博學,謂書傳所記,後見問,對曰:‘以今度古,想其然也。
’”由是觀之,不獨兄弟之嫌,而父子之争亦可醜也。
又按《洛神賦序》雲:“黃初三年,予朝京師,還濟洛川。
古人有言,斯水之神名曰宓妃。
感宋玉對楚王神女之事,遂作斯賦。
”而《魏志》曰黃初二年,甄夫人卒。
”乃甄後死後一年作賦也。
故此賦托之鬼神,有曰“洛靈感焉”,又曰:“悼良會之永絕,哀一逝而異鄉。
”又曰:“忽不悟其所舍,怅神霄而蔽光。
”又曰:“冀靈體之複形,禦輕舟而上訴。
”皆鬼神死生之語也。
《魏志》曰:“植幾為太子數矣,而任性而行,不自雕勵。
”又“黃初二年,監國谒者灌均希旨,奏‘植醉酒悖慢,劫脅使者’,有司請治罪。
帝以太後故,貶爵安鄉侯。
诏曰:‘朕于天下無所不容,況植乎?’”按此皆甄後死之年也。
惟李商隐詩再三言之,有《涉洛川詩》:“通谷楊林不見人,我來遺恨古時春。
宓妃漫結無窮恨,不為君王殺灌均。
”注曰:“灌均,陳王之典簽,谮王于文帝者。
”又商隐《代魏宮私贈詩》先于其下注曰:“黃初三年,已隔存沒,追代其意,何必同時?亦《廣子夜鬼歌》之流。
”詩雲:“來時西館阻佳期,去後漳河隔夢思。
知有宓妃無限恨,春松秋菊可同時。
”仆意李義山最号知書,意必有所據耳。
元微之《代曲江老人百韻詩》有曰:“班女恩移趙,思王賦感甄。
輝光随顧步,生死獨搖唇。
”